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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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986年财政局设人秘股、预算股、企财股、农财股、预算外股等5个股
室,干部职工26人。1987年设立行财股,1989年成立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
县国有资产管理处、 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等3个副科级机构,成立山东省惠
民会计师事务所博兴分所。1993年10月县机构改革以后,财政局内部机构、直属机构
名称、 机构编制等发生较大变更,到1996年,财政局共有内部及直属行政机构9个,
即:办公室、预算股、行财股、企财股、农财(税)股、综合计划股、县三大检查办公
室(副科级) 、税政股、基建财务股;内部及直属全额事业单位5个,即:县国有资产
管理局(副科级)、县财政第二预算资金管理处(副科级)、国债服务部、国有资产评估
事务所、 滨州会计师事务所博兴分所;临时机构1个,即人民教育基金办公室。年底
共有在职工作人员55人,其中:党员36人;具有中级职称(资格) 26人,初级职称(资
格)22人;本科10人,专科30人,中专及以下15人。

[财政管理体制]1986年上级财政对博兴县实行的是“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
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7年,进一步完善了包干体制,对博兴县实行“收入全留,
定额补助”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 1986-1996年期间,加强了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在每年的预算
编制中,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不打赤字预算”的原则,并逐步推
行了“零基预算”制度。在预算的执行中,坚持“努力组织收入,在保证人员、机构
正常经费的基础上,量力而行搞建设,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指
导思想,严格按年初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办事,依法理财,杜绝乱开增支口子的不良现
象。从1987年到1996年,连续十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并全部消化了
历史滚存赤字252.7万元,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预算外资金管理]1986-1992年预算外资金包含财政部门管理、事业行政单位管理、
国有企业及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三部分。1993年,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后,取消
了企业预算外资金概念。 1986-1995年期间,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
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归各行政事业
单位。1996年博兴县出台了财政第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所有权归政府,
使用管理权归财政,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