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兴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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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1986-1996年,中共博兴县委召开代表会议3次,县委全委会6次。
中共博兴县第六次代表大会1987年10月20-23日在博兴县城召开。 这次党代会的
正式代表322人,候补代表32人。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中共博兴县第五届委
员会的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中
共博兴县第六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乐敏同志主持大会,樊信泉同志代表中共博兴县第五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
《团结奋斗,深化改革,把我县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报告;鲍同兴同志代
表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代表大会作了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两个报告进行了
认真热烈地讨论。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六届县委和新一届县纪委,选出六届县委委
员31名,县委候补委员5名,县纪委委员15名。
六届一次全委会1987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六届县委常委、书记和副
书记,樊信泉当选为县委书记,张乐敏、王云华、李成明任副书记;鲍同兴任纪委书
记,李传芳、魏景芳任纪委副书记。
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1989年12月26日召开。会上,大家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
共山东省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联系博兴实际,正确分析经济形势,总结
经验教训,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决心坚定不移地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确
保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1990年1月14日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10月27-30日省委
召开的由各市地委和县委书记参加的会议精神。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在全县搞好社会
主义思想教育、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和“学党章、正党风”的问题,
部署今冬明春主要工作,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坚定搞好农村各项工作的信心。
中共博兴县第七次代表大会1990年6月26-28日在博兴县体委举行。到会正式代表
350人,列席代表38人,特邀代表5人。大会的主要议程是:(1) 听取和审议中共博兴
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2) 听取和审议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
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3) 选举中共博兴县第七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兴县纪律检
查委员会。
张型鲁主持会议,张乐敏同志代表中共博兴县第六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稳
定形势,发展经济,转变作风,把我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报告;李
传芳同志代表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两个报告进
行了热烈地讨论。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七届县委和新一届县纪委。选出七届县委委
员34名。其中委员29名,候补委员5名;选出纪委委员15名。
七届一次全委会1990年6月28日在县招待所三楼会议室召开。 选举产生了县委常
委、书记、副书记,批准了县纪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张乐敏任县委书记,张型鲁、姜银浩、李德祥任副书记;李传芳任纪委书记,宋其良,
鲍庆华任纪委副书记。
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1993年2月2日在县宾馆召开。会议的任务是,以党的十
四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
去一年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研究部署
1993年的主要任务,广泛动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
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加快改革步伐,把全县的经济工作、党的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
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博兴县第八次代表大会1995年5月24-26日在县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大会应
到代表352名,实到代表349名;中央及省地驻博单位的负责人,县直部门(企业)正职
及老干部代表等82人列席了会议;特邀代表11人。大会主要议程是:(1) 听取和审议
中共博兴县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2) 听取和审议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报告;(3)选举中共博兴县第八届委员会;(4)选举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祁维华同志主持会议,张型鲁代表中共博兴县第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认
清形势,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为实现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的报告;田光利同志代表中共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
这个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八
届县委和新一届县纪委。 选出八届县委委员30名,其中委员27名,候补委员3名;选
出纪委委员15名。
八届一次全委会1995年5月26日在县宾馆召开。 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书记、副
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张型鲁任书记,祁维华、邓文泉、吕耀珍、石保利同志任
副书记;田光利同志任纪委书记,袁桂平、张英翠、刘华村同志任纪委副书记。

[重要工作决策、 决定、部署]1986年1月29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命名1985
年度文明单位(村)的决定》。1985年,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
方针,在狠抓经济工作的同时,领导和组织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积极开展了以创建
文明单位(村)为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的“五讲三热爱”活动,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很
大成绩。经检查验收,1984年命名的11个文明单位、16个文明村,都保持了荣誉,并
有所前进。1985年,又有28个单位,26个村符合“文明单位(村) ”条件,还有6个净
化、美化工作搞得好的县直单位达到了“花园式单位”的条件。县委、县政府命名它
们为“文明单位”、“文明村”和“花园式单位”称号。
1986年2月,第二批整党单位整党工作结束。这批整党单位的整党时间从1985年2
月开始, 参加整党的有11个乡镇的党政机关和县直企事业单位共100个支部,1759名
党员。具体做法是: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坚持正面教育,努力提高党员素质,找
准摆透问题,抓住重点,选准整党突破口;坚持边整边改,扎扎实实地解决问题;严
格掌握政策,严格把关,保证整党质量。通过这次整党,一是加深了广大党员对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端正了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提高
了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二是刹住和纠正了新的不正之风,促进
了党风的进一步好转,三是深入进行了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消除了派性,增强
了团结;四是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提高了党的战斗力;五是转变了领导作风,广大
党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1986年4月, 村级整党试点工作结束。湖滨乡是全县村级整党试点乡镇。这个乡
共有农村党支部30个,党员1088名,试点工作从1986年1月中旬开始至4月中旬结束,
共三个月的时间。在整个试点工作中,始终贯彻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精神,围绕
“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这一中心,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
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党,进一步调动了农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党风和社会
风气的好转,巩固发展了农村的大好形势,取得了农村整党的经验,为全县农村整党
