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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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1986年,县税务局设人秘股、税政股、会计股、征管股、监察股、企财
股、稽查队。
1994年7月国、 地税分设后,县国税局设征管科、政工科、税管科、计财科、人
事科、 检察室、税检室。12个税务所,1个征收分局。1996年10月城区及农村征收机
构改革后,收缩为六个征收单位,即:县直属分局、陈户分局、寨郝分局、庞家所、
兴福所、曹王所。

[工作概况]1986年至1996年的税务工作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完善了税制新体系,开
征了一些新税种,实现了组织收入的连年递增,进行了国、地税分设,以优质服务为
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开始运转。
1986年1月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不再按集体企业
所得税办法纳税; 1986年7月开征了教育费附加,按纳税人实际交纳的产品税、增值
税、营业税税额征收,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1986年10月开征了房产税和车船使用
税;1987年1月开征了个人收入调节税,以调节公民的个人收入;1987年6月,国务院
发布建筑税条例,修改了征收办法,调整了税率,明确了征税界限,以控制基本建设
规模和计划外盲目投资;1988年10月1日开征了印花税;11月1日开征了城镇土地使用
税, 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1989年1月开征了预
算调节基金, 以加强宏观调控,集中财力进行经济建设;1989年2月开征了特别消费
税;1989年底,开征了工商统一税、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至1990年在
全县开征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
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
收入调节税、外国企业所得税、烧油特别税、建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
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屠宰税、牲畜交易税、特别消费税、工商统一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共计27种。
至此,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它税种相配合的社会主义新型复合税制逐步建立
并完善起来。
党的十四大后,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税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县税务局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加快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积极参与“税
利分流”试点工作。1993年经过广泛宣传,为1994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新税制奠定了
基础。这次税制改革是一次全面性的、结构性的改革,经过改革税种由原来的32个减
少20个。1994年,新税制经过一年的“磨合”,实现了平稳过渡,为建立正常的市场
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规范,改善和增强了税收的财政职能,增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
调控能力,强化了依法治税,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促进了对外开放。同时国、地税
分设从7月1日开始到7月19日结束, 8月1日挂牌,圆满完成了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工
作。
分设后的国税局, 1995年筹资500万元,征用土地12亩,新建3500平方米的办公
楼主体竣工,新建3200平方米的职工宿舍楼基础工程完工。1996年,在深化征管改革
的过程中,按着精简、集中、严密规范、协调制约、科学高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完
成了城区和农村两项机构改革任务,形成了一个城区直属分局和两个农村分局、三个
税务所的征收格局。 县国税局办公大楼、县国税局职工宿舍楼、县直属分局200平方
米的征收服务大厅投入使用。
1986至1996年间县税务局和分设后的国税局共组织工商各税37065.55万元, 到1
996年底年组织收入由1986年的848.16万元, 增长到5564万元。国营、集体企业的纳
税申报率达到了100%,个体私营业户达到了98%。个体工商业户实行了分类管理,委
托代征,大户实行建章建制,直接控管。中小业户委托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代征代
缴,零散税源、集贸税收委托农村代征员代征。税征稽查力度得到了加强,1996年全
县检查企业业户365户,查补增值税、消费税432万元,所得税52万元,罚款77万元。
规范化管理从建章建制抓起,规范了执法行为、优质服务、组织收入、行政管理和队
伍建设,国税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工商税制改革]1994年,县国税局在分设后积极进行了工商税制改革。一是对流转
税的改革。取消工商统一税和产品税,修改资源税,对商品的交易和进口普遍征收增
值税并选择部分消费品交叉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交易和第三产业征收
营业税。 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4个税种构成。二是
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统一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用税法规范税前列支,适当
加速折旧和允许贷款利息进成本。从1994年起免除国有企业的税后“两金” (能源调
节基金、能源建设基金) 。三是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把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
节税、城乡个体户所得税合并,统一开征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四是
对其它税种的改革。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遗产赠予税;将车船使用税和车
船牌照税合并为车船使用税;修改了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将
城市建设维护税更名为城乡建设维护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筵席税和牲畜交易税,下
放屠宰税管理权限。

[国、地税分设]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税务局
坚持以有关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为依据, 以政治思想工作为保障的分设原则,自199
4年7月1日起进行了国、 地税的分设工作,在分设中,从有利于两局的工作开展和整
个税收事业的发展出发,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风格,主
动解决了分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到7月19日分设工作全面结束。国、地两局于19
94年8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分设速度和质量都在全区名列第一。分设后的国、地两局,
人员搭配合理,机构设置体现了精简、合理、效能的原则。国税局分得在职干部、职
工129人,占分设人数的64.8%,离、退休、退职和抚恤人员48人,分得财产折款1 56
万元, 负债60万元;地税局分得在职人员71人,财产折款156万元,负债60万元。对
其它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也都作了公平分配,顺利实现了国、地税分设。

