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张伟华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博兴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2/article/2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2/article/2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张伟华(1977.8─1994.4)  陈户镇李家村人,生前系陈户四中初二学生,共青团
员。 1994年4月23日下午18时,张伟华放学回家途中,遇本镇李家、霍家两村32名小
学生群聚打闹。突然,一个孩子拉着了一枚自制手榴弹引信,张伟华奋不顾身冲过去,
抓起了手榴弹,但就在他还没来得及起身扔出去的一刹那,手榴弹爆炸了。张伟华用
自己的身体挡住了绝大多数弹片,其他孩子得救了,而他却献出了16岁的年轻生命。
张伟华同学牺牲后,县委、县政府追认他为“舍己救人的好青年”,开展了宣传、学
习张伟华事迹活动。《中国教育报》报道了其事迹。团地委追认他为“优秀青年团员”。
团省委追认他为“舍己救人的优秀共青团员” 称号,同年6月,省政府追认张伟华为
“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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