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4&rec=147&run=13

【概况】 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2001年5月12日,市委、市政府以滨委[2001]
100号文件发出《关于市老龄委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滨州市老龄委及办公
室更名为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 调整充实了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5
月14日,市委、市政府以滨发[2001]16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鲁发[2000]25号文
件精神,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7月20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以滨老发[2001]
5号文件印发《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9月21日,市政府以滨政发
[2001]97号文件印发《滨州市老龄事业“十五”发展规划》,对全市“十五”期间
发展老龄事业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实施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基层老龄组织进一步规范。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博兴县对乡镇老龄工作
机构进行调整充实,机构统一更名,人员集中调整,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
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一名副乡镇长或组织委员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妇联、
卫生院等为成员, 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县448个
村全部建立老年协会。惠民县将2001年定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年”,下发《村老
年协会职责》 《村老年协会章程》,并与村老年协会班子成员一齐上墙。邹平县95%
的村老年协会做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并将《村老年协会章程》《村
老年协会例会制度》《村老年协会会员职责》、村老年协会班子成员四上墙。
老年法规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7、8月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
县区老龄办主任10余人利用10多天时间,对县区老年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深入14个乡镇、28个村及部分县区直窗口单位,采取入户调查和老年人座谈方式,对
老年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12月上旬,又对问题较突出的4县区的9个乡
镇20个村进行查访。 检查表明,老年法规政策的落实基本到位。全市共为17.53万名
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免除“三提五统” 等经济负担1683.75万元,人均96.5元。新办
老年优待证2万多份。市老龄办和邹平老龄办设立了老年法律援助联络室。在邹平县、
滨城区走访10户特困老人, 发送慰问金5000余元。全市新增老年福利服务中心5处,
床位200多个。
学习宣传和调查研究成效显著。市、县区老龄办认真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
正党风”学习教育活动;市老龄办全体同志参观了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台儿庄战役纪
念馆,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县区老龄办主任参加全省老龄工作干部培
训班以提高业务水平;滨城区组织培训班对60多名乡镇办老龄工作干部进行培训;认
真组织了“新滨州之夏”广场文化活动老龄系统专场演出,为广大群众奉献了一台质
量上乘、特色明显的文艺晚会;印发了上万份老年法规宣传材料;县区老龄办积极开
展调查研究,形成论文10余篇。

【市、县区老龄委更名调整】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
将滨州市老龄委员会更名为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滨州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
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副市长赵怀明担任,副主任石祯祥、李国强、李殿文、邓文
泉、刘启盛、丁广恩、单吉昌,名誉主任杨再文、邢天才、刘传经、路玉双、缪光华、
董承福、王元甫、张德华。县区老龄委也及时进行了更名和调整。老龄工作机构进一
步加强。

【全市“双先”表彰会议召开】10月22日,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宣传发动和层层推
荐,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涌现出的52个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
进行表彰。市委常委、秘书长侯宪秀,副市长赵怀明等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市直
的同志及“双先” 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侯宪秀主持会议并宣读市委、市政府的
表彰决定,赵怀明讲话,部分先进集体和个人介绍了典型事迹。

(翟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