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1961-1985年全县农业经济收益分配表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单位:万元
┌──┬───┬────┬───┬─────┬────────┐
│    │      │        │      │          │    社员分配    │
│数目│总收入│各项费用│税  金│积累或提留│                │
│    │      │        │      │          ├───┬────┤
│    │      │        │      │          │总额  │人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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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202.0│   754.0│  30.0│    32.6  │ 618.0│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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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1016│   432.0│  24.0│    25.0  │ 534.0│    16.0│
├──┼───┼────┼───┼─────┼───┼────┤
│1963│  2088│   584.0│ 102.0│    135.0 │1267.0│    38.8│
├──┼───┼────┼───┼─────┼───┼────┤
│1964│  1324│   490.0│  50.0│    56.0  │ 728.0│    22.9│
├──┼───┼────┼───┼─────┼───┼────┤
│1965│  3020│   863.0│ 114.0│    206.0 │1837.0│    43  │
├──┼───┼────┼───┼─────┼───┼────┤
│1966│2421.9│   859.0│  95.6│    146.3 │1321.0│    36.9│
├──┼───┼────┼───┼─────┼───┼────┤
│1967│2666.2│   957.0│  98.0│    162.0 │1449.9│    39.3│
├──┼───┼────┼───┼─────┼───┼────┤
│1968│2311.2│   809.0│  96.0│    139.0 │1267.2│    33.4│
├──┼───┼────┼───┼─────┼───┼────┤
│1969│  2490│   845.0│  95.0│    149.0 │1401.0│    35.8│
├──┼───┼────┼───┼─────┼───┼────┤
│1970│  3080│   979.1│ 113.6│    235.4 │1751.9│    43  │
├──┼───┼────┼───┼─────┼───┼────┤
│1971│3794.2│  1282.5│ 114.7│    322.9 │2074.1│    50.6│
├──┼───┼────┼───┼─────┼───┼────┤
│1972│  4010│  1476.0│ 113.5│    325.7 │2094.8│    52.3│
├──┼───┼────┼───┼─────┼───┼────┤
│1973│4487.3│  1552.8│ 119.6│    400.9 │2414.0│    56.5│
├──┼───┼────┼───┼─────┼───┼────┤
│1974│3508.6│  1384.2│  89.1│    236.0 │1799.3│    41.6│
├──┼───┼────┼───┼─────┼───┼────┤
│1975│4724.6│  1749.5│ 124.5│    475   │2375.6│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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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4966│  2096.2│ 112.8│    423.1 │2333.9│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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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5503│    2499│   119│    508   │  2377│    53  │
├──┼───┼────┼───┼─────┼───┼────┤
│1978│  5599│    2654│   104│    523   │  2318│    60  │
├──┼───┼────┼───┼─────┼───┼────┤
│1979│  6639│    2974│   107│    792   │  2766│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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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6539│    2852│   113│    624   │  2950│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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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8014│    3100│   125│    637   │  4152│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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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12760│    3075│   143│    1040  │  8502│    214 │
├──┼───┼────┼───┼─────┼───┼────┤
│1983│ 18588│    3953│   180│    457   │ 13998│    343 │
├──┼───┼────┼───┼─────┼───┼────┤
│1984│ 25755│    6422│   260│    844   │ 18229│    459 │
├──┼───┼────┼───┼─────┼───┼────┤
│1985│ 27169│    7283│   417│    1204  │1826 5│    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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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收益分配  初级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定产,耕畜,大农具作价,一并折股
入社,保留农户股金。合作社的收入分配权由社委会决定。在完成农业税,留下集体
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按照人口、劳力和土地农具股份统一分配,其土地农具股份分
配不低于社员分配总量的30%。 1954年粮食总产比1952年增长8,89%,农副业总收
入3209万元,人均分配65元,分别比1952年增长10。73%和22.6%。高级农业生产合
作社取消土地,耕畜农具股份,生产队实行“三包”(包产、包工、包投资),开展多
种经营。土地完全归集体所有,不再执行土地分红,牲口、大型农具均按照1960年上
级有关“入社时社员投到集体的生产资料,作价款额仍归户主”的规定,将其全部转
入社员个人往来帐,以后每年分配时偿还20%,此支出从集体公积金中扣出。劳动力
按照男女整半评定。底分(最高每天10分),逐人规定一年的劳动天数,出勤记工分,
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收入归己。同时集体积极完成
农业税和上级下达的指令性统购任务。集体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行政管理费,总金
额不得超过集体总收入的20%。1956年粮食总产比1954年增长4.53%,农副业总收入
3471万元,人均分配盯元,分别比1954年增长8,16%和3.08%。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实行公社一级核算,取消记工分制度,办“大食堂”,吃
饭不要钱,执行所谓供给制,不适应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1960年粮食总产量比1956年降低49.59%, 农副业总收入1177万元,人均分配25元,
分别比1956年降低66.09%和62.69%。
    1961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60条)规定以生产
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恢复记工分制度,按人七劳三,或人六劳四原则分配。社员仍保
留少量自留地。“文化大革命”中,推行大寨“经验”,实行“政治”工分,挫伤群
众生产积极性,国家、集体和个人收益分配长期徘徊。1972年粮食总产比1的5年增长
20.96%, 农副业总收入4010万元, 人均分配52.3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32.78%和
21.62%。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
除完成国家农业税,交足乡(镇)村所规定的提留外,其余全部归个人所有。生产关系
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踏上了新台阶。1985年粮食总产比1978年增长14.82%,
农副业总收入27169万元,人均分配481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3。85倍和6.73倍。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