第三类 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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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月,邹平、高青、滨县、博兴、惠民五县政协恢复。至1984年5月,各县
市政协全部恢复,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1986年,成立地区政协联络组,副
县级单位, 设在地委统战部, 负责住区省政协委员的联络和县市政协工作的联系。
1988年9月,成立山东省政协惠民地区联络组,正厅级单位。1989年1月,地委转发政
协地区联络组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工作意见的报告》,要求县级政协机关
工作人员编制15~20人,一般设办公室、联络科、调研科、文史科;建立乡镇政协联
络组,设专职组长或副组长1人,组长为正科级、副组长为副科级。这一文件的下发,
为全区基层政协工作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年2月,省政协惠民地区联络组改称
省政协惠民地区工作委员会。1991年,由政协地工委牵线搭桥,惠民地区与清华大学
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惠民地区成为清华大学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基地。
1993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载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使人民政协工作有了法律依据。1996年,召开全区“双先”
表彰大会,首次对政协系统50名先进政协委员、14个先进专委会和乡镇政协工委进行
表彰。1997年,地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提出做
好政协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把政协对党政各职能部门的评议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切实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运行机制。2000年,成立地区筹备委员会,开展建立地级市
政协的筹备工作。 至2000年底,全区政协组织共召开协商会议682次,组织调查视察
1136次,提出提案12389件,出版文史专(选)辑67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