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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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外经委) 于1988年4月成立,为正科级
行政机构、 属县政府序列。1992年4月与博兴县对外贸易总公司合并,称“博兴县对
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外经科,为股级单位,履行原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工作职能。1993年10月外经科从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分出、并入博兴县经济贸
易委员会。 称博兴县对外经济办公室。1996年3月博兴县对外经济办公室与“博兴县
经济贸易委员会”分离,并入博兴县计划委员会,设博兴县经济协作办公室和博兴县
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为副科局级行政机构,履行原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
职能。1996年12月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撤销,恢复成立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
员会,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与博兴县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
子,分设1室3科,有干部职工21人。
[概况]博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外经委)是为适应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而设立
的,并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自1988年成立以来,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视察
南方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积极实施外向带
动战略,广泛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外向型经济迈出了较大步伐。至1996年12月底博兴
县已经批准成立三资企业24家, 其中外商独资企业1家,中外合资企业23家。全县合
同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00万美元。批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136.6万美
元。

[对外贸易工作] 自1992年开始,全县外贸出口年均增长超过20%,多元化的外贸主
体结构已经形成。 先后有县工艺美术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博大肉鸡集团等3家企
业获得外贸自营进出口权。 至1996年12月底全县完成出口总值1.2亿元人民币。其中
三资企业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额达到20万美元。由单一的出口供货开始向自营
出口转变,加工贸易也开始启动。

[对外交往工作]博兴县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合作关系。1996年以来,博
兴县与国外客商的接触日益频繁、截止12月底已与美国、日本、韩国、德国、南非、
台湾、 香港、泰国、津巴布韦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进行了接触,接触国外客商1
20余人,与50多家国内进出口公司,中介机构代理商建立了联系。特别是与一些跨国
公司,大财团建立了联系,与韩国、香港客商的交往日趋频繁,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
基础。

[调控监督](一)推动全县对外开放。参与调查、考查,为推动全县对外开放出主意、
想办法、当参谋。
(二)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博兴知名度。一是积极参加省、地组织的大、中、小型
经贸洽谈会。二是收集全县有代表性的出口产品、样品、图片、资料,精心制作成专
题片。三是制定鼓励外商到博兴投资的优惠政策,编印博兴简介和投资指南。
(三)外经贸委强化自身职能,既加强对“三资企业”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又
不失时机地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参加涉外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二是经常到企业了解生产
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认真搞好“三
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的统计报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刘爱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