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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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滨州海事处全年共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2211艘次,危险货物审批
98艘次;组织船舶现场监督检查280艘次;实施船舶安全检查24艘次;发现缺陷216项,
复查37艘次,复查项目343项;滞留船舶3艘次;联合边防、渔政、安监、交通、乡镇
政府等部门清理航道6次,依法清理了非法碍航网杆40余架;路上巡查405次,巡查里
程3.10万公里;完成水上巡航29次,巡航里程1514海里;实施行政处罚16起,实施船
员违法记分24分; 成功救助和处置了船舶交通事故5起,无一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救
助成功率达100%,维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被省政府安委会表彰为
“200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被滨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
位”,被市政府表彰为“2006—2008年度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被市纪委表彰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2006—2007年
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水上安全监管】 2008年,滨州海事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水上监管,深入开展各
项整治活动。 (1)加大对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管力度。召开安全施工专题会议,联合
市港务局与各施工建设项目部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打击无船名船号、无船籍
港、无船舶证书“三无”砂石运输船舶力度不断加大,“三无”运沙船舶得到有效遏
制。 (2)航道内沉石清理。及时清除航道内的碍航沉石,并协调有关单位对航道内
沉石情况进行扫侧清理,划定建港施工船舶水上过驳区域,确保了进出港船舶的安全,
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 (3)改善通航环境。多次组织马山子镇政府、岔尖一村、二
村村委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通航水域的碍航网具,航道乱设网具现象得到了有效
控制。 (4)加强对内河及封闭水域的安全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现场巡查,查隐
患,抓整改。在黄河调水调沙、汛期、重点时节和奥运会期间等特殊季节和时段,加
大内河的巡查和检查力度,组织落实了市领导对禁止载客通过浮桥的要求;对存在安
全隐患的翟家寺浮桥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内河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海上搜救应急】 2008年,海上搜救应急更加完善。(1)完善海上搜救组织保障。
5月, 滨州海事处完成理顺了滨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组成人员的重新调整工作,成员单
位由原来的9个调整到25个。(2)提高应急搜救能力。在奥运会和残奥运会期间,选
派2名工作人员到青岛参与了青岛奥帆赛的水上保障工作;4月22日,成功救助搁浅的
“金龙江号” 轮,12名船员安全脱险;10月1日,“拓洋9”与“锦泰山1”轮在套尔
河2#浮发生碰撞, 经过全力救助,“锦泰山1”轮被安全拖至东风港码头,避免了人
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加强海上搜救通讯信息建设,积极与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协商,
以滨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的名义分别与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签订了《海上搜救通信应急
联动协议书》,协议的签订为迅速、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海上险情奠定了基础。
(王 敏 吕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