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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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重要决策和部署]一、根据中央和山东省关于黄淮海平原开发的战略,县政
府于1988年3月25日制定了《黄淮海平原开发博兴县综合开发规划》。内容包括:(一)
指导思想。坚持开发与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资源,综合发展农林牧副渔业和农产品
加工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成棉花、畜牧、水产、林果、蔬菜五个出口基地,形
成供、产、销和贸工农配套体系。(二)开发重点。一是改良、治理中、低产田,使中、
低产田通过改良都能再上一个档次。二是开发利用现有未利用的盐碱地,宜农则农,
宜林则林,扬长避短,调整布局。三是搞好技术开发。(三)开发规模。开发治理的总
面积为118.4万亩,其中,中低产田92.5万亩,本次开发65万亩(其中有轻盐碱地30.7
万亩)。开垦重盐碱地8.5万亩,林地19万亩,水面48万亩(其中麻大湖1.5万亩)。(四)
开发步骤。依照先易后难和投资少、见效快的原则,分三步走,“七五”后三年以配
套、改造为主,从技术开发入手全面普及适用增产技术,同时搞好试点示范,重点实
施中低产田改造计划和盐碱地治理试点,为全面治理工程打基础。“八五”期间集中
力量上一些改造中低产田的任务。(五)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改善和
配套工程;培肥地力,改良土壤;推广农业科学新技术新成果,搞好高产田和生态农
业开发;发展草食动物,建设畜产品商品基地;结合治理低洼盐碱地,开发渔业生产;
积极开发农业机械化,增加农用物资的投入;因地制宜发展林业,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六)投资方式。总投资1087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785万元,占总投资44%,省地投资
4786万元,占44%,县筹1305万元,占12%。
二、县政府为贯彻《山东省招聘人才引进技术的优惠政策规定》,引进急需和短
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振兴博兴经济,于1988年6月发布了《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
规定》。内容包括:(一)对于引进科技人才涉及“农转非”事宜,本着从优办理,简
化手续的原则,安排解决家属子女农转非。(二)对于正式调入并长期定居的科技人员,
用人单位应于其报到前优先安排好住房。(三)对于引进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事宜,从
简、从快办理。(四)对非干部身份的科技人才及其家属子女,由县劳动局及时办理接
收手续,随调家属子女工作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子女入学尽可能照顾就近上学和
优先上学。(五)对于辞职来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考察确有真才实学又是急需人才的,
由县人事局联系单位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 承认其原有身份待遇, 工龄连续计算。
(六)对于引进科技人才的工资待遇,到县属企业工作的,在原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
级;到乡企工作的在原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一年后成绩突出的再向上浮动一级,
两年由于引进科技人才的工作使企业产值和利润递增20%以上者, 享受的浮动工资转
为固定工资并再向上浮动一级;引进科技人才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比上述规定更
优厚的工资待遇。
三、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方针,进一步搞好横向经济联合,推动全县
整个经济工作的发展, 县政府于1988年8月19日下发了《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实施
办法》,内容包括:(一)鼓励外商来投资办企业。(二)对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
国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照顾。(三)对搭桥者实行奖励。(四)鼓励各企业积极创
汇。(五)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
四、县政府1991年10月18日以博政发〔1991〕98号文件下发了《博兴县依法行政
五年规划》。内容包括:(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
和“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两
大任务,依照并运用宪法和法律、法规,对全县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实行全方位的规范
和调整,逐步使行政决策民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机关工作制度
化,巩固和发展博兴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基本目标。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
观念和政府领导成员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和强
化行政执法,基本形成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同博兴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相
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系;通过充实加强,
培训提高,建立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能够胜任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的队伍,真
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县。(三)主要任务。1.按
照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实现政府活动的民主化、法制化。2.按照持续、稳定、协调
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依法调整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各种经济关系,规范各种经济活动,
把经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法促进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4.依法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
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保证措施。1.加强政府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
律学习,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和完
善依法行政措施。3.强化行政执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系。4.加强政府
法制工作机构和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建设。5.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五)实施步
骤。第一步:1991年,具体做好四项工作:1.广泛进行思想发动。2.各级人民政府和
县政府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依法行政规划。3.培训政府领导干部和行
政执法人员,为依法行政创造条件。4. 抓好,典型,总结经验。第二步:1992-1994
年,具体做好三项工作:1.制定和完善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则和办法,使各项工
作都有章可循。2.每年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法、执法情况和依法行政规
划落实情况。3.通过检查,探索依法行政的经验,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第三步:1995
