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 残疾人工作是民政事业的一部分。1989年6月,全区召开第一届残疾人
代表大会,成立地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副县级群众团体,由地区民政局代管。至1990
年9月, 各县市残疾人联合会相继成立,代表残疾人利益、受政府委托行使残疾人事
业管理职能。同年,开展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白内障复明和聋儿语言训练为主要内
容的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 1994年4月,设立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33
个成员单位组成,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地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实
施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997年1月,地区残联升格为
正县级单位,由行署直接领导。同年11月,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始启动,残
疾人就业形成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就业相结合的就业格局。至2000年底,
形成地、 县、 乡贯通的组织体系; 残疾人康复机构逐步健全, 康复领域拓宽,有
10.41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残疾人就业6675名;残疾人体育运动,共获国
际、全国、省级残疾人运动会金牌31枚,银牌19枚,铜牌20枚。
一、残疾人康复
1989年,地区成立以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言训练为内容的
三项康复领导小组,下设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残疾人康复工
作。1990年,以地区人民医院为主,成立地区白内障复明中心、儿麻矫治中心和三项
康复专家指导小组,承担各康复医疗点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全区三项康复工作情
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同时在县市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点8个,儿麻矫治手术点6个。
同年5~7月,在全区范围内对三项康复对象组织大规模调查登记,全区三类残疾人有
5517人,其中:白内障患者2128人,儿麻后遗症患者2384人,14岁以下聋儿1005人,
有康复潜能的2566人。 同年7月,成立地区聋儿语言训练学校,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开设3个班,语训能力18名。各县市采取不同形式,先后建立9个聋儿语训点。
1992年3月, 地区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在惠民县对儿麻后遗症患者进行集中手术
试点工作, 首次申请国家暨省儿麻专家医疗队对儿麻患者实施矫治手术,历时5天,
筛选儿麻患者300余人,对39例有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实施矫治手术,有效率100%。同
年5~11月,医疗队先后在无棣、阳信、博兴、邹平四县开展工作,筛选儿麻患者700
余人, 为196名儿麻患者实施矫治手术。同年11月,组织地区眼科专家代表国家暨省
白内障复明医疗队,在邹平开展白内障复明工作,为106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脱盲率达100%,取得了全面实施白内障复明的工作经验。是年,邹平县被确定为“全
国社区康复工作试点县”,以基层初级卫生保健网为依托,以家庭训练为主的社区康
复网络基本形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邹平召开全国社区康复现场会,推广邹平县社
区康复工作经验。1993年,邹平县被确定为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县之一,建立了以县
精神卫生中心为基地、乡镇医院和厂矿卫生室(所)为枢纽、乡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
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网络,对精神病防治工作实施社会化工作体系、开放式管理模
式,采取综合性康复措施。同年5~6月,国家暨省儿麻专家医疗队,第二次对全区儿
麻后遗症患者实施集中手术,分两个组在全区7个县市、8个手术点同时进行,历时40
余天,实施矫治手术417例次,手术有效率100%,显效率达98.5%。期间,医疗队举
办培训班5期,培训医生56人,护士135人,通过传、帮、带,使32名骨外医生掌握了
手术操作方法和要领; 对834名儿麻患者及家属进行了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知识的教
育,培训了48名残联康复管理干部。
1999年5月3日至6月10日, 组织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对全区白内障患
者实施集中手术,全区共检查眼病患者4000余人,筛选出白内障患者1050人,实施复
明手术534例, 人工晶体植入433例,人工晶体植入率81%,手术成功率100%,脱盲
率100%, 脱残率95%。2000年9月,山东省4号复明车来滨州地区无棣、惠民、邹平
县为134例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至2000年底,全区设有9个白内障复明点,9个
肢体矫治手术点, 1个白内障复明中心,1个肢体矫治中心,1个残疾人康复专家指导
小组, 1个达标聋儿语训部,7个县级聋儿语训点,7个县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站,25个
社区康复站,2个精神病防治康复中心。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9616例,成功率100%;
为165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实施儿麻矫治手术1309例次,为265名患者装配矫形
器,实施肢体康复训练508名,使大部分肢体残疾患者改善了功能,重返社会;对271
名聋儿进行训练;特殊人群补碘85428人,补碘率99%;对125名弱智儿童实施康复训
练;在邹平、博兴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监护病人6688人,监护率达95%,显
好率达70%,社会参与率达55%,肇事率0.18%,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
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
1984年, 邹平县福利皮鞋厂建立,这是全区第一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5
名。 1993年6月23日,行署批转地区残联《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报告》,确
定“从政策上支持和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
门要为残疾人提供优质、 优惠的服务和减免税照顾。同年底,个体开业的达600户。
1996年4月17日, 行署下发《滨州地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采取集中
和分散相结合及优惠政策保护扶持的办法,重点推动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稳
定集中就业,大力扶持和发展残疾人个体开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1997年11月8日,
行署召开全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动员大会,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地直率先展开,
