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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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986年,下设办公室和“博兴县计划委员会经济计算站”有工作人员6
名。1987年12月,建立计划委员会制,实行归口管理。改制后的县计委由财政、税务、
工商、物价、统计、劳动、物资、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保险公司共12个单位参
加组成。内部机构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市场调节科、农村经济计划科、固定资
产投资科、经济信息中心,编制20人。农业区划办公室、经济协作办公室归口计委领
导。各乡(镇) 建计划经济委员会,列政府序列,编制2-3名专职工作人员。1988年,
为搞好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考察论证, 内部增设了重点项目办公室。1986年6月,增
设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简称矿管办。1990年3月,县政府换届,计划委员会机构调
整,常务副县长不再兼任计委主任,委员会制不复存在,计委恢复原来编制、规格,
内设机构不变。1993年,县级机构改革,计委内设机构由6个行政机构(办公室、综合
科、投资科、工贸科、农经科、项目办) 和4个事业机构(矿管办、区划办、经济信息
中心、经济战略研究中心)精减为3个行政机构、2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设:办公室、
配备6人; 项目办公室,配备4人;综合股,配备4人。事业机构设:经济信息与经济
战略研究中心, 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配备4人,为自收自支
单位。计委人员由33人精减为2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8人;需分流6人,其中内退
4人。1995年4月,经济信息与经济战略研究中心更名为农业区划办公室,并升格为副
科级。1996年4月,成立经济协作办公室和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为副科级行政单位,
合署办公, 编制4人。1996年计委职能作相应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划归高新技
术开发区,农业区划办公室业务职能交农业局。内设机构尚有办公室、综合股、项目
办、矿管办、经协办,编制未变。

[管理体制] 1986-1996年期间,计委的职能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型转化为经济上的综
合服务型,其职能和基本任务是:编制计划、综合平衡、宏观调控、协调服务。对工
农业生产的管理,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以间接控制为主,逐渐缩小指令性计划,扩
大指导性计划,产品品种、产量等指标,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的现状自主
灵活安排。
农业生产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本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精神,调整农业内部
结构,大力发展林果、畜牧、水产、蔬菜和乡镇企业。农业生产计划只下达总量指标,
从宏观上进行指导,将农业产品推向市场。
计划的编制管理。一是编制检查年度计划。年初根据地区计划会议精神和县政府
的部署,对全县的工农业生产情况作全面的分析,本着加快发展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编制本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整个计划的制定积极向前,留有余地,成
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不断深入基层,深入企
业,了解情况,解决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计划的落实。二是编制中长期
计划。1989年编制了《博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
1995年制定了《博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

[流通计划管理] 1986-1996年,对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商品销售、农产品采购、
供应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对工业产品大幅度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计划内物资分配量
减少,计划外物资供应明显增加。粮食、棉花等实行合同定购,完成定购以外的产品,
实行市场调节。农产品全部放开,允许多渠道经营。化肥、农药、地膜、食盐等由供
销社实行专营。卷烟由烟草专卖局专营。物资部门经营的18类物资从1992年开始价格
全部放开,计划内指标大部分取消,只有一部分用于粮、棉奖售和计划扶贫的化肥、
柴油。对于基本建设、技改所需材料全部由建设单位通过市场自筹解决。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1986-1996年,固定资产投资不论资金来源如何,都按计划严
格控制。不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资金规模和搞计划外工程。凡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必须经审计部门审查资金来源并签署意见后存入建设银行半年,按基本建设程序上报
审批,批准后方可列入专项资金开支。需要征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地审批手
续。对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也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凡由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建
设的项目实行指令性计划。对自筹资金建设的基建项目,实行指导性计划。
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由原来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凡
是争取省、地投资和需省、地审批的基建项目,计划委员会坚持从快呈报;凡是由计
划委员会审批的基建项目,则简化办事程序,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三天内给予明确
答复。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控制规模、节约耕地、严格投资许可证发放、征收投资方
向调节税、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保留投资项目否决权等进行宏观调控,调控的重点
放在交通、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上。历年投资情况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