年,具体做好两项工作:1.根据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全县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
评比,使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2.根据依法行政情
况和形势发展要求,制定新的依法行政规划,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向新的高度发展。
五、加强博兴县城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
义现代化城市,县政府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试行) 》,于1992年2月28
日下发了《博兴县市容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内容包括:主管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的职
能部门及其职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范围 (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卫生设施与
垃级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六、为完成1992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县政府确定年内集中精力做好
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农业方面,力争实现部颁平原绿化达标,并精心组织好一代杂
交棉的繁育工作。(二)在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上,尽快完成脂肪胺项目各种合同的签订,
力争年内动工;新建润滑油脂厂,完成一期工程。(三)在加快流通建设上,供销大厦、
物资大厦竣工营业;完成工业品批发中心的主体工程;完成胜利二路北端的延伸工程,
在此建成西谷王商业一条街。(四)在县城基础建设上,完成水厂一期工程,年内送水;
完成2000门程控电话的安装调试。(五)在乡村公路建设上,基本实现村村通上柏油路。
(六)在教育、卫生、体育方面争取全县普及初中教育;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努力
办好全县第一届运动会。(七)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再夺“齐鲁杯”,并创建
省级卫生县城。
七、为了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代,推动企业走向市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根据国务院国发〔1992〕23号文件精神和省、地有关政策规
定,结合全县实际,县政府于1993年4月8日发布了《博兴县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
内容包括:(一)股份制企业试点的原则。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原则。(二)股份制企业试点的形式和重点。主要有法人持股、企业内部职
工持股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三种形式。(三)股份制试点企业的组建。(四)股份制试
点的组织领导。股份制试点企业要按照“加强领导,大胆实验,稳步推进,严格规范”
的指导方针,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统一组织。
八、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民
负担管理条例》 精神,县政府于1993年6月10日发布了《博兴县减轻农民负担暂行规
定》。内容包括:(一)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等国家税费,按课税对象由财政部门依法
征收,严禁平均摊派。因灾情等原因,按政策减免的农业税,要如数减免到户。(二)
“三提五统”要控制在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村集体提留和乡镇统筹费用
各占2.5%,不得超提,并且专款专用。(三)凡是低于全县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下的
村,从现在起,一般不得向农民集资搞建设,确因校舍修缮等公益事业需集资的,必
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四)各种
有偿服务和兴办农村合作医疗,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五)停止一切未经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向农民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各种评比、达标活动;农村各类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集资、收费和索要农副产品,不得以勤工俭学
为名向学生家长摊派生产收入指标。(六)在农副产品收购中,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严
格执行价格政策和入库质量标准,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向农民打白条,严禁任何部门
代扣农业税之外的各种款项。(七)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借外出参观之名,用公款旅
游、吃喝、送请。(八)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分配,按劳动力数承担,不得以人
口数摊派。农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抢险、修缮乡镇校舍等。劳动积累工
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两工” 除本人自愿外一般不推行以资代劳的办法。
(九)认真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和“农民负担管理卡”制度,严格履行农民负担
审报审批程序。
九、 县政府为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滨行发[1993]8
3号文件精神, 结合博兴县实际,于1993年7月2日下发了《博兴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暂行规定》。内容包括:(一)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
经济发展规划。(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要
密切配合,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经营。 (三) 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放宽名称、字号使用限制。(五)拓宽从业人员范围。(六)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
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自愿协商组成松散型或紧密型的联合体或企业集团。(七)对符
合职称评定条件的个体、私营从业技术人员,有关部门要按程序给予评定并发给专业
资格证书。(八)要把个体、私营企业经营场地纳入城镇和乡村统一规划。(九)对经济
有困难的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申请人,在办理登记发照时,工商部门只收工本费,
不收办照登记费;办照后经营有困难的,一年内可以免收减收各项税费。(十)个体工
商户、私营企业除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应缴的税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
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推派。(十一)对来博兴推销产品的个体户、私营企业,
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方便,解决经营、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
一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确保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目标的顺利实施,县政府于199
4年11月26日印发了《博兴县增加教育投入实施办法》。内容包括:(一) 继续加大财
政对教育的投入,发挥国有财政拨款的主渠道作用;(二)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管