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
1986年5月5日,博兴县委作出了《县委常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领导作风的
决定》。具体内容是:(1)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固树立勇于创新的思想,搞好全面改革;(3)带头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坚持反
对和抵制不正之风;(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搞好内部团结,一切重大问题,
必须经过县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5) 努力改进领导作风
和工作方法,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努力减少会议文件;(6) 实行
党政分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的领导;(7) 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县委一班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以适应新形
势、新任务的需要。
1986年5月17日, 县委作出《关于全党抓党风的决定》。《决定》指出,端正党
风是全党的大事,是促进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当前各级党委面临的一
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必须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
持久”的方针,动员全党的力量,一天不放松的抓下去,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层层负
责,形成全党抓党风的局面。《决定》要求,一是领导以身作则,带头端正党风;二
是落实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三是坚持领导包案制,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四是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五是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定期
检查端正党风工作。
1986年11月24日,县委对贯彻中共中央[1986]13号文件作出部署。(1) 要用中
共中央13号文件精神,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2)认真抓好后进单位的转化工作;
(3)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4)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
工作的领导。
1986年12月7日, 县委对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
导方针的决议》进行了部署。(1) 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决议》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
一到《决议》精神上来;(2) 要继续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
抓紧抓好;(3)要切实抓好向群众宣讲;(4)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决
议》精神的宣传;(5)认真抓好制定精神文明建设“七五”规划的工作。
1987年1月13日, 县委作出《关于清查“三种人”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告》
指出, 全县清查“三种人”工作经过近3年的努力,现在已基本结束,通过这项工作
的开展,共确定清查对象15人,其中8人的问题过去有结论,其余人定为“三种人”,
其中,开除党籍的2人,定为犯有严重错误给予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的2人,定为一般
错误不予处分的3人。在工作中还考察了大批干部,为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
1987年3月,全县村级整党工作结束。全县村级整党工作于1986年10月5日开始,
到本月中旬结束。这次参加村级整党的11个乡镇,418个农村支部,11225名党员 (其
中预备党员198名,正式党员11027名)。按照地委规定的六条验收标准衡量,418个村
党支部合格的有354个村,占84.7%;基本合格的有62个村,占14.8%;不合格的有2个
村,占0.5%。按照整党的要求,予以登记的农村党员10996名,占农村党员总数99.7%。
通过整党,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在农村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农村党
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987年3月, 全县整党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央和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全县
整党工作从1984年12月24日开始,1987年3月基本结束。参加这次整党的918个单位,
其中包括15个党委、 33个党组、75个党总支、660个基层支部。通过整党,主要解决
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统一了广大党员的思想,增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路线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消除了派性,增
强了团结;三是深入开展了党性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四是认真查处和
纠正了各种不正之风,促进了党风的进一步好转;五是加强了领导班子的建设。
1987年3月10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命名1986年度文明单位(村)的决定》。
1986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领导和组织各行各业的
干部群众,积极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村)为基本内容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使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经检查验收,1985年命名的39个文明单位、42个文
明村、6个“花园式单位”中,只有3个文明单位和1个文明村不符合文明单位(村) 标
准,应摘掉文明单位(村)标牌,其它单位和村都保持了荣誉,并有所前进。1986年,
又有22个单位、37个村、2个“花园式单位”符合“文明单位(村)”、“花园式单位”
条件。为了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县委、县政府对他们分别进行了表彰。
1987年4月9日,县委制定了《博兴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
划》。《规划》要求,(1) 认真学习《决议》,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2) 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县人民齐心协
力,共建博兴;(3)要树立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观念;(4)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树
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风尚;(5)发展教育事业,加强人才培养;(6)提高科技水平,普及
科技知识;(7)繁荣文化事业,促进卫生体育事业健康发展;(8)加强社会主义民主、
法制和纪律教育,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9) 加强城乡建设,改善人民生活;(1
0)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作用。
1987年5月18日, 县委制定了《博兴县党的建设“七五” 规划》 。其目的是在
“七五”期间按照《党章》、《准则》的要求,以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
议》和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党建工作,增强党组
织的活力, 提高广大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规划》对
“七五”期间全县党的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以及保证措施作了具体阐述。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 县委制定了学习十三大文件的计划,通过学习,全
县广大党员干部比较准确地把握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发展国民
经济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1987年11月21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连续破获四起特、重大抢劫案件
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我县公安机关,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连续破获
了发生在205国道博兴段的4起特、重大抢劫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受到了地区公安处的通报表彰,广大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为了总结经验,鼓舞斗志,
更好地推动“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县委、县政府
对县公安局、刑警队、城关派出所、曹王派出所及在破案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干警进行
了表彰奖励。
1988年3月31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博兴县1988年至1990年知识分子工作规划》。
《规划》指出,在今后三年中,知识分子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基本路线为
