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财政性存款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3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3/article/3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财政性存款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大部分。按资金的性质分三种类型,即:财政 金库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基本建设存款。 财政金库存款 亦称国库存款,是县财政存入银行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收 入属于县财政部分,均作为金库存款,由县财政支用。 1950年,政务院颁布“金库条例”,人民银行博兴县支行金库开始办理金库存款, 全县财政收入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付,全部纳入金库核算。 金库存款以人民币为单位。 收入中如有金银、 外币时,须兑换成人民币交库。 1965年财政金库存款72万元。1975年财政金库存款为104万元,1985年为53万元。 机关团体存款 博兴县机关团体存款始于1950年。初由中国人民银行博兴县支行 办理,后归县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办理。 机关团体存款的款项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事业单位的行政业务经费及自 身部分收入,党费、团费、工会经费、机关食堂、托幼福利等收入,亦作机关团体存 款存入银行。1962年机关团体存款为68万元,1965年为41万元,1985年达665万元。 基本建设存款 博兴县基本建设存款始于1954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博兴县支行经 办,设专门帐户核算。基本建设存款来源有:各级财政部门直接按基本建设项目预算 拨付给单位的款项;有通过下达限额、银行依额转入基本建设存款帐目的款项。财政 部门直接拨付给单位的基建资金,多为各级财政机动财力安排的基建和部分农田水利 建设项目。1965年基本建设存款21万元。1979年始,基本建设存款业务由中国人民建 设银行博兴县支行专办。 1979年博兴县地方基本建设存款余额为39万元, 1985年为 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