分调查摸底、残疾人体检发证、核定比例、安置就业和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步进
行。1998年3月3日,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下发《关于对地直单位职工残疾子女
考入大、 中专院校给予学费补助的通知》 ,决定从同年起对地直和中央、省属驻滨
(市区)实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者给予学
费补助。 至同年8月,地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6名,有128个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有36个单位达到安置比例。滨州市、邹平县、无棣县、博兴县人民政府先后结合
本地实际出台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1999年4月16日, 行署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待业
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的通知》,要求对地直单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并终生不能
就业、年满18~40周岁的残疾人在中保人寿公司办理个人养老保险,保险费由地区残
疾人就业服务部和被保险残疾人的监护人各承担50%。 2000年5月,成立地区残疾人
职业技术培训基地, 开设微机、缝纫、厨师、家电修理、美容美发等5个专业,首批
培训残疾人50名。至2000年底,全区培训残疾人3500余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
业109名,稳定残疾人就业1235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0余万元,为地直单位的
10名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此为全国首例。全区残疾人个体业户发展到3800多户,固
定资产在10万元以上的63户。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到114家,产值2.8亿元,利税近
3000万元,有1680名残疾人在企业工作。
三、残疾人文体活动
1989年起,各级残联采取专业与业余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残
疾人文艺体育活动。 1991年5月,全区各级残联组织主题为“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的
第一次“全国助残日” 活动。此后,在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分别以不同主题开展
助残日活动,主要形式是地、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发表署名文章,走访慰问,组织
人员上街和深入厂矿及残疾人家庭开展助残服务,组织宣传车深入城乡宣传国家和各
级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形式多样的残疾人自强自立报告会、社会
助残讲演。 1996年, 在全省举行的第三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滨州地区选送的吕剧
《井台会》获戏曲类三等奖,锁呐独奏《一枝花》获器乐类三等奖。邹平县由残疾人
工作者刘铁成编写的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电视剧《太阳从这里升起》,在省内外引
起反响,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博兴县残疾人杨彬的诗集《拥有一片阳光》由中国文联
出版社出版,还有多篇散文与诗歌在省内外报刊发表。至2000年底,共有10余篇残疾
人事业宣传文章和图片受省表彰奖励。 为残疾人办好事28000多件。全区残疾人运动
员在省以上残疾人运动会比赛中,共取得金牌31枚,银牌19枚,铜牌20枚。
第七辑 残疾人联合会
视图
1978年, 残疾人工作是民政事业的一部分。1989年6月,全区召开第一届残疾人
代表大会,成立地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副县级群众团体,由地区民政局代管。至1990
年9月, 各县市残疾人联合会相继成立,代表残疾人利益、受政府委托行使残疾人事
业管理职能。同年,开展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白内障复明和聋儿语言训练为主要内
容的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 1994年4月,设立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33
个成员单位组成,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地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实
施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997年1月,地区残联升格为
正县级单位,由行署直接领导。同年11月,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始启动,残
疾人就业形成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就业相结合的就业格局。至2000年底,
形成地、 县、 乡贯通的组织体系; 残疾人康复机构逐步健全, 康复领域拓宽,有
10.41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残疾人就业6675名;残疾人体育运动,共获国
际、全国、省级残疾人运动会金牌31枚,银牌19枚,铜牌20枚。
一、残疾人康复
1989年,地区成立以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言训练为内容的
三项康复领导小组,下设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残疾人康复工
作。1990年,以地区人民医院为主,成立地区白内障复明中心、儿麻矫治中心和三项
康复专家指导小组,承担各康复医疗点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全区三项康复工作情
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同时在县市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点8个,儿麻矫治手术点6个。
同年5~7月,在全区范围内对三项康复对象组织大规模调查登记,全区三类残疾人有
5517人,其中:白内障患者2128人,儿麻后遗症患者2384人,14岁以下聋儿1005人,
有康复潜能的2566人。 同年7月,成立地区聋儿语言训练学校,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开设3个班,语训能力18名。各县市采取不同形式,先后建立9个聋儿语训点。
1992年3月, 地区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在惠民县对儿麻后遗症患者进行集中手术
试点工作, 首次申请国家暨省儿麻专家医疗队对儿麻患者实施矫治手术,历时5天,
筛选儿麻患者300余人,对39例有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实施矫治手术,有效率100%。同
年5~11月,医疗队先后在无棣、阳信、博兴、邹平四县开展工作,筛选儿麻患者700
余人, 为196名儿麻患者实施矫治手术。同年11月,组织地区眼科专家代表国家暨省
白内障复明医疗队,在邹平开展白内障复明工作,为106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脱盲率达100%,取得了全面实施白内障复明的工作经验。是年,邹平县被确定为“全
国社区康复工作试点县”,以基层初级卫生保健网为依托,以家庭训练为主的社区康
复网络基本形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邹平召开全国社区康复现场会,推广邹平县社
