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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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地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博兴县的乡镇机构改革在1992年
8月寨郝乡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1993年3月18日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展开,到
4月2日改革全部结束。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以上级机
构改革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转变职能、强
化服务为重点,走“小机构、大服务”的路子,建立职能配置合理、机构人员精干、
运转协调、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
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全县各乡镇党政群机构,在保留乡镇人大、政协、纪委、人
武部、团委、妇联六个机构的基础上,原则上设立了“六办”,即:党政办公室、农
业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工商经济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机构
改革后,全县乡镇党政群机构设置144个,比改革前的288个压缩了50%;机构改革前,
全县乡镇事业单位168个, 改革后,全部转为经济服务实体,并新办经济服务实体36
个。
乡镇党政群机关人员, 严格控制在县编委下达的编制总额以内,即行政编制512
人,事业编制24人。通过机构改革,全县乡镇党政群机关人员为536人(含事业4人),
其中,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各12人,纪委13人,人武部19人,党政办公室75人,
农业办公室54人,政法办公室56人,工商经济办公室83人,文教卫生办公室51人,计
划生育办公室26人, 管区80人, 其他31人。 较改革前的1145人减少609人,精减
53.19%。
机构改革前, 全县乡镇党政事业单位人员1875人,其中干部616人,聘用制干部
135人, 固定工人154人,城镇合同制工人208人,农民合同制工人198人,临时工562
人。 通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1339人。人员分流情况是:清退临时工434人,成建制
转办实体132个, 安置394人,新兴办实体36个,安置278人,回村任职10人,转入企
业35人, 内部退养135人,其他渠道分流53人,机构改革前,全县乡镇副乡级以上干
部267人, 改革后安排在乡镇一般工作岗位的副乡级以上干部51人,占乡镇副乡级以
上干部的19.1%。
机构改革前,县乡财政列支人员1621人,改革后为793人,减少828人,按每人每
年2500元估算,全县乡镇每年节约财政支出207万元。
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乡镇机关工作作风和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
的变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起了精干、效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上,新建立的“六办”
职责分明,协调统一,运转自如,乡镇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彻底打破了原来那种机构
林立,条块分割,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的被动局面。在人员大幅度精减,乡镇工作职
能并未减少的情况下,提倡一人多职、一职多能,彻底改变了原来的那种队伍庞大、
人浮于事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机构改革,各乡镇基本形成了“党委决
策、分头去办、各司其职、真抓实干”的工作新局面,促进了乡镇机关由单纯管理型
向管理、经营、服务型的转变。
(二)工作效率大为提高,改革后,乡镇党政群机关由原来的1145人,减为536人,
由“两个和尚抬水吃”变成“一个和尚担水吃”。人们肩上的担子重了,也就有了紧
迫感和压力感,早上班、晚下岗,各项工作早动手,早准备,早落实,处处走在前面,
呈现出了崭新的工作面貌。
(三)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长期以来,在干部职工的头脑
中形成了留党政机关是铁饭碗、有出息的传统观念。在机构改革中,通过深入细致的
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张旗鼓地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认识到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是
形势的需要,工作的需要,无论留在机关,还是走出机关,都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敢于走出机关、主动“下海”的,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能人,从而激励
了一大批干部职工走出机关,兴办实体,走向农村,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得到锻炼,
施展才干。
(四)促进了实体的蓬勃兴起和健康发展。各乡镇都从机构改革的大局出发,采取
多种形式,组织、引导、扶持、帮助兴办和发展经济服务实体,为全面实施机构改革、
人员分流做好“修渠”工作。在机构改革期间,各乡镇新兴办实体36个。
(五)加强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一些干部职工主动要求
到落后村任职,这既有利于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又促进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
(六)减轻了财政和农民负担。通过机构改革,大批的干部职工分流到实体和乡镇
企业中去,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并向乡镇财政交纳一定数
额的管理费,增加了乡镇财政收入,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减轻农民
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