用工作;(三)完善县人民教育基金制度,疏通各条征收渠道;(四)动员社会力量集资
办学和捐资助学;(五)大力发展校办产业与勤工俭学;(六)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标
准,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标准;(七)改革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现事权与财权
的统一;(八)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科学统筹安排教育经费开
支,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经费筹措工作的领导。
十一、为了在“九五”及后十年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使博兴县加快发展,
经济腾飞, 跻身于全省先进县市行列,县政府于1995年4月29日颁布了《博兴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内容包括:(一)“九五”
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二)“九五”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任务和目标。(1) 总任务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
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加快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新体制,以加快工业、乡镇企业发展为重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为目
的,突出加快发展主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全面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素质,确保1999年达到“兴博建市,实现小康”的第二
步战略目标,2010年,人均指标跻身于全省先进县市行列。(2) 奋斗目标。按照跨世
纪发展总任务的要求,“九五”及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为:
1.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1995年基础上,国民生产总值2000年达到56亿元,年均
递增20%, 2010年达到224亿元,十年平均递增15%,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000年达到
8150元,2010年,达到32000元;地方财政收入2000年达到1.116亿元,年均递增20%,
2010年达到3.47亿元, 十年平均递增12%。 2.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结构调整为
“二、 三、一”型,到2000年,三次产业比例达到14:60:26,2010年,为7:58:
35;轻重工业比例趋向协调,到2000年,轻重工业比例达到65:35,2010年为50:50;
农村一、二、三产业比例,到2000年,调整为20:60:20,2010年,调整为12:53:
35。畜牧业、水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2000年60%,2010年70%以上。3.科技水平和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主导产业科学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
献率,2000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人均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跃居全省先进水
平。产品产销率达到98%以上,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提高10%,万元国民生产总值
综合能耗平均降低3%。4.经济发展与国际经济融为一体。2000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
达到6.72亿元, 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2010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44.8亿
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5. 人民生活水平富足化。农民纯收入2000年达
到3400元, 2010年达到7000元,全县城市化水平2000年达到50%,逐步实现农村城市
化、城乡一体化,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人均期望寿
命2000年达到74岁,2010年达到76岁。6.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到
1997年,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2005年,基本普
及高中阶段教育;文化事业健康、繁荣,2000年以前,建成文化娱乐中心;发展体育
事业, 提高竞技水平,2000年以前,建成体育中心;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1 998
年, 全县普及有线电视,2000年,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计划生育保持
省内领先水平, 全面实行优生、优育、人口自然增长控制在6‰以内。2000年,全县
人口47.2万人,2010年,总人口49.5万人;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社会秩
序良好,民主法制健全,道德修养高尚,文化生活充实,人民安居乐业。7.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产权关系明晰,经营机制灵
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形成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环境,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多层
次、有秩序的市场体系;政府职能得到根本转变,灵活、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形
成;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保健、失业救济等社会保
障体系。
十二、近年来,黄河连年长时间断流,黄河水可用不可靠,而博兴县北部蓄水能
力差, 黄河枯水期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为此,县政府于1996年以博政发[199
6]2号和博政发[1996]57号文件,分别下发了《关于兴建打渔张渠首平原水库工程
的决定》和《批转县水利水产局关于加快我县平原水库建设的报告的通知》。内容包
括:(一)建设范围及目标。县政府决定1996年在打渔张引黄灌区渠首投2800万元,兴
建一座库容1200万立方米的平原水库, 解决打渔张渠首5乡镇农业用水紧缺的问题。
同时,计划在1996年至1998年三年内,在引黄灌区的乔庄、蔡寨、纯化、陈户、庞家、
阎坊、 博兴镇7个镇乡,大力建设平原水库。三年增加水库蓄水量2500万立方米,每
年增加800万立方米, 实现一村一库或一村多库。三年后,引黄灌区一次性蓄水总量
要达到5000万立方米以上,达到每亩旱田有100立方米蓄水保证、每亩水田有300立方
米蓄水保证的要求。(二) 扶持和奖励政策。对在三年内建设的新增库容在5万立方米
以上的村级水库;新增库容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镇乡级水库,给予以下补助和奖励:
1.补助:按水库新增库容和建设年度计算,第一年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每立方米补
助0.20元;第二年每立方米补助0.15元;第三年每立方米补助0.10元。2.奖励:按水
库新增库容量计算, 当年所建库容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村级水库,每立方米奖励0.10
元,分别奖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镇乡当年内合计完成总库容50万立方米以
上(单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 ,每立方米奖励镇乡0.10元,分别奖励给镇党委书记、镇
乡长、分管镇乡长及水利站长。(三)保证措施:1.项目审批:村级水库建设要村有申
请、镇乡有规划,经县水利水产局初审,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否则不予补助资金。2.