指导,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战略思想,积极探索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式,力
争在三年内办好四件事:一是广泛深入地对各极干部和群众进行“尊重知识、尊重人
才”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造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探索
改革人才管理体制的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三是选拔、管
理好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四是进一步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988年3月13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支援
乡镇企业的暂行规定》。从促进全县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了具体
的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为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建功立业。
1988年4月4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87年度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1987年,县直乡镇党政机关推行了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
责、权、利相结合,干部的管理使用与经常性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岗位目标责任制。
实践证明,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克服官僚
主义,建立高效运转的机关工作秩序,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发
扬成绩,总结经验,县委、县政府对在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25
个先进集体,392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1988年5月17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设立博兴县农业委员会。
1988年7月11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打击流窜赌博犯罪团伙专项斗争
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自1988年春节过后,县境内张北公路公共汽车上
赌博案件屡次发生, 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流窜赌博活动更为猖獗,犯罪分子的气
焰更加器张。他们结伙聚众赌博,围攻殴打乘客,甚至公开围攻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
给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此,公安系统在5月份组织了
一次集中打击流窜赌博犯罪团伙活动, 共抓获犯罪成员49人,缴获凶器6件,赌具16
套,现金4797元,取得重大胜利。为了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激励全县政法干警及广
大干部群众积极同犯罪分子斗争,维护我县的治安秩序,促进改革、开放、搞活,县
委、 县政府对在打击流窜赌博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2个集体,2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
通报表彰。
1988年9月13日, 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意见》。《意见》
要求全县党政机关要根据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把保持党政机关廉洁问题作为一项
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促进机关务实、创新、廉洁、高效,更好地履行职能,推动全
县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1988年9月14日,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严禁吃喝受礼的规定》,对全县党
政机关严禁用公款吃喝受礼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1988年9月21日,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工商业者和“三小”(小商、
小贩、小手工业者) 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外引内联,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经县
委研究,决定恢复“博兴县工商业联合会”。
1988年9月21日, 县委决定设立县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为正科级单位,列县委
工作机构序列。
1989年1月, 县委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从
1988年11月底,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这项工作至1989年1
月10日结束,历时40天,实际参加的党员人数17426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96%。经过
全体党员、 群众代表测评和党组织研究,对163名后进党员进行了妥善处理,其中限
期改正错误的73名, 劝其退党的4名,除名的16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73名,受党
纪处分的63名。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教育了广大党员,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
力、向心力。
1989年1月28日, 在全县推行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制度要求每个党员都制定出各自
的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个人的努力方向,做好本职工作。
1989年3月3日,县委、县政府向地委、行署作了《关于在引黄济青工程渠首多层
次发展商品经济妥善搞好安置工作的报告》。《报告》分析了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提出了安置工作初步规划意见以及安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步骤,并要求地委、
行署给予大力支持和援助。
1989年3月15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博兴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守则》
精神,在廉洁勤政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1989年5月22日,县委决定撤销县委农村工作部,其职能移交县农业委员会。
1989年5月26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88年度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41个先进集体、42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1989年8月10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廉洁的几项规定》。《规定》
主要包括五个内容:(1)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撤销党政机关兴办的各类公司;(2)杜
绝领导干部家属及其子女搞特殊化;(3)坚决杜绝计划外违控购买小轿车;(4)严禁用
公款游山玩水;(5)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
1989年8月25日, 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十项制度》。即
县直机关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
生活制度,党建工作研究会例会制度,民主评议和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轮训党员制
度,基层评议和机关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制度以及定期考评领导干
部制度等。
1989年9月2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的决定》。对全县16个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66名先进个人,36个老干部工作先进单
位和42名先进个人分别进行了表彰。
1989年9月14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在全县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政务
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及有关程序等问题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1989年11月18日,县委作出《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意见》。《意见》从加强对
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干部的管理,合理解决团干部的待遇、团组织的活动经费、
青少年活动阵地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1989年11月26日,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命名博兴县首批县级专业技术拔尖
人才的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
发展,全县广大知识分子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努力攀登科学高峰,为加速全县科技
