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2&rec=147&run=13

1月4日,《滨州地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全区实施公务员制度的范
围是地区、县市(含派出机构)、乡镇国家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地区、
县市、乡镇政府部门同时挂党的机构牌子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地区、
县市、乡镇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法
定机关批准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总体安排是,地
直机关紧密结合机构改革进程,全面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展开县市和乡镇实施
公务员制度工作,1996年全面完成过渡阶段的各项任务。
9月25日, 《滨州地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的若干政策》,主要内容是建立地
区企业技术进步基金,企业在原厂区搞技术改造的,免征城市综合开发费、城市基础
建设设施配套费、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建立地区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确认制度,
建立地区级新产品评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