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书院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5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5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书院是为应科考而设的官办学校,其入院学生分两类:一是为乡试应考举人进学 的秀才,二是为应考秀才经县试合格的童生。 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为充分运用“教育”这个阶级斗争的工具,知县李 元伟亲自倡办锦秋书院。建于锦秋湖侧,初名李公书院,后更名为锦秋书院,几经废 兴。清光绪十八年(189年),知县李锡重修旧有书院,乡绅捐资赞助。李延聘名师, 奖励好学,督察校试,亲圈甲乙。次年癸已恩科有4人中举,又次年,1人连捷进土。 锦秋书院所需费用,除县衙照拨银两外,还有公产以补不足。书院残碑载,道光 年间勘明入院官荒草地6顷7亩,清同治年间乡绅捐赠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