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成绩考核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5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5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66年前,各中学经闭卷考试录取学初、高中毕业生经闭卷考试达到录取分方可 升入中专或大专以上学校。 1968年,取消以前的招生、考试制度,各学校均实行“学生报名、群众推荐、领 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方法招收学生。学生学习期满均可毕业。1972年完全实行“推 荐法”入学。 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择优录取的考试制度,各中学也开始实行闭卷考试方法。 1980年,高中招生由地区命题。1981年中学招生实行统考前预选。 初、高中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考核方法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