[公务员过渡]自1996年10月初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县国税局全面开展了推行国
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了职位,量化细化了职能。全局设置职位110个,
机构14个, 过渡人员75人,暂缓过渡50人,不予过渡9人。结合农村征收机构改革,
对两个分局的局长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通过民主评议、业务考试、演讲答辩、人事
考核、党组研究,有两名同志脱颖而出被聘为农村征收分局局长。

[规范化管理]1996年通过建立制度,确定目标,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兑现奖惩等一系列措施用机制管人,用机制管事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起步。工作中
从建章立制抓起,制定了《博兴县国家税务局机关日常管理制度》20条,人手一册,
在工作规范上实行了岗位规范制、卫生负责制、安全值班制、学娱定时制、服务标准
制、公务登记制、环境绿化制、领导负责制为内容的“八制”,以机关的卫生管理、
统一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树立形象为突破口,国税工作呈现出了服务争一流、工作
创佳绩、严格执法的新局面。

[税收宣传]一、建立宣传组织和通讯报道网络。1989年县局成立了税收宣传领导小
组,建立了通讯报道小组,1994年国、地税分设后,县局制定了《通讯报道、信息工
作意见》,各征收单位都配备了兼职的通讯报道信息员,建立和完善了信息报送管理、
检查考核、评比奖励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做到了组织、制度、措施、效果四落实,发
稿数1996年比1986年增长了30倍。1996年在县电视台“财税园地”,摄制播出专题节
目40次,在《博兴报》发稿60篇,《山东税务纵横》发稿2篇,《滨州日报》发稿8篇,
《滨州国税》发稿16篇,省《国税动态》发稿2篇。
二、开展全方位宣传。1986年县税务局创办了《税讯》。1986年至1996年先后组
织了15次较大规模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印发税收宣传材料195000份,出动宣传
车235台次,出黑板报、宣传拦815期,召开对话会、咨询会等150次,1990年7月开展
了抓基础、抓超前教育,将地区局统一印制的《税法基础知识教材》发给了全县每个
中小学生。 国税局成立后,与县电视台联办的“财税园地”先后播出106期,在《博
兴报》 发稿95篇,《滨州日报》发稿20篇,《山东经济日报》发稿2篇,赵士民局长
在《山东经济日报》发表的“十讲”文章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税收征管]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1986年以来税收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税
收征管方面, 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
例》,这是建国以来比较完整系统的征管法规,随之县税务局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换
证,加强了帐务票证的管理,并开始实行税收检查。在法制建设方面,1987年4月8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人
民群众依法纳税的观念,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建立完善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章
制度, 从1994年7月1日起, 统一更换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刷的新版专用发票。
1995年按照"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要求,全县征管格局
发生了质的飞跃,一是改过去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查三分离;二是
基本实现了税务干部由管户到管事的转变;三是建立起了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
础的纳税申报制度;四是征收方式,征管手段逐步实现现代化,与县工商银行联合成
立了征收大厅,实现了微机开票,专用牡丹卡缴税,征收稽核、咨询一条龙。1996年
对城区和农村征收机构进行了改革。
城区征收机构改革首先将原博兴所与县征收分局合并,组建了直属分局。按管理
服务、 征收数控、税务稽查划分了职能,优化了人员,健全了机构,新建200平方米
的直属分局征收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咨询服务、
银行专柜等集于一体,形成了服务一条龙。
农村机构改革,将陈户所、阎坊所、纯化所、乔庄所、蔡寨所合并组建了陈户分
局; 将寨郝所、店子所、湖滨所合并组建了寨郝分局,保留了兴福、曹王、庞家3个
国税所,形成了按经济区域划分的2个分局和3个所的征管格局。
在征管手段上,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实现了由管户到管事的转变,个体工商业
户实行了分类管理,委托代征,大户实行建章建制,直接控管,中小业户委托农村信
用社、工商银行代征代缴,零散税源、集贸税收委托农村代征员代征,对代征员进行
了业务培训,通过考试,发放了代征证书和上岗证件,投入了工作。
在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上,修订推行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配合兄弟
局进行了专用发票交叉稽核,检查发票1.6万份,查处税额640万元。同时,还推行了
增值税防伪系统工程,在全面推行IC金税卡的基础上,举办了全县骨干企业增值税专
用发票防伪税控学习班,参加单位23家,培训学员46名,实现了运用现代化手段,对
防伪税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抵扣凭证、纳税申报、税款上缴的全方位
监控,达到了以卡管税、提高效率,推进自动化、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微机应用得到
了加强,全系统微机总数达到了12台。

工商各税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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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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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各税入库数│848.16│1115.33 │1625.20 │2273.38 │2627.84 │2933.13 │3686.07 │4702.44 │6124.00 │5566.00 │5564.00 │370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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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1994年国税局组织收入4865万元,地税局组织收入1259万元。 │
│ │②1995年数含地方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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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