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涌现出一批优秀人才,为激发广大知识分子
献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他们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条件,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范围
内选拔的26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并对他们进行命名表彰。
1990年1月10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89年下乡(镇) 包村工作先进个
人的决定》。为振兴全县农村经济,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1989年初,县委、县政
府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7名干部到贫困后进村帮助工作。 这些同志,服从组织安排,
安心农村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为此,县委、县政府
决定对评选出的5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1990年2月7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局级领导干部回避制度暂行规定》,
对回避的对象,范围、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1990年2月15日,县委成立了下乡包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姜银浩任组长。
19日,全县由省、地、县三级下派的235名干部全部到位 (包括12个乡镇、62个村、2
个企业)。
1990年4月10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89年度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198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以及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双管”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包括“双管”单位)31个,先进个人542名。
1990年7月5日,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学党章、正党风”教育活动的意
见》。要求从7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学党章、
正党风”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次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加强了党
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形成了倡廉防变、肃贪惩腐的社会风气。
1990年10月18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定》 。在7月份县内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面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
员干部带领灾区人民团结一致奋起抗灾,取得了抗洪救灾的胜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促进冬春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4个先进集体和7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1990年11月12日,县委决定利用冬春农闲时在全县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
动。 这项活动安排3个月的时间,从11月下旬全面展开。其目的是通过教育,进一步
强化农村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
康发展。
1990年12月30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在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工作中做
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自1987年开始,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争
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决定》后,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体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业余训练成绩显著,体育设施明显改善,开创了全县体育工
作的新局面。在全国体育先进县检查验收中,顺利地通过了省、国家两级检查验收,
跨入了全国体育先进县行列。亚运会期间,曲振水副县长代表全县人民到北京中南海
光荣地出席了“全国体育先进县”命名表彰大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为博兴颁
发了“全国体育先进县”的铜质金匾,曲振水副县长一行作为特邀代表参观了亚运会。
这是博兴自建国以来一项事业首创全国先进,是全县人民和广大体育工作者多年来辛
勤耕耘的结果,是博兴人民的光荣。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争创全国体育先进
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991年1月2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
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
组织建设好,以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稳定和发展农村大好形势。
1991年2月28日, 县委作出《关于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政治
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意见》。《意见》要求:(1) 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
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2)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认真坚持和不断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4)积极帮助和支持人民政协加强
自身建设;(5)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1991年3月18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0年度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1990年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
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双管”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受表彰奖励的先
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507名,其中:先进工作者377名,记功74名,记大功51名,升
级5名。
1991年4月2日,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反“和平演变”的需要,根据省委、地委
的指示精神,县委提出了《关于建立健全局级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培训制度的意
见》。
1991年4月3日,县委对开展建党70周年纪念活动作出专门部署。(1) 各基层党组
织、广大党员要高度重视建党70周年的纪念活动,认真学习十三届七中全会及有关庆
祝建党70周年的文章,进一步统一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每
个同志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而不懈努力。(2) 各基层党组织按照隆重、俭朴、讲求实效,重在教育的精神,采
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3) 7月1日前后,要召开好各党委、总支、支部的民主
生活会。(4)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纪念活动的领导,真正做到结合实际,统一规
划,抓紧部署。
1991年4月18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0年国办校改集资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1990年
全县筹措国办校改资金607万元, 各国办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在筹措校改
资金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高度重视党的教育事业,慷慨解
囊,无私捐助,为改善办学条件,发展博兴教育作出突出贡献。为此,县委、县政府
对27个先进单位和6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1991年5月7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
划》。《规划》认真分析了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和当前的治安形势,进一步明确了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步
骤和主要措施。
1991年6月10日, 县委发出《关于从县直单位选调部分优秀青年干部到乡镇工作
的通知》。决定从县直单位选调60多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有培养
前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下,乡镇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干部到乡镇工
作。8月,被选调的干部奔赴基层工作。
1991年7月1日,县委作出《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对100个先进党支部(党总支) 、20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3个农村党建先进乡(镇)进行了
