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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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2009年,全市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开创了新局面,平等、团结、互助、 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1)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 年内,争取用于少数民族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120万元,其中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省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0万元,市政府专项列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阳信、无棣等县少数民族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全市新增加2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市共4家) 。4家企业全年享受优惠利率贷款10.88亿元,享受财政降息1541余万元。(2)开展“全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全市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的执法检查。市吕剧团以阳信回族青年杨广和为原型排演的大型现代吕剧《杨广和》荣获山东省第二届“泰山文艺奖”、山东省第九届艺术节“特别奖”、全国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优秀作品奖。(3)“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指导有关县(区)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创建活动。阳信县流坡坞镇南街村、 无棣县车镇乡张家村被省民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村(居) ”荣誉称号。(4) 民族工作调研取得丰硕成果。在全市开展了民族工作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确定涉及民族团结、民族经济、民族教育等多项调研课题,形成了6篇调研报告和5篇对策性论文,择优上报省民委。其中《滨州市回族教育发展现状的人类学调查》获得山东省民族工作大调研大讨论活动调研报告一等奖,滨州市民宗局被山东省民委授予“优秀组织奖” 称号。(5)加强民族工作考核。按照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政府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平安滨州”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的统一部署,年底对各县(区) 民族工作进行了认真考核, 对各县(区)民族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6) 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会同市伊斯兰教协会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会同“十一运”滨州赛区食品安全部相关部门对指定接待饭店进行执法检查, 确保了“十一运”期间清真食品的安全。(7)落实少数民族考生高考降分录取政策。为全市70余名少数民族考生出具民族成份证明,使其顺利享受到国家高考降分录取政策的照顾。(8)严把赴麦加朝觐人员审核关。对参加朝觐的4名穆斯林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上报,并会同市国安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行前培训和归国回访。(9)严把民族成份变更关。全年共为10余名公民出具变更民族成份证明。
(肖国松)

【宗教工作】 2009年,全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5种宗教,共有信徒5.05万人,其中天主教徒5431人,基督教徒2.13万人,佛教徒5389人,道教居士36人, 回族穆斯林1.84万人;有宗教团体26个,其中市级4个,县区级22个;有宗教教职人员104人,其中天主教神甫3人,修女3人,基督教牧师5人,长老15人。神学生6人, 佛教比丘6人, 伊斯兰教阿訇55人,海里凡11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53处,其中天主教30处,基督教102处,佛教5处,伊斯兰教16处。(1)加强调查研究, 理顺宗教工作思路。2月11日,组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市宗教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落实目标责任。 4月,组织各县区对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家庭聚会点的民主管理组织、规章制度、教职人员、信教人数及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了全市宗教工作状况。5月5日,省宗教局副局长连大海到滨州市就基督教情况进行调研,对滨州市基督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 响应国家宗教局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活动的号召,在全市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6月19日、 8月21日分别在博兴和阳信召开有各县区民宗局长、分管负责人、市级爱国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现场会。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马文艺到滨州调研, 肯定了博兴的创建活动。12月9日,山东省宗教局组成联合考核验收组对滨州市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暨“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全市27个宗教活动场所被省宗教局评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确保宗教活动正常有序。根据各教不同特点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实行制度上墙,推行民主化管理,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管理水平。推进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帮助各宗教团体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民主管理和自身建设。顺利完成了天主教周村教区选圣工作。 (4)贯彻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县区、乡镇、村居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加强了基层对宗教活动的管理。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家庭聚会点三级宗教内部民主管理组织、规章制度、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增强了宗教界的自身管理能力。 (5)积极、慎重、稳妥地处理宗教问题。依法审批宗教活动, 规范宗教活动的举办,分别于9月、11月,在博兴县兴国寺和滨城区天王寺成功举办了佛像开光活动及博兴县西高天主教堂圣堂活动。 5月,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 认真做好天主教信徒去佘山朝圣工作人民生活,全市无1人参加朝圣活动。依法处理宗教事务, 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邪教。(6)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水平。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年内,有1人和1名天主教爱国会负责人参加了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培训班。11月, 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举办了为期13天的培训班,有130人参加培训。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搞好学习宣传,将《宗教事务条例》发到全市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 6月25日,省民委(宗教局)马文艺局长到滨州做了宗教形势报告会, 各县区分管领导、各县区民宗局全体人员、乡镇统战委员共计400余人参加。 (7)以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为契机,在宗教界开展了“服务社会,共建和谐”演讲比赛。
(王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