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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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986-1988年10月,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各设立信访科。共有12人,其
中干部11人, 职工1人。1988年10月,成立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审理科、处信
查办科。 共12人, 其中干部11人, 职工1人;中共党员12人。全县12个乡镇成立了
“信访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副科级)。1993年,机构改革,县信访局改为信访
办公室, 隶属县委办公室,共10人。1996年8月,恢复信访局,内设办公室、信访查
办室、接访室。共有12人,其中干部9人,聘任制干部2人,工人1人;中共党员11人。
[信访网络建设]1988年10月,信访局建立之后,全县12个乡(镇)都建立了“信访工
作办公室”,配备了副乡级信访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2-3人,管区书记兼“信访网长”,
全县446个村,都配备了1名信访员,具体负责信访民事调解工作。县直有关部门也相
应建立信访办公室,设专职或兼职信访主任及工作人员。1996年,全县共有信访干部
1025人, 其中,专职信访干部52人,兼职信访干部973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占85%。1986-1996年,有90%以上的乡(镇)达到“三无”标准(无到省、到京上访、无
越级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全县各级信访组织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4个,地级先进
单位6个,县级先进单位10个。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4人,地级先进工作者25人。

[处理来信来访] 1986-1996年,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量明显增长,反映的问题主要
是:历史遗留的冤假错案、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纠纷、引黄济青渠首占地农民的安置、
政权下放时造成的部分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各种刑事民事案处理不公、农民负担及
农村财务不清和老干部工资待遇、 下岗职工安置等问题。从1986-1996年,共受理来
信来访案3507起, 其中来信1474件;来访2033起,共17512人次,来信处结率100%,
来访处结率为98.7%,查办各级要结果的案件187起,其中,报省28起;报地区48起;
报县111起;使重信重访率控制在10%以内。

[控制集体上访]控制集体上访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
种矛盾比较突出,群众集体上访时有发生。为了保持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
通过各级网络信息,努力做好超前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发生的集体上访,坚
持“特案特办”的原则,从1986-1996年,共处理集体上访484起,14883人次,所反
映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有效地控制了越级集体上访案的发生。

[建立领导阅信接访制度]1986年以来,建立了领导阅信接访制度和领导承包重点案
件制度,解决了一些久拖不决的案子,有的领导变“接访”为“下访”,深入基层做
工作,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而且加深了与群众的感情和联系。从1986-1996年,县
级领导接访748起,3982人次;批阅群众来信891件。县级领导包案198起,803人次;
乡镇领导包案267起,1083人次。各级结案率为100%。

[落实政策] 由于政治运动和其他原因,造成一部分人的冤假错案。1986-1996年,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 政策,在调查了解、审查核实的基础上,为303人落实了政策,
恢复其党籍、 公职、待遇等;为803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充分体现了党对他们的关
怀,促进了社会稳定。

[信访法规的宣传实施及信息]1986-1996年,共为各级领导提供信访信息500余条,
写各种调查报告25篇, 印发《信访情况》165期,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
据。 为了更好的宣传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共举办学习班4期,80多
人次,并将《信访工作条例》以布告的形式发放、张贴,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实
施,增强了受理机关的责任感和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

(李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