表彰,并分别颁发奖匾和荣誉证书。
1991年8月19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县直机关下派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和优秀下派干部的决定》。1990年2月,县委、县政府从县直机关选派150名优秀干部
到全县12个乡镇包村、包企业。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县直下派包村(企业)干部认真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于律己,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改
革和建设中去,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优秀下派干部。为进一步推
动全县下派干部工作的开展,县委、县政府对21个先进集体和43名下派干部进行了表
彰。
1991年8月31日, 县委作出《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要求从1991年开始,在全
县范围内实行依法治理, 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
方面,逐步实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
1991年11月30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参加地区十二届运动会做出突出
贡献的先进单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对在地区十二届运动会上表现出色
的金牌获得者及其教练员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银牌获得者及其教练员记
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铜牌获得者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对取得第四至第六名次的运动员及其教练给予通报表扬;对为参加十二届运动会做出
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奖旗。
1991年12月1日,县委作出《关于开展向郝进然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
指出:郝进然同志是新时期我县农村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他从入党那
天起,特别是他任村党支部书记以后,就积极投身于农村改革的大潮,带领群众苦干
实干,勤于开拓进取,克服困难,短短几年时间,使寨郝村这个拥有4400多入口的大
村迅速改变了贫穷落后的面貌,成为鲁北平原上的一颗璀璨明珠。他多次受到省、地、
县、乡党委的表彰奖励,并被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农业劳动模范”
光荣称号。县委号召全县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向郝进然同志学习,以郝进然
同志为榜样,大干社会主义,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
1992年1月3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形式;(2)农业
社会化服务的内容、原则和要求;(3)实行优惠政策,促进服务体系建设;(4)加强农
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
1992年2月13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1年度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1991年度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21个先进
集体和509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其中先进工作者389名,记功71名,记大功42名,升
级7名。
1992年3月1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1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授予8个乡镇和两个管理口为计划生育一等奖,授予
寨郝乡为计划生育二等奖,授予8个县直管理口为计划生育三等奖,授予100个单位为
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授予150名同志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92年5月21日, 县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富民兴
博”大讨论,这次大讨论,以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和邓小平重要谈话精神为指导,通
过寻找问题,破除思想禁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开放意识,促进全县经济的
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1992年6月30日, 县委作出《关于表彰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
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对100个基层党组织、200名共产党员、3个党建工作先进乡
镇和4个党建工作示范村分别进行了命名表彰。
1992年7月27日, 召开“创建卫生城,夺取齐鲁杯”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对
“创城” 、“夺杯”活动作了具体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3个月时间,抓好
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彻底整顿市容市貌;宣传落实《食品法》,饮食服务
业做到“三证”俱全;搞好“四害”杀灭工作,降低其密度;落实责任制搞好门前三
包和门内达标工作;整顿交通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争取水厂一期工
程和博兴大世界早日竣工。此外,还要保证双增双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环境保
护四项否定指标全部达到省平均水平以上。
1992年8月1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决定》
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确保完成全县人口控制目标。
1992年8月27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建设“博兴县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把开
发区建成一个“规划布局合理,开放开发结合、功能设施完善、产业门类齐全、政策
措施配套“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先导示范点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1992年10月10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奖励郝进然同志的决定》。寨郝
乡党委书记兼寨郝村党支部书记郝进然同志,十多年来,带领全村干部群众勇于拼搏,
艰苦创业,使寨郝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成为鲁北平原升起的一颗灿烂明珠。郝
进然同志因此受到国家、省、地的多次表彰和奖励。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
“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乡镇企业家”等光荣称号,在“第三届中国十大杰
出青年”评选活动中,又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之一。鉴于郝进然同志在农村两个
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县委、县政府决定给予重奖,奖励其轿车一辆,晋升工
资两级,以资鼓励。
1992年11月2日, 县委召开大会,传达“十四大”文件,对学习贯彻“十四大”
精神进行全面部署。
1992年11月15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命名表彰博兴县第二批县级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的决定、》。根据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按照民主,公开、
平等竞争的原则,经过自下面上的认真推荐和综合评审,共选出第二批县级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17名,对他们进行了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
1993年2月2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
针,认真贯彻省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工
作,讨论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研究部署1993年的主
要任务,广泛动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
机遇,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把全县的经济工作、党的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到一个
新水平。
1993年3月19日, 县委、县政府在县宾馆召开1992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交财
贸、乡镇企业、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议对在1992年度实行岗位
目标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1个先进单位和2名有突出贡献的厂长(经理) ,对在发展乡镇
企业中涌现出来的2个明星乡镇、6个先进乡镇、18个明星村、26个明星企业和86名先
进个人,对在科技兴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研究部署1993年的
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交财贸、乡镇企业、科技工作,广泛动员全县各条战线上的广大