水库设计: 库容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由县水利勘测设计室会同工程所在镇乡水
利站负责设计及施工监督管理。3.工程:县成立平原水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平
原水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水库建设单位,在水库建成后,要报请县进行验收,
否则,不予补助资金。
十三、近几年,由于小麦品种更换不及时,良种覆盖面积小,农民自留种比较多,
致使小麦品种多、乱、杂现象严重,单位产量徘徊不前,对此县委、县政府提出两年
内实现全县小麦统一供种,1996年,实现统一供种率已达60%。

(傅俊英)

[县政府办公会议摘要] 1986年2月15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
锦秋商场筹建问题。
1986年3月13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招待所接待楼筹建问
题、店子农中迁址问题以及关于粮食征购计划与分配问题。
1986年3月14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关于修建少年儿童乒
乓球训练房的问题。
1986年4月7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布置春季农业生产和乡镇企
业工作。
1986年4月19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体委、史志办、民政
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1986年5月12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工商局关于锦秋商场
筹建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抗旱双保问题和500吨冷仓建设问题。
1986年8月28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张英民副县长关于商
业、企业、工业生产的汇报,传达落实地区秋种会议精神和灭鼠工作会议精神。
1986年9月16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抗旱、造墒、保
墒、种好小麦工作会议精神。
1986年11月3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财贸工作会议、
地区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经委、乡镇企业局的工作汇报及1987年的工作打算。
1986年12月28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博兴经省计委批准的
棉纺厂和玻璃厂的项目。
1987年2月2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关于发展林牧、渔业、
乡镇企业及县城建设等问题。
1987年2月11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 研究城镇村规划问题、关于
迎接参加地区运动会准备问题及民政问题、布置春季生产等工作。
1987年4月15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双增双节的问题。
1987年5月12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一批干部的任免及筹
办县技校的问题。
1987年5月21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农村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
1987年6月9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重
点研究新上棉纺厂的情况。
1987年7月1日,张英民副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有关人员任免和部分
人员落实政策问题。
1987年7月15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计委的汇报,研究土
地管理问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问题。
1987年8月5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工艺美术生产有关事宜。
1987年8月17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秋种工作会议精
神,讨论兴福水泵厂的搬迁问题。
1987年8月20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污染问题和技工学校
的班子问题。
1987年10月15日,张乐敏县长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委、行署召开的县市委
书记、县市长会议,听取公安局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的汇报。
1987年10月27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建设方面问题;传达
了地区召开的关于农业、林业、水利、庭院经济会议精神。
1987年11月3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计划生育、乡镇企业、
深化企业改革方面的问题。
1987年12月30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召开的工交财贸
会议精神;研究县酒厂升级、上新项目、与磷肥厂合并等问题。
1998年2月15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市政建设问题、计划
问题、乡镇企业问题及引黄济青渠首的安置问题。
1988年3月28日, 祁维华副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酒厂的扩建问题,
即新上两个粮食酒车间。
1988年5月16日, 张乐敏县长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修路
情况及引黄济青工程情况的汇报。
1988年6月14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财政局关于1988年财
政安排情况的汇报。
1988年6月15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省、行署召开的振兴
中医大会精神和住房制度改革会议精神。
1988年7月19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土管局关于土地管理
情况的汇报、环保局关于环保情况的汇报。张乐敏县长传达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1988年8月22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工业经济运行中存的
问题和《财政局关于公费医疗报销办法报告》、《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公安派出所的
报告》。
1988年11月11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关于财政情况、农田
水利建设情况、邮电方面的情况汇报。
1988年12月2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省、地区召开的教育、
卫生改革会议精神,总结计划生育、执法大检查等的工作。
1988年12月28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生产资料专营、深化
企业改革的问题以及道旭干渠开发、黄淮海平原开发的问题。
1989年1月16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并研究引黄济青问题。
1989年2月21日, 张乐敏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计划委员会、公安局、计
生委等部门的汇报。
1989年3月12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全县的农业生产、林
业生产、工交生产情况和全县的财政盘子。
1989年5月25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农业、工业、文教、
卫生方面的工作。
1989年5月26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张型鲁副县长关于工
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和曲振水副县长关于教育情况的汇报。
1989年6月23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关于农业生产情况和
环境污染问题的汇报。
1989年7月25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计委、教育局关于大
中专毕业生分配情况的汇报,研究民政局《关于建立全县残疾人联合会的报告》。
1989年8月30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财政税务会议精
神,研究全县财政盘子。
1989年9月13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全县的秋种工作情况,
听取地区人武会议精神和清理整顿公司情况的汇报。
1989年12月1日, 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
况、工业生产情况以及卫生城建设情况。
1990年1月2日,张乐敏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工业、农业、财贸等方
面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
