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6&rec=49&run=13

【概况】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积
极投入平安滨州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1939人, 提起公诉3098人,同比分别下降5.6%和上升1.2%。(1)全年把打击重点对
准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
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9
人,提起公诉73人;批准逮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15人,
提起公诉451人。(2)重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区别对待、罚当其罪,
对犯罪轻微人员、失足青少年、初犯、偶犯等,注重运用宽缓政策,不捕不诉280人,
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 转化消极因素。(3)结合滨州市开展的“奥运护城河”
工程、集中整治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力做好排查调处、治安
防控、综合整治、法制教育、应急联动和进京值班等工作。派出19个工作组参加党委、
政府组织的重点整治和专项斗争,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建议59条,建立综合治
理联系点20个,创建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妇女维权岗”7个;阳信、
无棣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会计鉴定中心”的作用,对89个村和企业进行财务司
法鉴定,查处犯罪案件22件,协助整顿村班子35个,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促进
了发展。
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促进反腐倡廉建设。(1)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
务犯罪作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手段,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
犯罪案件94件122人, 提起公诉81件108人,法院判决93人,有罪判决率100%,为国
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实现了办案力度、质量、效果的同步发展。严肃查
办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3件38人,促进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积极开展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
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案件12件19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查办涉及医疗、社会保障、工程建设、城市拆迁等领域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11
件13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39件42
人, 依法返还农民群众180万元;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保障公
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权利。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深入开展“规范化反
贪局”创建活动,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
录像制度,严格执行办案质量评估标准、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
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办案水平和质量继续保持了全省一流水平。
强化诉讼监督, 努力维护公平正义。(1)加强侦查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
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应立案而立案等执法不严问题,依法监督刑事立案78
件88人,作有罪判决76件87人;监督撤销案件9件9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
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追捕追诉218人,作有罪判决145人,其中有12人被判处10年以上
有期徒刑。对不符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捕不诉504人。阳信县检察院依法监督
撤销了焦本波涉嫌故意杀人案,使无辜当事人免受刑事追究;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魏
学新抢劫案和周刘抢劫案中,依法追加了魏学新和周刘故意杀人罪,二人以故意杀人
罪被判处死刑, 维护了法律的公正。(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与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
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8件, 启用了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和羁押期限预警管理系统,对强化外执犯的管理和保障人权起到了促进作用。办理监
外执行人员又犯罪批捕起诉案件71件164人, 纠正违法25件次,纠正脱管、漏管54人,
促进了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刑罚执行的有效性。市检察院和无棣、沾化、邹平县检察
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规范化检察室” 。(3)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
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8件,抗诉案件法院已改变
原判决40件, 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再审改变率为97%;积极探索民事行政监督的方
式, 办理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案件193件;依法维护正确的判决裁定,帮助服判息
诉案件148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把握大局, 服务发展,保障民生。(1)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严重破坏
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3件38人;查办发生在国企和国企改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
16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活动的执法监
督,批准逮捕涉农刑事犯罪嫌疑人67人、提起公诉72人;积极探索加强农村检察工作
的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情系群众、便民服务”,“包乡村、解民忧、受教育、促发
展”等活动, 维护了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2)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深入开
展“涉检进京到省零上访” 和“重信重访排查清理”活动,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60件
次,实现了案结事了, 涉检信访率继续保持了全省最低水平。(3)积极做好支援抗
震救灾和帮扶农村、 企业、困难群众工作。共捐款48万余元,协调资金500万余元,
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和农村、企业发展贡献了力量。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开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年”和“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
举办正规化业务培训43期,通过案例研讨、对抗论辩、技能比武等形式,开展全员岗
位练兵和业务知识竞赛28次,培训3856人次;选调招录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警18名;
司法考试通过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把学习检察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贯穿于各项
检察工作中,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一案三卡”、检务督察、执法档案和执法作风
问题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
方向,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委的贯彻意见,基层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实现
全部达标,队伍管理和执法水平上了新的台阶。共计有63个集体和89名干警受到市级
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机关”“全省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基
层党建示范点” 等称号,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廉洁勤政效能效率先进单位”;阳信
县检察院、滨城区检察院、无棣县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滨城区检察院
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博兴县检察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
号;博兴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源吉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院检察长”。

【开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 2008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正
式开通运行,同时开通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网”“民生检察服务热
线” 电话号码统一采用“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通以来,热线工作人员
恪守市院党组在全市检察机关“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通揭牌新闻发布会上对社会的
郑重承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有话必接,有问必答,关注民生,情系百
姓,真心、热心、诚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利益问题。“民生检察服务热线”通过解决群众的法律诉求和实际困难,维护群
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干群关系,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百姓、保障民
生的“连心线”“平安线”“和谐线”。

【阳信县检察院会同民政等部门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 2008年,阳信县检察院
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把执法办案同帮扶困难群众结合起来,会同县民政、
教育、社保、司法、团委、妇联、残联等八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刑事受害人救助实
施办法》,规定了救助的对象、范围、程序、方式,构建起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拓
展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领域。机制运行以来,救助各类刑事受害人20多
人次,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条检察建议追回资产数百万】2008年10月,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一条检察建议,追
回国有资金127万余元, 国有土地66.9亩,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取得良好社会效
果。该院根据群众举报,对原滨州市医药集团博兴分公司(改制为博兴县国信医药有
限公司)改制期间的部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单位在改制中,企业
负责人无视国家利益, 追求单位私利,隐匿账外资金和药品计127万余元,国有土地
66.9亩,未进行资产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该院立即向博兴县财政局和
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以上事件作出处理。据此,博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已全部追回127万余元资金,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已收回国有土地66.9亩。
(温 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