干部群众,为全面完成县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1993年4月10日,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县开展“四清理三整顿”工作、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通过严格的清理整顿,制止一切乱摊派、乱集资、乱罚
款、乱达标、乱评比等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993年5月27日, 县委决定对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借用企业人、财、物
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是:县直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个人借用县
属全民、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人、财、物。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重点清理自1990年8
月23日全国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以来借用企业人、财、物的问
题。
1993年9月14日, 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吸取外地经验、反复研讨论证
的基础上,确定了《博兴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1993年9月17日, 县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地委近期反腐败斗争
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各级党政机关科局级以上领导
干部,首先是县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有明显进步;二是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
案要案,依法依纪惩办一批腐败分子;三是紧紧抓住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坚决
刹住行业不正之风。
1993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农村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和省委、地委的部署,
县委决定利用冬春农闲时节在全县农村集中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并制定了《关于今冬
明春在全县农村集中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意见》。
1994年1月11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在下一步的
工作中,要把握好六个重点:(1)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大
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2)坚持技术进步,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同步推进,
组织好工业生产;(3)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第三产业;(4)实施外向带动战略,推动外
向型经济发展;(5)切实抓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6)进一步抓好科技教育、
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项工作。
1994年2月22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同时,决定取消一年一度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表彰大会,对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新闻媒介向全县宣传,腾出精力搞好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建设。
1994年3月12日, 经县委决定在县直机关中进行一次思想作风集中整顿。整顿的
内容是:(1) 整顿会风,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严格签到、请假、补课等会议制度,严
把会议审批关;(2)整顿纪律,明确职责,拿出奖惩措施,严格请假制度;(3)实事求
是,调查研究,建立学习日制度,领导带头下基层,摒弃那种浮夸、弄虚作假的作风;
(4) 推进党风廉政建议,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路线,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经常
性地开展宗旨教育,严禁公款私用。
1994年3月24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决定》。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1) 我县农村改革与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
任务;(2)近期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3)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培育市
场主体;(4)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5)
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6) 大力发展企业和农村外向
型经济;(7)增加投入,科教兴农,增强农业发展后劲;(8)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
进城乡一体化;(9)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0)加强对农村
工作的领导。
1994年3月27日, 博兴县驻京乡友联谊会在北京商务会馆隆重举行。地委副书记
郑锡昌、张天民,博兴县六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企业的负责人参
加了会议。 应邀参加这次联谊会的博兴籍驻京乡友有200多名,他们绝大多数是在北
京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部队、企事业单位身居要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
原国家铁道部部长、中顾委委员陈璞如,原国家铁道部副部长李震,原港澳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国务院参事庞荩清等不顾年迈体弱,也专程赶来参加了这次
乡友联谊盛会。会议决定建立博兴驻京乡友联谊会组织,并一致通过了推荐产生的名
誉会长、会长和秘书长。陈璞如、李震、张建华任名誉会长,解放军总后军械部研究
室黎见曙、中国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主任张学武、中国联合石油公司经理张希森任会长,
国家计生委药具服务中心办公室泥成濡、滨州地区驻京办事处岳相伦、北京武警特警
支队后勤部长赵树彬、中国测绘科学院院长助理兼行政处长张友祥任联谊会秘书长。
陈璞如等驻京乡友代表在会上表示要竭尽全力为家乡服务,千方百计做好牵线搭桥工
作。联谊会组织的建立,为博兴与驻京乡友们搭起了联友的桥梁。联谊会期间,博兴
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与驻京乡友积极联系,在引进资金、人才、项目建设
等达成了多项合作意向。
1994年5月9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决定》。
《决定》指出:(1)加强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以提高经济效
益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培植财源;(3) 整顿财税秩序,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
财政收入;(4)立足财政收支平衡搞好各项配套改革;(5)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和节减
支出。
1994年8月19日, 县委作出《关于加强学习的决定》,《关于加强自身思想作风
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
1994年5月11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舍己救人好青年”张伟华学
习活动的决定》。陈户四中初二学生、共青团员张伟华,在一起手榴弹爆炸事故中,
不顾个人安危,为保护13名小学生,光荣地献出了年仅17岁的生命。县委、县政府决
定,授予其“舍己救人好青年”光荣称号,并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
广泛开展向张伟华学习活动,以推动博兴两个文明建设。
1994年10月6日, 县委召开全县党员干部大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十
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
真抓紧抓好。同时,要把学习四中全会文件与学习《邓选》三卷结合起来,与学习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技知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1994年11月28日,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纲要〉,确保全县
实现“两基”的决定》。决定指出:(1) 提高认识,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进一步明确我县“两基工作的任务目标;(3)抓住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
题;(4)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加教育投入;(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贯彻“两基”精
神;(6)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两基”工作保障机制。
1995年2月20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对在1994年度工业财贸工作中取得显
著成绩的县酒厂等32个企业和单位分别授予特级明星企业、一级明星企业、明星企业、