1990年2月26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经委关于全县工交财
贸表彰会议情况、计委关于全县计划盘子的汇报及财政局关于全县财政盘子的汇报。
1990年3月2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各乡镇目前工作的汇报。
1990年4月16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经济体制改革会
议精神、地区劳动工资会议精神及地区生产自救会议精神。
1990年5月21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土管局、城建委、交
通局、卫生局等工作汇报及祁维华副县长关于企业升级情况的汇报。
1990年6月22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计委关于博兴县“八
五”规划的汇报。
1990年7月13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财政局汇报《财政报
告》。
1990年8月15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尹涛副县长关于地区
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及公安局的工作汇报。
1990年9月10日, 曲振水副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棉花收购工作
会议精神,研究了如何贯彻会议精神的问题。
1990年10月6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棉花收购、秋种、环
保等方面工作。
1990年11月15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财政问题和如何贯彻
中央治理“三乱”文件精神的措施。
1990年11月19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防治牲畜“五号病”会议及劳动就业工作会议贯彻措施。
1991年1月14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石油市场整顿问题。
1991年3月9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政府工作报告》
及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991年3月10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1990年全县工基交财
贸总结表彰会议召开事宜,讨论县“七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八五”、今后10年国民
经济规划。
1991年5月4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经委关于全省企业工作
会议精神的汇报及各分管县长的工作汇报。
1991年6月20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区宗教工作会议、
全区“双拥”会议的贯彻问题。
1991年7月1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工业、城建等方面的情
况。
1991年7月25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麻大湖污染问题、工
业企业划型问题及招聘干部事宜等情况。
1991年8月3日,曲振水副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本年度非师范类大专
毕业生分配方案
1991年8月12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地区治理“三乱”会
议精神和全区畜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润滑油脂厂、脂肪胺项目问题。
1991年9月2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张型鲁县长关于省政府
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并规定县长学法日。
1991年9月12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棉花收购问题,酒厂
与窑厂的合并问题及商业综合公司与五金公司的合并问题。
1991年11月12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问
题及通过了加强基建管理的文件。
1991年12月31日,张型鲁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民政、统计、劳动等方面
的问题,并听取各分管县长的工作汇报。
1992年1月15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专业市场建设问题及
粮油总公司的问题。
1992年2月13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计委关于全区计划工
作会议精神及贯彻的意见、建委关于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及贯彻意见。
1992年2月14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体委、教委的工作总
结。
1992年3月19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学习山东省政府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
1992年4月27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民政局、经委、物价
局的工作汇报。
1992年7月2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和全区民族宗教会议精神,研究电力发展问题及县第二建筑公司成立问题。
1992年7月24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财政局、邮电局、计
生委等单位的工作会议汇报,并安排秋种工作计划。
1992年8月24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农业会议精神、
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组建博兴酿酒集团事宜。
1992年9月11日, 曲振水副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区财税工作会议
和棉花收购工作会议情况的汇报及县公路站更名为公路管理局的汇报。
1992年10月9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省“十百千”活动
村镇建设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地三级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县水厂
和博兴大世界建设情况的汇报。
1992年11月9日, 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博兴赴深圳参加滨州
地区经贸洽谈会情况的汇报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问题的汇报。
1992年12月10日,张型鲁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水利局、环保局等部
门的工作汇报。
1993年2月16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公费医疗管理改革试
行办法,听取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情况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全县水利工作主要问题
的汇报及全区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
1993年3月23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乔庄水利工程问题、
全县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建设问题、房改方案的实施问题及博阎路段和博城三路的施工
问题。
1993年5月8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关于环境监理试点方案
的汇报、全县农业资源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系统工作的汇报及全区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
神的汇报,研究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问题和全县建安企业管理问题。
1993年6月9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农民问题,听取交通局
关于全县村村通柏油路祝捷大会筹备情况的汇报、工商局关于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的汇报及房管局关于房改有关问题的汇报。
1993年7月26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金融问题。
1993年8月17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1993年县政府十件大
事落实情况,听取全区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
1993年9月7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
及贯彻意见的汇报、财政局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
1993年9月15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省棉花工作会议精
神的汇报。
