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地直机关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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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地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是做好组织发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1979年起,
开始全面系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平反冤假错案。1980年,
发展党员从过去主要看政治运动中的表现,转到着重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态度
和实际贡献上来,尤其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988年,针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
员工作中存在手续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印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同时建
立发展党员工作的一系列制度。 同年7月,撤销中共惠民地区直属机关委员会,分别
设立中共惠民地委机关委员会和中共惠民地区行署机关委员会。1989年,建立入党积
极分子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一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对《发
展党员工作程序》进一步充实完善,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五公开”(发展程序公开、
发展计划公开、申请入党名单公开、发展对象公开、组织考察公开) ,提出加强在生
产一线、妇女中发展党员。1990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
例》,健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
1991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定》 (试
行) 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二次民主生活会。1996年11月,中
共滨州地委机关委员会和中共滨州地区行署机关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共滨州地区直属机
关委员会,为正县级行政单位。1997年,为严把“入口”关,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委
集体审批“六不批”制度。至2000年底,地直基层党委59个,党组60个,党总支49个,
党支部704个,党小组1492个。党员14566名,其中,男党员11649名,女党员2917名。

一、党的代表会议
1980年9月6日,第一次召开中国共产党惠民地区直属机关党员代表会议。应出席
会议的代表129人,实到代表117人,代表地直机关8183名党员,选举地直机关出席省
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林洁、李聚
馨、岳振堂、麻时宽、崔淑萍、朱步堂6名代表出席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
1988年6月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惠民地区直属机关党员代表会议。应出席会议的
代表152人, 实到141人。代表地直机关10265名党员,选举地直机关出席省第五次党
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礼训、孟昭福、董树
平、蔡玉昌、张忠正5名代表出席省第五次党代表大会。
1993年10月26日,同时召开中共滨州地委机关党员代表会议和中共滨州地区行署
机关党员代表会议, 应出席会议的代表235名, 实到229名, 代表地委、 行署机关
12658名党员, 选举地委、行署机关出席省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采取差
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邢天才、邢文福、李戈、江连仲、张忠正、张英美、
杨志敏7名代表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
1998年9月18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滨州地直机关党员代表会议,应出席会议的代
表185名, 实到180名,代表地直机关14875名党员,选举地直机关出席省第七次党代
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于秀峰、董耐惠、张英美、
刘连营、贾玉忱、刘风志、王春山7名代表出席省第七次党代表大会。

二、基层组织建设
1978年, 地直基层党委20个、党组36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402个。1979年,
按照党章规定, 先后建立健全经委、计委、建委、科委、财办、文办6个系统的机关
党委、23个党总支和413个基层党支部。同年6月,地直机关党委授权地委办公室、行
署办公室、 宣传部、公安处党总支,代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1984年7月,由于机构
改革,人员变动较大,各总支成员不健全等原因,撤销原授权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
室、宣传部、公安处党总支代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决定。1988年,建立“三会一课”
(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报告制度,拟定《地直机关党的基层
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工作程序》,对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建立组成等,做出
明确规定, 并要求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5%。1989年,借鉴机关岗
位目标责任制和外地经验,推行党务工作目标管理。同年,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级以上的党委(党组)成员,既要参加所在单
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1991年,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二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并及时通报情况。1992年,提出专职党务干部设置的原则、条件及审批程序等。
1994年,各基层党组织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廉洁自律的有
关规定》《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申报制度》《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登
记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是年,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
要求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一证、一册、一表”(《党员党费证》《收缴党费登记册》
《缴纳党费公布表》) 。2000年,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落实,分两次组织地直机关327名基层组织负责人
参加学习《条例》考试,参考率达100%。同年起,对上一年度足额、及时上缴党费的
党组织按10%的比例下拨党费,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

地直机关党员、党组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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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党员 │发展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
│ │(人) │新党员(人)│(个)│(个)│(个) │(个)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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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8226 │251 │26 │42 │28 │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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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8183 │189 │28 │49 │28 │3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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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8519 │129 │28 │54 │30 │437 │ │
├──┼───┼─────┼──┼──┼───┼───┼───┤
│1982│8489 │170 │26 │54 │33 │473 │ │
├──┼───┼─────┼──┼──┼───┼───┼───┤
│1983│7229 │168 │27 │53 │19 │382 │ │
├──┼───┼─────┼──┼──┼───┼───┼───┤
│1984│7585 │207 │39 │40 │14 │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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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8408 │629 │28 │44 │19 │4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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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9166 │578 │42 │45 │20 │4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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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9644 │559 │47 │49 │21 │4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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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0265 │526 │46 │50 │17 │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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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0642 │323 │49 │48 │22 │566 │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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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1045 │442 │53 │52 │25 │572 │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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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1535 │452 │56 │58 │31 │619 │1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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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12182 │429 │59 │58 │41 │646 │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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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658 │372 │60 │58 │49 │681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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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3089 │396 │60 │60 │61 │725 │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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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3705 │485 │61 │61 │68 │757 │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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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4205 │520 │61 │62 │64 │752 │1798 │
├──┼───┼─────┼──┼──┼───┼───┼───┤
│1997│14992 │554 │64 │64 │68 │782 │1852 │
├──┼───┼─────┼──┼──┼───┼───┼───┤
│1998│14875 │465 │62 │58 │58 │765 │1706 │
├──┼───┼─────┼──┼──┼───┼───┼───┤
│1999│15292 │518 │70 │58 │56 │749 │1627 │
├──┼───┼─────┼──┼──┼───┼───┼───┤
│2000│14566 │347 │59 │60 │49 │704 │1492 │
└──┴───┴─────┴──┴──┴───┴───┴───┘