效益支柱企业、先进单位称号;对12名厂长(经理)分别授予特级明星企业家、明星企
业家和企业家,并按博政发[1994]23号文件规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明星企业、经
济效益支柱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给予奖励。
1995年3月2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4年度农业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决定》。对在1994年度棉花、畜牧、水利水产、科技网络、瓜菜生产以及人工
降雨防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53个先进集体和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并按有关规
定予以奖励。
1995年3月11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4年度乡镇企业工作先进单位
的决定》 。对1994年度乡镇企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寨郝镇等5个乡镇、寨郝村等
18个村、博兴县造纸厂等21个企业,分别授予乡镇企业明星乡镇、明星村、明星企业
称号,并按照博发[1993]13号文件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1995年3月15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199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
出突出成绩的46个先进单位和85个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1994年度集中整顿农村
社会治安工作中做出成绩的3个先进乡镇、5个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1995年3月20日, 为推动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争创一流工作水平,根据
1994年度全县《人口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授予344个行政村“计划生育‘三为主’
合格村” 称号,授予65个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85名同志“计划生
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95年3月23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4年度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的
决定》。对1994年度老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纯化乡等4个乡镇和粮食局等5个县直部门
进行表彰。
1995年4月12日, 全县党建工作会议在人民影院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党建工作
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全县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党建工作任
务。
1995年5月10日,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1994年度中涌现出的190个县级文明单
位(村)命名表彰,对在开展创“百佳”活动中涌现出的“十佳公仆”、“十佳教师”、
“十佳农民”、“十佳卫士”、“十佳职工”、“十佳科技工作者”、“十佳医护员”、
“十佳营业员”、“十佳媳妇”、“十佳青少年”进行了表彰奖励。
1995年6月29日, 县委作出《关于表彰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
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对全县评选出的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00名优秀共产党员、
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1995年7月28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全县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兴县华兴企业集团公司等16个先进单位和88名先进
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1995年9月8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
育人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对在全县教育战线做出突出贡献的143名优秀教师、
2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8个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1995年9月14日, 为了表彰先进,推动会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
决定: 授予博兴镇党委等5个单位“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5
个单位“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先进播放点”称号;授予王维钟等28名同志“全县优
秀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者”称号。
1995年11月6日, 全县体育工作表彰大会召开。在滨州地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上,
博兴健儿团结奋进, 顽强拼搏,共夺得金牌119枚,银牌48枚,铜牌31枚,团体奖杯
15个,获团体总分1353分,博兴代表团6人破6项全区纪录,代表团及其田径队、摔跤
队、举重队、柔道队、射击队、乒乓球队和16名运动员分别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为全县人民争得荣誉。至此,博兴体育健儿囊括本年度全区各县市参加省、地运动会
比赛团体总分, 金牌总数和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及1992-1995年
度输送体育人才5个第一名。 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全县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县委、县
政府决定,给予在全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县体委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给予县体育中学、县教委嘉奖;给予县实验小学等19个单位分别通报表彰;给予庞少
波等141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一次, 给予裴艳丽等52名同志嘉奖;给予许艳辉等25名
同志通报表彰。
1995年11月14日,召开全县检察工作会议。县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为促进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
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全体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
性,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院税
务检察室“惩腐反贪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给予李敬喜、黄泽民、李兰芬、马肃之、
王磊等5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给予孔勇、初志修、庞长印、程云杰、穆俊禄、李希
忠、王向民、王建亮、侯永华、阎学彬等10名同志嘉奖。
1996年1月6日, 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党支部1996-1998年度分类达标升级
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调动农村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党建工作和两个文
明建设的不断跃上新台阶。
1996年1月9日,县委作出了对县属企业干部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其基本原则是
学习张家港用人机制,弘扬创业者,支持改革者,鞭挞空谈者,惩治腐败者,激励开
拓者。管理的原则和方针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对企业领导干部管少、管好、
管活的方针。
1996年1月10日,县委决定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对全县科(局) 级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1996年1月12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
人的决定》 。《决定》对全县教育“两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4个先进单位、1
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996年1月15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对乡镇经济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旨在通过实
施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激发乡镇广大干部的创业精神和争先意识,使居上者思
危,居中者争上,居下者进取,增强工作责任感,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更
快发展,确保到1999年全县实现小康目标。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有:农业生产、
乡镇企业、上缴税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四个方面,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办法:对乡
镇的考核,由县目标管理办公室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会同