1993年9月15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油脂厂、化肥厂的体
制问题。
1993年11月15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精神、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博兴县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暂行规定、麻大湖开发、
公路建设等有关问题。
1993年12月29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研究了博兴1994年经济工作。
1994年3月1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体
育工作、计划工作、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棉花生产、人工防雹
和春季林业生产等问题。
1994年4月14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省科技工作会议、
全区劳动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乡镇财税体制改革情况、农村互助保险工作及建
立种子集团公司事宜。
1994年4月25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全县工业生产问题。
1994年6月3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
精神的汇报和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汇报,研究财政预算及公费医疗问题。
1994年8月4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本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问题,讨论审议县“九五”及2010年规划和讨论新的房改方案。
1994年9月7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博兴与油田联合开发事
宜,收听朱基副总理在全国棉花收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录音。
1994年10月10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财税工作和引黄济青
渠首群众粮价补贴问题,听取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汇报。
1994年11月14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寨郝110KV变电站工
程的有关事宜和实现“两基”达标、增加教育投入的问题。
1994年12月1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房改基金使用办法和
县城建设管理的几个问题。
1994年12月19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油脂厂用电问题“九
五”至2010年规划纲要,汇报全省土地制度改革会议精神。
1995年1月10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总结1994年工作的经验教
训,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1995年工作的思路、重点、措施。
1995年2月15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深化卫生改革的实施
意见和乡镇企业会议的召开事宜。
1995年2月24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95畜牧年”活
动动员大会精神,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1995年3月28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县乡公路建设工作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问题。
1995年4月4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省地建设会议精神及贯
彻意见的汇报,研究发展农业生产的优惠政策。
1995年5月15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企业升格问题和农机
厂、家具厂合并事宜,听取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及贯彻意见的汇报。
1995年6月16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县外贸公司体制改革
事宜。
1995年7月10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
管理问题和本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听取1995年农民负担方案的汇报。
1995年9月7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省县城企业改革会议
精神和全区统计会议精神,听取三秋和水利会战意见的汇报及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汇报。
1995年10月24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区县市长会议精神
的传达,研究全区财政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和年度计生工作考核事宜。
1995年11月17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县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及建立财政第二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
1995年12月15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思
路和打算、路域治理工作及乡镇经济目标管理意见。
1996年1月2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通报上次县长办公会确定今
年工作重点的落实情况,传达全区职工教育会议精神。
1996年2月27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
县第三小学筹建事宜及205国道改造治理意见。
1996年4月29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农村通信工作会
议精神,研究全区财源建设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九五”
及2010年科技发展规划等。
1996年5月13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管理效益年和全
区技术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全省黄河三角洲开发会议精神等。
1996年7月17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全县上半年城市经济
工作,分析上半年工业、财贸工作情况。
1996年8月26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执
法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
1996年10月2日, 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全区财税、个体私营
经济会议精神,研究“创城夺杯”工作。
1996年10月14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1996年秋冬农田水利
会战工作。
1996年10月30日,祁维华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精神的汇报、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事宜的汇报及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的
汇报,研究秋种检查验收工作。
1996年12月13日,邓文泉代县长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县政府关于加强县
政府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研究经济工作意见。

(傅俊英)

[县政府重要文件目录]1986年1月1日,县政府批转县民政局《关于对农村贫困户减
免提留、发展生产、治穷致富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86]1号)
1986年3月3日,县政府转发县农牧渔业局《关于当前畜牧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
的通知(博政发[1986]19号)
1986年5月15日, 县政府关于制定《博兴县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总体规划》的报告
(博政发[1986]27号)
1986年5月18日, 县政府批转县水资源委员会《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实施细
则》的通知(博政发[1986]34号)。
1986年7月21日, 县政府关于实行企业、事业、机关、学校、农村安全保卫责任
制的暂行规定(博政发[1986]43号)
1986年11月7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粮油定购品种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博
政发[1986]74号)
1986年11月29日,县政府关于因引黄济青工程占地而造成的问题及请求解决办法