区康复工作经验。1993年,邹平县被确定为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县之一,建立了以县
精神卫生中心为基地、乡镇医院和厂矿卫生室(所)为枢纽、乡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
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网络,对精神病防治工作实施社会化工作体系、开放式管理模
式,采取综合性康复措施。同年5~6月,国家暨省儿麻专家医疗队,第二次对全区儿
麻后遗症患者实施集中手术,分两个组在全区7个县市、8个手术点同时进行,历时40
余天,实施矫治手术417例次,手术有效率100%,显效率达98.5%。期间,医疗队举
办培训班5期,培训医生56人,护士135人,通过传、帮、带,使32名骨外医生掌握了
手术操作方法和要领; 对834名儿麻患者及家属进行了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知识的教
育,培训了48名残联康复管理干部。
1999年5月3日至6月10日, 组织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对全区白内障患
者实施集中手术,全区共检查眼病患者4000余人,筛选出白内障患者1050人,实施复
明手术534例, 人工晶体植入433例,人工晶体植入率81%,手术成功率100%,脱盲
率100%, 脱残率95%。2000年9月,山东省4号复明车来滨州地区无棣、惠民、邹平
县为134例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至2000年底,全区设有9个白内障复明点,9个
肢体矫治手术点, 1个白内障复明中心,1个肢体矫治中心,1个残疾人康复专家指导
小组, 1个达标聋儿语训部,7个县级聋儿语训点,7个县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站,25个
社区康复站,2个精神病防治康复中心。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9616例,成功率100%;
为165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实施儿麻矫治手术1309例次,为265名患者装配矫形
器,实施肢体康复训练508名,使大部分肢体残疾患者改善了功能,重返社会;对271
名聋儿进行训练;特殊人群补碘85428人,补碘率99%;对125名弱智儿童实施康复训
练;在邹平、博兴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监护病人6688人,监护率达95%,显
好率达70%,社会参与率达55%,肇事率0.18%,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
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
1984年, 邹平县福利皮鞋厂建立,这是全区第一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5
名。 1993年6月23日,行署批转地区残联《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报告》,确
定“从政策上支持和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
门要为残疾人提供优质、 优惠的服务和减免税照顾。同年底,个体开业的达600户。
1996年4月17日, 行署下发《滨州地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采取集中
和分散相结合及优惠政策保护扶持的办法,重点推动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稳
定集中就业,大力扶持和发展残疾人个体开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1997年11月8日,
行署召开全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动员大会,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地直率先展开,
分调查摸底、残疾人体检发证、核定比例、安置就业和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步进
行。1998年3月3日,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下发《关于对地直单位职工残疾子女
考入大、 中专院校给予学费补助的通知》 ,决定从同年起对地直和中央、省属驻滨
(市区)实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者给予学
费补助。 至同年8月,地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6名,有128个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有36个单位达到安置比例。滨州市、邹平县、无棣县、博兴县人民政府先后结合
本地实际出台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1999年4月16日, 行署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待业
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的通知》,要求对地直单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并终生不能
就业、年满18~40周岁的残疾人在中保人寿公司办理个人养老保险,保险费由地区残
疾人就业服务部和被保险残疾人的监护人各承担50%。 2000年5月,成立地区残疾人
职业技术培训基地, 开设微机、缝纫、厨师、家电修理、美容美发等5个专业,首批
培训残疾人50名。至2000年底,全区培训残疾人3500余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
业109名,稳定残疾人就业1235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0余万元,为地直单位的
10名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此为全国首例。全区残疾人个体业户发展到3800多户,固
定资产在10万元以上的63户。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到114家,产值2.8亿元,利税近
3000万元,有1680名残疾人在企业工作。
三、残疾人文体活动
1989年起,各级残联采取专业与业余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残
疾人文艺体育活动。 1991年5月,全区各级残联组织主题为“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的
第一次“全国助残日” 活动。此后,在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分别以不同主题开展
助残日活动,主要形式是地、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发表署名文章,走访慰问,组织
人员上街和深入厂矿及残疾人家庭开展助残服务,组织宣传车深入城乡宣传国家和各
级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形式多样的残疾人自强自立报告会、社会
助残讲演。 1996年, 在全省举行的第三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滨州地区选送的吕剧
《井台会》获戏曲类三等奖,锁呐独奏《一枝花》获器乐类三等奖。邹平县由残疾人
工作者刘铁成编写的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电视剧《太阳从这里升起》,在省内外引
起反响,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博兴县残疾人杨彬的诗集《拥有一片阳光》由中国文联
出版社出版,还有多篇散文与诗歌在省内外报刊发表。至2000年底,共有10余篇残疾
人事业宣传文章和图片受省表彰奖励。 为残疾人办好事28000多件。全区残疾人运动
员在省以上残疾人运动会比赛中,共取得金牌31枚,银牌19枚,铜牌20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