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刑事审判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4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4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3-1944年,抗日民主政府司法科共审理刑事案件209起,其中镇压汉奸案48起, 占23.1%, 枪决3人。 1945年秋,在县城西召开宣判大会,处决11名反革命分子。 1946年农历4月6日晚,在押反革命犯郭普泉聚众越狱,除击毙外,全部处以死刑。建 国后,重点镇压恶霸、反动地主富农分子、土匪、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分 子以及其他反革命分子。1950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县共判处死刑犯一大批。1955 年肃反运动中,又判处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 保证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1958年后,刑事审判重点除反革命案件外,还有放火、 杀人、投毒、抢劫、暴乱及大量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等案件。“文化大革命”中,打 乱了正常的刑事审判程序, 办案质量差。1979年7月国家颁布了《刑法》和《刑事诉 讼法》,进一步健全刑事审判程序。1983-1985年,全国开展“严打”刑事犯罪第一、 第二次活动,共审理各种刑事案件275起,320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各种徒刑,并召开宣 判大会4次,枪决死刑犯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