的报告(博政发[1986]77号)
1986年12月9日,县政府关于交纳公共卫生费的通知(博政发[1986]83号)
1987年2月7日,县政府关于执行农村建设规划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博政发[1987]
1号)
1987年2月13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七五”规划》的
通知(博政发[1987]2号)
1987年2月13日, 县政府关于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治穷致富实行优惠的试行
规定(博政发[1987]3号)
1987年5月15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国民经济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通
知(博政发[1987]34号)
1987年5月16日, 县政府转发县经委《关于工基交财贸系统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
支运动的意见》的通知(博政发[1987]38号)
1987年7月21日, 县政府批转县邮电局《关于县城市内电话由人工改为自动电话
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87]64号)
1987年9月7日,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确保市
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博政发[1987]90号)
1987年10月17日,县政府转发县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发[1987]108号)
1987年10月30日, 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建筑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博政发
[1987]116号)
1988年1月8日,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的试行意见 (博政发
[1988]1号)
1988年3月2日,县政府关于对企业固定职工的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试行办法
(博政发[1988]23号)
1988年3月12日, 县政府关于搞好蔡寨乡引黄济青工程安置工作的意见 (博政发
[1988]31号)
1988年4月26日,县政府批转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卫生改革的报告》
的通知(博政发[1988]84号)
1988年6月5日,县政府关于黄淮海平原开发博兴县农业开发总体规划的报告 (博
政发[1988]103号)
1988年8月6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博政发
[1988]136号)
1988年8月19日,县政府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实施办法(博政发[1988]142号)
1988年10月26日,县政府关于发布《博兴县实施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细则》
的通知(博政发[1988]197号)
1989年1月4日,县政府关于推行企业全员风险抵押承包的暂行规定 (博政发[19
89]1号)
1989年4月25日, 县政府批转县科委、农牧局《关于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
体系的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89]15号)
1989年7月11日,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行署《关于普遍实行乡镇五保统筹的通知》
(博政发[1989]62号)
1989年7月27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博政
发[1989]66号)
1989年7月28日, 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的通知》的通告(博政发[1989]68号)
1989年8月28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博政发[1989]79号)
1989年10月11日,县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博政发[1989]
94号)
1989年10月10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博政发
[1989]95号)
1989年11月4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博政发[1989]103号)
1989年12月19日,县政府批转县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农业承包合
同完善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博政发[1989]118号)
1990年2月8日, 县政府关于引黄济青工程博兴县用水水费问题的请示 (博政发
[1990]7号)
1990年3月30日,县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相互开展对口支
援的协议书》的通知(博政发[1990]23号)
1990年5月8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生产发展的通知 (博政发[1990]44
号)
1990年5月26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城垃圾、余土、粪便、废渣、污水统
一管理消运暂行办法》的通知(博政发[1990]59号)
1990年7月31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通知
(博政发[1990]85号)
1990年8月14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意见》
的通知(博政发[1990]94号)
1990年8月20日, 县政府关于在博兴开展争创“‘惠城杯’城市三上活动”的通
知(博政发[1990]99号)
1990年9月27日, 县政府批转团县委、科委、农委、科协《关于组织实施“农村
青年科技星火工程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90]115号)
1990年10月16日,县政府关于开发麻大湖旅游业的请示(博政发[1990]122号)
1990年11月21日,县政府对县建委《关于申请批复县城“八五”建设规划等报告》
批复(博政发[1990]130号)
1990年12月14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
通知(博政发[1990]137号)
1991年1月29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1]1号)
1991年3月16日,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安排意见(博
政发[1991]12号)
1991年5月8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博政发[1991]25号)
1991年6月24日,县政府关于呈报博兴县县长环境保护责任书的报告 (博政发[1
991]47号)
1991年7月24日,县政府批转县邮电局《关于筹集市话程控电话建设资金的请求》
的通知(博政发[1991]55号)
1991年8月16日, 县政府关于呈报《山东博兴油脂化学有限公司1万吨/年脂肪酸
0.45万吨/年脂肪胺类项目申请出口创汇项目建设资金的报告》的报告 (博政发[199
1]63号)
1991年9月6日,县政府批转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91]163号)
1991年9月6日,县政府批转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91]77号)
1991年10月18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博政发
[1991]98号)
1991年12月3日, 县政府批转县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的请示》的通知(博政发[1991]108号)
1991年12月31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固定资产计划管理方面若干问题的
暂行规定(博政发[1991]116号)
1992年1月10日, 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通知
(博政发[1992]2号)
1992年1月20日,县政府关于呈报《博兴县林业发展规划方案(1990-2000年)》的
通知(博政发[1992]4号)
1992年2月14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博政发[1992]8号)
1992年4月9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博政
发[1992]21号)
1992年4月28日, 县政府批转县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强化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加
强我县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92]24号)
1991年4月30日,县政府关于建立人民教育基金制度的决定(博政发[1992]26号)
1992年5月7日,县政府批转县邮电局《关于加快筹集程控电话工程建设资金的报
告》的通知(博政发[1992]28号)
1992年5月13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199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博
