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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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2001年,全市共有少数民族39个,1.8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0.51%,分布在6县1区。在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1.69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2.71
%,主要集中在阳信、无棣县的6个乡镇、26个村庄,其中纯回族村18个、回汉杂居村
8个。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有关保稳定、保安全、促发展专题会议精神和省
民委有关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任组长的5人“保稳定、保安全、
促发展”领导小组,先后4次组织各县区民宗局(办) 有关人员,深入到重点乡镇和少
数民族村庄,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成立了由各县区和重点乡镇有关人员
参加的信息员队伍,建立了每月一次(特殊情况每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报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市委、市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矛盾、
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全市民族宗教稳定工作的情况汇报》,
引起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就有关问题批转有关县区和部门认真加以解决。在回族传统
节日开斋节期间,抽调专人到回族村庄和清真寺进行节日慰问,通过召开座谈会,进
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中办、国办《关于妥善处理“阳信事件”,
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下达后,市、县民宗部门深入少数民族村庄,进一步深入细致
地做好稳定少数民族群众情绪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一方平安。协助惠民县和
滨城区, 妥善处理了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各1起,对全市的稳定工作做出了贡
献。
二、组织有关县区民宗部门,对少数民族经济和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
查,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少数民族村庄基础设施差、经济落后和办校条件差等
实际情况,市民宗局分别向省民委呈报了《关于解决滨州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申请
报告》和《关于请求对我市少数民族贫困村调拨小尾寒羊的请示》。经过多次工作,
先后争取到用于少数民族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建设和发展小尾寒羊等专项资金40
余万元,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了少数民族贫困村庄的脱贫步
伐。市民宗局争取国家民委将滨州京恋毛纺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为“十五”期间全国民
族用品生产定点企业,帮助该公司修订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项目,并向省民委报送了
《山东京恋毛纺有限责任公司轻薄防缩丝光藏呢生产技术改造贴息贷款项目建议书》;
委派该公司参加了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名优特新产品暨土特产品
交易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另外,由市民宗局承办和协办的市政协14件提案,
已于6月5日全部办理完毕。市民宗局还协助教育部门,认真进行了少数民族考生的登
记录取工作,为2名少数民族恢复了民族成份,落实了国家的民族政策。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每年的十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决定,
滨州市于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成立了以
市委副书记安世银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将忠,副市长祁维华,市政协副
主席、统战部部长姜银浩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祁维华
在宣传月开始时发表了电视讲话,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
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了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局、司法
局《关于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市民宗局印制《民族理论政策
法规问答》 宣传手册600余份,分发到市、县区分管领导及市、县区直有关部门,全
市各乡镇党委书记、统战委员人手一册,《滨州日报》、《滨州广播电视报》进行陆
续刊载。宣传月活动期间,会同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了由县委统战部领导、各乡镇党
委书记、 统战委员等190多人参加的培训班,进行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的教
育。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大型宣传横幅10幅,并邀请邹平县吕剧团到滨州市区演出了
歌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已故汉族教师菅新刚先进事迹的大型现代吕剧《梨
花雨》。各县区民宗部门,也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张力)

【宗教工作】 2001年,滨州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4种宗教,
信教人数4.32万人, 占全市人口的1.2%,分布在辖区的84个乡镇800个村居。其中,
天主教徒5514人(受传教徒5239人,望友275),基督教徒1.70万人(受洗教徒1.43万人,
慕道友2661人) ,回族穆斯林1.70万人,佛教3700多人。全市爱国宗教团体17个,其
中市爱国宗教团体2个,县区爱国宗教团体15个。全市宗教职业者102人,其中天主教
神甫1人,修女1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老10人,神学生6人;伊斯兰教阿訇54人,海
里凡29人。全市有正式宗教活动场所86处(新增设的基督教场所2处) ,其中天主教20
处,基督教51处,伊斯兰教15处,所属家庭聚会点295个。
一、认真开展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宗教干部、宗教团体和
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及宗教界义工班、各类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
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广大信教群众依
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五一”“七一”“国庆”“元旦”等节庆期间,组织宗
教界升国旗唱革命歌曲, 演出文艺节目,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8月,
协助基督教筹备召开滨州市基督教第一次代表会议,成立了滨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
10月,在全市开展评选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文明创建先进个人活动,通过自下
而上的推荐,评选出21个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23名先进个人,年底,市民宗局进行了
表彰,其中8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
二、 认真进行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 第一季度,市民宗局按照国务院宗教局
《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和省宗教局
部署,组织各县区对全市86处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年度检查。
各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有力,活动有序,财务帐目清楚,年
度检查全部合格。 惠民县还结合年检工作新增设1处基督教活动场所。年检结束后,
省宗教局对滨州市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予以充分肯定。受省宗教局表彰的年检工
作先进个人3名,先进集体2个。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结合年度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
居3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各宗教爱国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家庭聚会3级宗教内部管
理网络。狠抓《滨州市各级宗教工作职责》的落实,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章程,建
立健全组织管理、教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爱国公约,并使各项制度上
墙,做到自觉遵守。加大对天主教地下活动点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基
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认真清理整顿,配合公安部门对邪教组织“门徒会”“全能神”
等8个聚会点依法进行取缔, 维护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5~6月,组织27名阿訇、
寺管会主任, 参加了4期全省伊斯兰教人士培训班。将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公安
厅、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以及省伊协《山东省清真寺
民主管理办法》等5个规章,印发到重点县遵照执行,加强对伊斯兰教的管理。

(侯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