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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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1986年以来内设机构先后有办公室、物价检查所、价格管理股、农产品
成本调查室、信息中心等。1989年在乡镇设立兼职物价助理员。1990年经县编委批准
公开招录干部10人, 1991年初在曹王、兴福、陈户、庞家设立乡镇物价管理所。199
3年乡镇物价管理所撤回县局。1993年9月18日至1996年12月31日物价局并入县工商局。
在工商局内物价业务专职机构有物价检查所、信息中心、农产品成本调查室等。后经
县编委批准,信息中心改称为价格事务所,农产品成本调查室改称为价格管理所。

[工作概况]1986年至1996年的11年间,物价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价格形成机
制和价格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1986年以来调整规范了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促
进了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改变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价格管理体制,
放开了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
正确处理稳定与改革、管理与搞活的关系,保持了市场物价总水平的相对稳定,促进
了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保障了人民生活水平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不
断提高。
“七五”期间,全县价格改革既是调整步子迈得较大的时期,也是宏观经济环境
复杂多变暴露问题较多的时期。1986-1988年价格改革逐步推进,市场物价由平缓上
升趋于暴涨。暴涨的原因主要是:供给不足,投资膨胀,需求过旺,流通领域较为混
乱, 价格调整和改革步伐太快。1988年5-6月放开了糖、肉等副食品价格,8月放开
了部分名烟名酒价格,引发抢购风,市场物价暴涨。1988年第四季度为治理物价上涨,
全国采取治理整顿、压缩投资规模、紧缩信贷等宏观调控措施,加强价格管理和价格
检查的力度, 物价涨幅逐渐回落,有全县零售物价指数由1989年7月的23.1%下降为
1990年初的5%,逐步将物价上涨控制在目标以内。
“八五”时期全县价格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到1991年底放开商品价格近1700种,
“八五”末全县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比重达到95%以上,以市场为主形成价格的机制
基本形成。同一时期市场物价涨幅也步入较快时期,尤其是1994年、1995年为价格总
水平的高涨期。这次价格上涨从客观上看,原因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货币发
行过多,消费基金增长过快。从物价本身看,价格改革过急,出台调价措施过多,价
格放开后法制建设、管理措施滞后,造成价格失控。为抑制价格上涨,中央采取压缩
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紧缩财政、紧缩银根的政策,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等措施;并严格
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生活必需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监审制度,商品和服务实行明
码标价制度,限制出台新调价措施和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等措施。到1996年,全县社会
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为6%, 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物价涨势得到有效
遏制。

[价格管理与调整]1986年至1996年的价格调整与改革坚持以放为主,调放结合,扩
大了市场调节价格范围,价格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这11年间既有经济过热、市场供
不应求、物价上涨由平缓到暴涨的阶段,也有经济降温、市场疲软、物价涨幅逐步回
落的阶段。 1986年主要调整了粮食、食盐、西药等价格,放开了自行车等7种工业消
费品的价格,进一步放开了日用小商品价格。1987年调高了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合
同定购价格,扩大了议价收购比重,提高了纯毛毛线、进口手表、黄金饰品价格,同
时降低国产机械手表、收录机零售价格。1988年放开肉等副食品零售价格,财政改暗
补为明补,提高棉花等收购价格,扩大了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范围。1989年适当提高
部分粮油收购价格,对彩电实行专营并征收特别消费税和国产化基金,对农业生产资
料专营。1990年调高邮政资费和洗衣粉、肥皂零售价格。1991年提高城镇粮油及相关
制品价格,放开食糖、卷烟等商品价格,粮食白酒等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取
消电冰箱、洗衣机等商品的提价申报制度和差率控制。1992年提高生活用煤销价,财
政对企业取消政策补贴改向职工发放煤价补贴。7月1日开始放开粮油销价。1993年放
开煤炭等商品价格,将棉织品、啤酒、水泥等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11月
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 中央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粮油价格管理,恢复国家定价。199
4年提高粮食购销价格、 棉花收购价格,提高了电、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农
用化肥计划内外价格并轨。1995年对城镇居民口粮执行限价政策,粮食实行差率控制,
推行峰谷电价政策,制定农资价格管理办法,加强药品价格管理。1996年提高粮食、
小化肥价格。小麦定购价每50公斤标准品,1986年为22.60元,1996年为76.00元。玉
米定购价每50公斤,1986年为15.60元,1996年为63.00元。棉花收购价每50公斤 (皮
辊棉327),1986年“倒四六”比例价172.04元,1996年为700元(含44元价外奖励)。
1989年7月开始进行物价指数统计, 监测市场物价变化情况。为规范企业定价行
为,1989年向64家验收合格的生产企业发放《企业定价许可证》。1990年在工商企业
全面推行《物价牌照》和《价格登记》制度。1991年初物价管理机构下伸乡镇,在曹
王、兴福、陈户、庞家4处乡镇政府驻地设立物价管理所。1991年11-12月份,培训县
以上所属工商企业、 主管部门物价人员,经集中学习,闭卷考试,合格率97%,102
人获得《物价员合格证》。1994年落实《山东省企业价格管理办法(试行)》。1996年
落实《山东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1987年以前,行政、事业、经营收费都归为非商品收费,纳
入物价管理。 1987年4月开始,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到1988年底共向23个系
统的收费单位发放109个《收费许可证》。199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行政性、
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认真清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为规范收费行为,提
高执收人员素质, 1992年与县财政局联合培训三批收费人员计360人,1995年与县府
法制办联合培训收费执法人员400人。 实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制度,实
行收费年审制度、 亮证收费制度、 统一使用财政单据制度、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到
1996年底共向46个系统的收费单位发放380个《收费许可证》 。全县各系统行政事业
性收费年收费总额(含上交省地部分)8000余万元。

[价格监督检查]为保证国家物价政策落到实处,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根据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每年有专项检
查、重要节日市场检查及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等,重点检查关系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
方面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如化肥、农药、电价、邮电、医疗、中小学收费等。依
法查出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治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反对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
及时查出群众反映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1986-1996年共没收非法收入及罚款500余
万元,全额上缴县财政。
自1990年开始贯彻落实国家物价局第一号令,全面开展明码标价活动,明码标价
率流通企业曾达到100%, 乡镇驻地商店、个体户达到95%,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达
到90%。
与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联合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简称“双信”),每二
年一届,已进行五届,先后评出省级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位1个,地级10个。
“双信”活动调动了工商企业搞好自身价格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了企业信誉。

[物品价值认定]物价部门对公安、法院、检察院委托的涉案物品进行价值认定,促
进公检法机关顺利公正结案。自1992年开始进行价值认定、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
工作。1993-1996年共认定涉案物品171起,其中法院委托78起,公安系统委托72起,
检察院委托16起,其他案件5起。总认定额511万元。收取认定费用4.6万元。

[价格信息服务]1992年以来,购置微机、调制解调器、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等
现代化办公物品,与省价格信息中心联网,发送、接收企业价格信息,组建企业价格
信息网,提高了全县工商企业信息灵敏度和市场竞争能力。

[农产品成本调查]农产品生产成本是调整收购价格的主要依据。1986年开始一次性
调查小麦等品种生产成本。1990年开始对棉花、小麦、玉米进行定点连续调查,对淡
水养鱼进行一次性调查,涉及6个乡镇的8个村,设调查户19个。为指导农村产业结构
调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供参考资料。

(尹丁一 马军胜 马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