政发[1992]31号)
1992年7月4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引进人才和鼓励科技人员为经济建设服
务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博政发[1992]50号)
1992年7月31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博政发[1992]56号)
1992年8月11日,县政府关于呈送《博兴县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报告(博政发[1992]60号)
1992年11月9日,县政府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博政发[1992]86号)
1992年11月23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 (博政
发[1992]97号)
1992年12月3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暂行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2]99号)
1993年3月2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公费医疗管理改革试行办法》 的通知
(博政发[1993]8号
1993年3月24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3]13号)
1993年3月30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通知(博政发
[1993]16号)
1993年4月30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发[1993]25号)
1993年5月22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
知(博政发[1993]37号)
1993年6月9日,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和农民负担卡制度的通知
(博政发[1993]41号)
1993年7月3日,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规定(博政发[1993]49号)
1993年7月7日,县政府关于博兴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博政发[1993]
51号)
1993年8月2日,县政府关于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报告 (博政发[1993]
61号)
1993年9月4日,县政府批转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业承包合同续签和完善工作报
告》的通知(博政发[1993]68号)
1993年9月19日, 县政府批转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报
告》的通知(博政发[1993]74号)
1993年12月10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3]94号)
1993年12月31日,县政府批转县民政局《关于在全县试行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办法
的报告》的通知(博政发[1993]97号)
1994年4月28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
知(博政发[1994]20号)
1994年5月10日,县政府关于报批博兴县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博政发[1994]21号)
1994年5月11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办法〉细则》的通知(博政发[1994]22号)
1994年5月12日, 县政府关于实行企业检查许可证制度和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制度
的通知(博政发[1994]24号)
1994年5月28日, 县政府批转县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报告》
的通知(博政发[1994]30号)
1994年6月21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4]36号)
1994年6月21日,县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博政发[1994]37号)
1994年7月12日,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牧和水产业的决定(博政发[1994]43号)
1994年7月19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城区垃圾清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博政发[1994]46号)
1994年9月28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博政发[1994]62号)
1994年10月22日,县政府批转劳动局《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报告》的
通知(博政发[1994]67号)
1994年11月25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增加教育投入实施办法》的通知 (博
政发[1994]84号)
1994年11月30日, 县政府批转县地税局《关于征收社会治安费的报告》 的通知
(博政发[1994]86号)
1995年2月7日,县政府关于对博兴进行省级绿化达标验收的请示(博政发[1995]
2号)
1995年4月13日, 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和防雹降雨队伍建设的通
知(博政发[1995]11号)
1995年4月22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博政发
[1995]14号)
1995年4月26日,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的通知(博政发[1995]
18号)
1995年4月26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激励效益大户发展规模经济暂行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5]19号)
1995年5月10日,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决定 (博政发[1995]2
0号)
1995年5月22日, 县政府批转县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交通事业发展的意
见》的通知(博政发[1995]24号)
1995年6月21日, 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工业企业开展销售竞赛活动的通知 (博政发
[1995]32号)
1995年7月25日,县政府关于购置双37高炮用于人工防雹降雨的请示 (博政发[1
995]42号)
1995年8月18日,县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博兴电视台的批复(博政发[1995]48号)
1995年10月11日, 县政府关于要求对博兴县“两基” 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请示
(博政发[1995]55号)
1995年10月23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知(博政发[1995]58号)
1996年1月12日,县政府关于兴建打渔张渠首水库工程的决定 (博政发[1996]2
号)
1996年1月21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博政发[1996]4号)
1996年4月12日, 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企业产权改革四个试行办法》的通知
(博政发[1996]27号)
1996年4月23日,县政府关于做好全县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博政
发[1996]29号)
1996年5月6日,县政府转发行署《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奔小康致富杯竞赛的活动
的通知》的通知(博政发[1996]30号)
1996年5月10日,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流通企业中开展“振兴杯”活动的通知(博政
发[1996]31号)
1996年5月20日,县政府关于认真落实《滨州地区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
的通知(博政发[1996]35号)
1996年8月16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博政
发[1996]62号)
1996年8月28日,县政府关于博兴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博政发[1996]6
5号)
1996年10月24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博
政发[1996]83号)
1996年10月28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科学技术发展“九五”及2010年规划
纲要》的通知(博政发[1996]84号)
1996年11月5日,县政府关于印发《博兴县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博
政发[1996]88号)

(刘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