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单项工作随时考核,全面工作每年考核一次。每年度的考核
在下年度的1月份进行。奖励措施:(1)奖励。对考核累计得分列前三名的乡镇,列为
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并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对一年内上升两个名次或连
续两年上升一个名次的乡镇,奖励2万元。其中30%奖励党政正职。凡被一票否决的乡
镇,只保留名次,不予表彰奖励,但授奖的名次不再顺延。(2) 各乡镇的党政正职,
除特殊情况外,在三年内保持稳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和降级使用干部的重要依
据。(3)考核结果按名次顺序通报全县,并作为评选先进的基本依据。
1996年1月25日, 县委决定1996年在全县继续开展创建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党委活
动。
1996年1月26日,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以加快农民奔小康步伐,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1996年3月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选调县直机关干部到经济后进村帮助工作。
1996年3月14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表彰1995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199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
献的46个先进单位和8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1995年度成绩突出的10支巡逻
队、10名村治保主任、10名村民调解员会主任、10名政法工作者授予“十佳”荣誉称
号。
1996年3月21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5年度工业财贸工作先进单位
和个人的决定》。对1995年度工业财贸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华兴企业集团公司等
22个企业和单位分别授予一级明星企业、明星企业、经济效益优良企业和先进单位称
号;对安家禹等10名厂长(经理)分别授予一级明星企业家、明星企业家和企业家称号,
并按《博兴县激励效益大户发展规模经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
和经营者进行了奖励。
1996年4月12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5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县12个乡镇及县直20个管理口全部完成了1995年度人口与计
划生育责任目标。为表彰先进决定授予博兴镇党委、政府等25个单位“计划生育先进
集体” ,博兴县城关供销社等64个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曹王镇曹一村等343
个行政村“计划生育‘三为主’ 合格村” ,曹王镇西孙村等84个行政村“计划生育
‘强强富’示范村”,李春荣等180名同志“计划生育先进工者”荣誉称号。
1996年4月16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5年度乡镇企业工作先进单位
的决定》。对在1995年度乡镇企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寨郝镇和14个村、18个企业,
分别授予乡镇企业明星乡镇企业、明星村、明星企业称号;对兴福镇等3个镇、5个村、
9个企业分别授予乡镇企业先进乡镇、先进村、先进企业称号,并按照博发[19 95]
18号文件规定进行了奖励。
1996年4月25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5年度农业生产先进集体的决
定》。对在1995年度农业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兴福镇等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1996年5月6日,全县财源建设会议召开。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超额完成和提前
完成财源建设目标任务的乡镇、 实现财政自给的乡镇、上缴税金超100万元的县属企
业、上缴税金超80万元的行政村、上缴税金超50万元的乡镇企业进行表彰。
1995年5月2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授予杨同林同志“舍己救人的好农民”
荣誉称号的决定》。庞家镇北杨村农民杨同林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为抢救两名落水
儿童光荣献身。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杨同林同志“舍己救人的好农民”荣誉称号,
并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杨同林同志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
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996年5月25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博兴县深化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1996年6月24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
规定,县委作出了对县属企业党群领导干部和股份制企业党群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6年6月24日, 县委作出了《关于表彰全县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
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授予庞家镇党委等100个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于思
祖等200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杨玉锋等50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1996年9月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表彰“严打”斗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决定》。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和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全县在本年度五、六、七三
个月,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严打”斗争,取得了胜利。在这场斗争中,全县政
法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发扬不怕艰难、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服
从统一指挥,夜以继日,忘我战斗,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了政法
干警的良好形象。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严打”斗争中涌现出的县公安局等10个
先进单位和荆延安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996年9月23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1996年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决定》。1996年入汛以来,全县连降暴雨,加之大量客水的涌入,境内几条主
要河道出现洪水顶托外溢,造成全县大面积积水成灾。小清河出现了1964年以来最大
的洪水; 黄河1号、2号洪峰几乎同时进入博兴防段,超过历史最高水位7厘米,严重
危及到了两河大堤和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严峻的汛情、灾情,全县党
政军全力以赴,掀起了抗涝抢险、除涝救灾高潮。在河道防汛特别是小清河、黄河防
汛中,沿岸乡镇和县直78个部门、单位共3.22万余名干部群众、驻军官兵、公安干警,
日夜坚守大堤,固堤抢险;二线乡镇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援。全县上下紧急动员,
男女老少齐上阵,动用各种机械,采取多种措施,抢排积水,组织生产自救,安置受
灾群众,最终保住了黄河、小清河大堤的安全,保住了县内黄河滩区和小清河两岸农
作物未受大的损失,创造了博兴历史上抗洪救灾的奇迹,谱写了一曲团结治水的壮丽
凯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为了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县委、县政
府决定,对在抗洪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人武部等74个单位分别授予“抗洪救灾先
进集体”、“抗洪救灾先进单位”称号;为钟安东等378名个人分别记三等功和嘉奖,
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1996年11月24日,为切实搞好县委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实干、
廉洁、高效”的新形象,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县委制定出
台了《关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1996年12月17日,县委工作会议在县宾馆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地
委工作会议及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全县精神文明建
设工作,今冬明春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通过这次会
议,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动员全县上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
努力开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赵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