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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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4年,全市安监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方针,强化依法综合监管,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企
业杜绝了重特大事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全市安全生产形
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 年内,全市各类事故发生起数同比下降21.97%,死亡人数
同比下降11.21%,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9.96%,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指
标的范围之内。
强化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 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
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年内,组织开展了道路与水上交通、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
公共聚集场所、海洋与渔业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与城
市燃气8个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效果。(2) 5~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
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百日会战” 活动。在此期间,对排查出的100多个重
大危险源和50多个重大隐患逐一建档,落实整改监控责任单位、督查单位、责任人和
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并在每个环节逐一落实签字责任,实行跟踪督查,全过程监控。
(3) 安全生产大检查。年内安监系统共组织了1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生产经营单
位4480个,整改消除事故隐患9796条。在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落实监控措施、责
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解决了一批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了
滨化集团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制定了120米控制性规划和800米卫生防护间距规划; 针
对黄河大桥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专家进行安全状况评估,实施了封闭大修;取缔城
区周边非法使用油田“套管气”农户3000多户;对205国道及其他重点路段交通设施、
标志进行完善,改善了交通环境和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
落实责任,强化约束机制。(1) 初步建立健全了以责任约束为核心,以“双基”
(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以关口前移、超前预防、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为重点,横
向以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依托,纵向以“三级机构、四级网络”为载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市安监局成立了副县级规格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有5个县区成立了监察大队,
其他县区正在组建之中。在市、县区两级安监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基础上,监管机
构向乡镇、 村居、 企业延伸,86个乡镇办事处年内全部建起安监站、所或办公室,
5396个村居成立领导小组, 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督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设
立了专职机构,其他企业也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员。对各级监管人员进行系统
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整体监管水平。全市各乡镇统一建立监管台账,推进了安全生产
基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对涉及安全生
产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实行全过程控制,狠抓落实。出台《安全生产督查工
作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形成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完整统一的刚性责任
输导机制,有效地解决了责任不清、推诿扯皮、“上热下冷”“严不起来、落实不下
去”和基层工作存在“空白”和“盲区”的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查
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的原则,逐一进行
严肃查处,全年有15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处理。
关口前移,超前预防。(1)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结合安全生产经营许
可证发放、资质审核,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安全
评价。全年共有4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通过安全评价,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
的70%, 其余20家正在评价过程中。有39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获得甲种经营许可
证,11家获得乙种经营许可证。(2) 狠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出台《滨州市重特大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和指挥网络。
6月,成功组织了模拟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成100多家重
大危险源周边环境状况的影像资料录入工作,建立信息平台,为救援指挥提供了可靠
依据。⑶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专场文艺晚会、安全生
产法规知识答卷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了“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多份,有10万多名职工参加了答卷活动。
在全省《安全生产法》和公民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中,市安监局获优秀组织奖。

【成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11月16日,市委、市政府《关于滨州市人
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滨发〔2004〕28号),决定成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由市经贸委内设机构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为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
事机构。5月10日,根据《关于建立滨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的批复》(滨编[2004]
27号) ,市安监局建立了副县级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编制10人,配支队长1名(副县
级),副支队长2名。

(朱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