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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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1982年10月,设立山东省胜利油区工作领导小组博兴县办公室,隶属博
兴县人民政府。1989年3月,更名为山东省博兴县油区工作办公室。1992年6月,又更
名为博兴县人民政府油区工作办公室,后复称山东省博兴县油区工作办公室。下设办
公室、工农科、财务科、能源科、治安办公室、后勤科、维修车间、第一原油净化站
(1985年2月设立) 、第二原油净化站、博兴油区华兴有限公司。另有加油站、制氧厂
归属华兴有限公司管理。

[油区建设]协调工作。县油区办公室积极协调工农关系,搞好油、地共建,保障了
胜利油田在境内的正常生产。 1987至1996年,协调胜利油田在境内打油井559口,水
井16口, 架设高低压线路578.09公里,完成各种管线工程542.6公里,架设通讯线路
55公里,油、地共建文明路66.45公里,建桥、涵、闸20座。地震测线596.3公里,办
理永久占地7499.55亩, 办理临时占地1613.36亩。回收落地原油11987吨,全部给油
田顶补了产量。1996年,经协商达成油、地电网分离运行协议,为地方取得9000KW的
用电指标。
治安管理。1987-1989年,查获偷窃倒卖原油和油田物资的自行车71辆,汽车1部,
地排车6辆,马车5辆,取缔土炼油炉2处,破获案件56起。
1990至1992年,查获倒卖、盗卖、贩卖原油的机动三轮车68辆,小拖拉机16辆,
地排车39辆,自行车60辆,“130”汽车8辆,东风汽车1辆,解放汽车2辆,涉及人员
228名,其中13人被拘留,3人被依法逮捕。破获盗窃、破坏油田电力设施的大案、要
案150余起,打掉各类违法犯罪团伙15个,查获犯罪分子63名(其中逮捕59人,判处死
刑2人,做其他处理的4人)。1993年,共破获盗油案件280起;处理打架斗殴案件7起;
查处盗用天然气500余户, 没收天然气管线1.7万余米,炉具500余套;从而保障了油
田的正常生产。 1995年,打击犯罪团伙56个,依法处理团伙成员100多人,缴获油田
物资及原油10几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1996年,整顿用电秩序,取缔非
法上马的变压器3台, 炼钢炉6台,没收大功率电炉子750多个,压缩用电量5200多个
负荷。查获涉油案件206起,处理违法人员285名,打掉各类违法团伙35个,其成员达
143人。追缴被盗油田物资(含原油)173吨。查获机动车辆64辆,和去年同期相比涉油
案件降低了50%
多种经营。 1987-1989年,自种自收蔬菜2万公斤,养猪40头,产鱼1万公斤,种
树600多棵。 上有豆腐等加工业,改善了职工生活条件。1990-1992年,共收获小麦2
6吨、玉米31吨,产鱼4150公斤,养猪产肉5760公斤,种植各种树3300余棵。1995年,
建起了油区华兴有限公司,解决了部分富余人员的就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
县油区工作办公室自1993至1995年,向县润滑油脂厂投资4000万元。1996年,为
县“九五” 重点工程“色拉油”项目的建设投资800万元。1982至1996年,完成利税
5307万元。1988年、1992年、1995年、1996年,被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授予“山东
省油区工作先进单位”。1991年、1992年、1994年,被滨州地区油区办、滨州地区人
事局授予“全区油区系统先进集体”。1988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1988年度岗位
责任制先进集体”。1990年、1995年、199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先进单位”。1992年、1995年、199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润滑油脂厂] 1993年9月15日,县委、县政府决定县油区办接管濒临下马的润滑油
脂厂。接管后即对该厂进行了治理整顿,调整了厂内中层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厂内
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压邪风,奖罚分明。在较短的时间内,便使面临下马的企业恢
复了生产。 1994年,产值8395.85万元,利税543.39万元。是年,投资3000多万元新
上一套7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年底顺利投产。同时,该厂正式得到省经委、省化工
厅批准立项。 1995年,国家计委以[1995]1118号文件批准了每年供应5万吨原油的
指标,从此,该厂原油供应纳入国家计划。当年全厂产值提高到25207.36万元,利税
提高到1950.16万元; 经济效益列全区第7位。1996年,产值27272.36万元,利税293
0.99万元; 经济效益列全区第5位。从此,该厂彻底摆脱了困境,为生存和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建厂近5年来, 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94581.03万元, 销售收入
71348.99万元,实现利税7983.8万元。1994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明星企业”和
“文明单位”。1995年度,被地委、行署授予“全区经济效益先进企业”,被县委、
县政府授予“一级明星企业”。1996年,被地委、行署授予“纳税大户”,“全区劳
动保险先进企业”。1995、1996年,被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地级重合同、守
信用企业”。

(王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