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类 机构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5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5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代县衙设户房,司理民政事务。 中华民国2年(1913年)县公署置四科,第一科分管民政,科长1人,科员若干。民 国19年(1930年)县政府四科合并为两科,第一科兼管民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抗日民主政府,1940年8月始建民政科,科长1人,科员若干。 1945年科内分置民政、战功、荣优、人事4股,各设股长1人。 建国后,1950年民政科内改4股为民政、战功、荣优3股。各区配民政助理员1人。 1958年,由民政科改为民政局,局长1人,副局长1人,职工11人。各公社仍设民 政助理员1人。 1967年春,撤销民政局,先后建民政领导小组和民政组。11月建县火化场,配场 长1人,会计1人,工人若干。 1979年撤销民政领导小组,恢复民政局。 1983年, 民政局内设人秘、优抚、社会、安置、信访5股。成立摈葬管理所,正 副所长各1人,职工2人。 1985年民政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职工14人,各乡、镇配民政助理员2—3 人。全系统共有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