三、组织发展
1978年,地直机关党员总数为7975名。1979年,发展党员工作坚持积极、慎重的
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点做好科技、文化教育单位的新党
员发展工作。1980年,发展党员从过去主要看政治运动中的表现,转到着重看对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态度和实际贡献上来,尤其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988年,
针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手续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印发《发展党
员工作程序》,同时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如《建党卡片制度》;入党
积极分子入党前《培训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组织员《谈话制度》《考察
制度》;党委集体《审批制度》及预备党员填写《记实册制度》。为防止盲目发展,
进一步完善了《发展党员计划审批制度》和《培养写实制度》,严把入口关。发展党
员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1989
年,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五公开”:发展程
序公开、发展计划公开、申请入党名单公开、发展对象公开、组织考察公开,提出加
强在生产一线和妇女中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对象的文化素质,确保发展质量。
1991年,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务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1992年,建立《党委委员
预审、谈话制度》。1997年,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六不批”:未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
培养考察的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的不批,入党动机不纯的不批,不经过培训的
不批,入党手续不完备的不批,党的基本知识不熟悉的不批。2000年,根据山东省委
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地委组织部《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
实行“五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修订,从个人申请到
预备党员转正等确定为15项。 至2000年底,地直机关党员总数14566名,其中,男党
员11649名,女党员2917名,25岁以下331名,26~35岁2664名,36~55岁8268名,56
~60岁1113名,60岁以上219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340名,占党员总数的44%。

四、党员教育
1978年,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是根据形势部署学习任务。1979年,组织广大党员
学习中共十一大通过的新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广泛开展真理标
准问题的讨论,深入批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左路线;全面系统地纠正“文化
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评选
一次,进行表彰。1980年,对那些长期消极落后、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打招呼、敲警钟,
限期改进。如果到期仍然达不到标准,按党章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予以除名。
1981年,在地直机关普遍进行整顿,以思想教育为主,以解决领导班子软弱涣散
为重点。参加整顿的党政机关69个,企事业单位36个,党员干部2888人,占应参加整
顿总人数的91%。 1984年12月起,地直分两批进行整党,第一批为行政机关,第二批
为企事业单位。 每批按5个阶段进行: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和
党员登记、检查总结。地直机关参加第一批整党的党员2692人,予以登记的2689人,
不予登记的1人,因故暂未登记的2人。1985年,为落实中央关于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
的决定,凡符合中央规定学习条件的在职干部,分甲、乙两组系统学习《政治经济学
概论》《科学社会主义概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四
门课程,并参加全省组织的命题考试,有4847人分别获得单科结业证书。1988年,印
发地直机关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审理工作程序》,对严重违犯党规党纪以及贪污受
贿者给予党纪处分, 其中开除党籍的6人、严重警告的3人、留党察看的6人、取消预
备党员资格的3人。 是年,在地直机关建立地委机关党校和行署机关党校及委、办、
局、处、公司机关党校34处,与地直各企业、学校等单位基层党校和党员活动室,组
成较为完整的党员教育网络。1990年,机关党委举办辽宁刊授党校山东学区惠民分学
区马克思主义理论班,招收学员743名,有670名学员领取毕业证书。
1992年,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1994年,开展“学党章、讲
奉献、做合格党员”活动。1995年,在地直开展“思想、作风、纪律三整顿”活动;
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以及以学习孔繁森、争当好公仆为主
题的“齐鲁公仆征文” 活动。1996年,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模范党员活动改为2年
表彰一次。1999年,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对“法轮功”练习者做深入
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2000年,突出抓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
采取上党课、办专栏、召开座谈会、理论讲座等多种学习形式,深化党员干部对“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深远意义的认识。同时,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反面典
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至2000年底,共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798个,优秀
共产党员328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90名;举办培训班192期,受教育党员179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