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1996年全县教职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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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 字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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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总数 │2002 │2549 │2557 │2588 │2602 │2515 │2349 │2327 │2123 │1894 │2042 │
│ ├──────┼───┼───┼───┼───┼───┼───┼───┼───┼───┼───┼───┤
│ │其中民师 │1213 │1491 │1588 │1615 │1620 │1638 │1460 │1392 │1260 │1150 │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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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师所占比率│60.5% │58.5% │62.1% │62.4% │62.2% │65.1% │62.1% │59.8% │59.3% │60.7%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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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合格率 │69.8% │70% │71.0% │75.6% │78.9% │89.5% │93.9% │93.8% │97.3% │98.04%│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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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职工总数 │1399 │1247 │1413 │1527 │1694 │1796 │1854 │1990 │1777 │1237 │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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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民师 │334 │343 │377 │385 │390 │430 │386 │358 │284 │254 │254 │
│ ├──────┼───┼───┼───┼───┼───┼───┼───┼───┼───┼───┼───┤
│ │民师所占比率│23.8% │27.5% │26.7% │25.2% │23% │23.9% │20.8% │17.9% │15.0% │20.5% │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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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合格率 │18.1% │18.4% │24.6% │32.9% │37.5% │42.9% │50% │55.9% │69.5% │92.04%│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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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职工总数 │177 │151 │154 │144 │166 │151 │176 │179 │161 │157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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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民师 │1 │1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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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师所占比率│0.5% │0.6% │0.6%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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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合格率 │22.8% │23% │27.9% │40.9% │54.3% │47.7% │53.4% │59.7% │65.8% │77.1% │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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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学历合格率指专任教师合格率,不包括后勤人员,民师中包括伙房炊事人员、勤杂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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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改造]按照地区教育局要求,农村中小学教室、课桌凳、操场、院墙、大门、
厕所必须达“六配套”标准,教学点在实现“一无两有” (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
人有课桌凳) 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六配套”。1986年县乡两级加强领导,依靠群
众集资, 加快了校舍改造的步伐,11个乡镇先后通过地区验收,“六配套”率达9
1.8%。 1987年上半年全部通过了地区验收。全县共投入资金2143.26万元,基
本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1988年省政府授予博兴县教育局“农村中小学校改造
先进单位”称号。县委、县政府、店子乡党委、乡政府、纯化乡政府、陈户村委六单
位和教育局调研员郭汝彬受地区表彰。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博兴县城镇学校校舍不足、高中布局急需调整的实际,1989年
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城镇中小学校舍进行改造。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召开会议动员布
置,分管副书记、副县长靠上抓,县六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分工包校,现场办公。为
解决资金困难,制订了博政发(1989)17号文件,多渠道筹措资金,县里主要领导带头
捐资,全县人民慷慨解囊,社会各部门提供优惠服务,教育内部严格把关,勤俭建校,
形成了“人民教育人民办” 的大好局面。 到1991年共集资1910万元。 校改总投资2
363万元,新征土地68.87亩,新建校舍面积56226.8平方米,是校改前的2倍,增加绿
地8123平方米,硬化路面13346平方米,建雕塑10座,布景点13处,立校碑7座,修标
准化炉渣跑道操场3个,使6所城镇学校实现了规模、校舍、场地、设施、环境五达标,
1991年以全省总分第三名的成绩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大众日报》对博兴县城镇校
舍改造工作做了专题报道。1992年11月,被授予“山东省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先进单
位”称号。

[争创规范化学校]全县在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完成后,开展了以充实学校内部
设施为重点的争创规范学校活动。1987年,县政府下发了《博兴县小学规范化暂行条
例》和《博兴县中学规范化暂行条例》。在同年召开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就这一
活动的组织领导、资金筹措,实施步骤等作了详细布置。1988年,地区在寨郝乡召开
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全县人民和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历时5
年,投资2278万元,新建了实验室、仪器室、增添了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办学
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经地区验收,有20所中学、113所小学达到地区规范化学校标
准。其间,教育局及时对部分条件好的学校提出首创省级规范学校的任务。县实验小
学、 寨郝中心学校经过2年努力,1992年经省教委验收合格,在全地区首批达到省级
规范化学校标准。1996年,县一中、二中、第二小学被地区认定为示范学校。

[实施“两基”]1993年,经行署验收合格,博兴县实现了初等义务教育。青壮年非
文盲率达99.76%以上,有扫盲任务的村扫盲开展面达100%,脱盲人员巩固率达100%。
1994年,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纲要〉,确保全县实现“两
基”的决定》,提出了1995年实现“两基”的奋斗目标。为保证“两基”工作顺利实
施,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和义务教育评估奖惩制度,实行“两基”目标责任制,
把实现“两基”列为实现小康乡镇、村的必要条件。根据1993年县人大通过的《博兴
县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若干规定》,各乡镇建立了少年儿童入学、缓学、免学、复学
审批制度,制定了对困难儿童的救助措施,制订了保证残疾儿童受到良好教育的措施,
保障了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在保证财政拨款主渠道、做到“三个增长”的同时,颁发了《博兴县增加教育投
入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工作,开通了人民教育基金征收的
十条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积极发展校办产业与勤工俭学,
1994、1995两年筹集实施“两基”资金4400万元。
1990年开始调整学校布局,1994、1995两年加大了力度,6年时间将原464处农村
小学合并为234处(其中完全小学100处,教学点134处) ,原30处中学合并为24处。19
94、 1995两年共投资4300万元,增加学校占地面积300亩,新建校舍9.33万平方米,
其中楼房19座,3.93万平方米,围院墙1.16万米,扩建操场36个,购置课桌凳7135套,
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及图书配备,小学、初中分别有87%、95%以上的学校达规
定标准,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各级政府一直重视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县政府把建
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作为保证实施义务教育的关键,制
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参加学历教育,1995年全县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
98.04%, 初中为92.4%。县教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加
强了中小学校长培训,开展了表彰优秀教师活动,激励教师争先创优,多做贡献。按
时发放教师工资,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了教师队伍。民办教师的待
遇得到落实, 民师工资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全县实行了民办教师退休
制度,使之解除了后顾之忧。
县委、县政府重视扫盲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把扫盲工
作当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奔向小康的重要条件。制定了扫盲规划,实行了目标
责任制。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的成人教育师资队伍。落实了扫盲经费和成人教育经费。
加大投入建设成人教育阵地,店子、曹王、陈户、蔡寨四处乡镇成人中心校基本达到
省定示范校标准后,1995年又新建三处,改建5处,投资218.4万元。同时,把扫盲同
实用技术培训结合起来,使扫盲成果得到了巩固提高。
1995年11月,省政府“两基”工作评估验收组通过评估验收,认为博兴县“两基”
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了青壮
年文盲。提前两年实现了“两基”,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布的达“两基”标准的县(市)
之一。

[筹资建设博兴县第一小学]为调整城区学校布局,解决城区儿童入学难的问题,根
据《博兴县“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1996年,博兴县委、县政府决定建设
第一小学。 同年3月完成规划,4月考察设计,5月25日破土动工,12月底主体工程通
过验收。建校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县投资公司、电业局、东
西谷王村以大局为重,牺牲黄金地段,积极配合拆迁征地工作;城区广大干部职工无
私奉献, 多方筹措资金725万元;各施工单位和建筑监理部门协作,保证了建设工程
高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共建设办公楼3292平方米,教学楼5432平方米,图书实验楼
2261平方米, 附属工程500平方米,工程征地、总造价达1290万元。实现了高标准、
高质量、规范化、花园式的建校目标。成为全区、全县的窗口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