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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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为加强对机关后勤工作的统一管理,2003年12月25日,市委六届第31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滨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滨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4年4月1日下发了滨编[2004] 8号文件,滨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事业编制15名,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配正县级领导职位1职,副县级领导职位3职(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各一名兼职副主任)。内设综合科、事务管理科、保卫科,3个职能科室,各配科级领导职位2职。具体行使市政大楼、黄河住宅小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职能。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后,按照“管理科学化、服务标准化、市场运作化”的改革方向,以创建全国一流的后勤保障服务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重点,展开工作。 (1) 7月,先后建立了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职责”“服务与管理制度”“党的建设制度”等项制度,履行各项职能,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2)8月,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用竞争性谈判的形式,为黄河住宅小区选择物业公司,前来参加竞标报名的具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共13家,进入采购谈判程序的企业9家。 经三轮报价,泰安市安泰物业公司、济南明杰物业公司、胜利油田锦绣物业公司3家企业入围, 经分析比较,最后确定泰安市安泰物业管理公司为黄河家园物业管理公司,7月28日,安泰公司进驻黄河家园实施物业管理。(3)10月,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印制了黄河家园住户手册5000余份,发到业主手中,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作了明细规定,让人人明白,自觉遵守。12月15日,市级机关住宅小区“黄河家园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4) 12月23日,市委办公室把机关二宿舍正式移交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二宿舍的道路改造、管道排水系统的维修、取暖设备的更换等项工作,均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到位。

【“黄河家园业主委员会”成立】黄河小区为市级机关干部、职工主要居住场所,也是滨州市规模最大的一处现代化住宅区。小区建筑总面积为35万平方米,住有1440户,居住人口5047人, 于9月初搬迁入住。按照物业管理规定,为加强对黄河小区的服务管理,经市领导同意,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10月底成立了由老干部代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事务管理局、人大、政协、纪委参加的筹备组,经过市直有关单位推荐和黄河小区业主无记名投票选举, 产生了由7人组成的“黄河家园业主委员会”,原市纪委书记李建业担任主任, 下设一个办公室;12月5日,业主委员会召开了首次会议,拟定了有关文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分工等;12月15日,举行了业主委员会揭牌仪式,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安郁进到会讲话,市委副书记侯宪秀到会致辞祝贺。

(杨玉和)

城市管理
【概况】 2004年5月18日,根据省政府批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运行,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具体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执法局内设秘书科、法制监督科、综合协调科和城市管理监察支队。7月,根据市编委的批复,设立城市管理治安办公室,为正科级建制,接受市公安局和执法局的双重领导,配合市执法局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11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列入市政府序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2月,市编委印发《关于滨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升格的批复》(滨编[2004]34号),明确监察支队为副县级规格。执法局成立后,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执法、文明热情服务,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服务经济发展,特别是为全省科学发展现场观摩会在滨州的顺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年内被省建设厅、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文明办评为“山东省文明城管监察队伍”,被市政府评为“2004年度全市综合整治先进单位”。
一、落实责任制。(1) 分工到路,实行内部责任制。按照支队管面,中队包片,队员包段的管理模式,采取定人员、定区域、定标准、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措施,做到了责任到队员、责任到路段。(2)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市爱卫办、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等专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制订有效办法,实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切实做到了行政执法不“缺位”,城市管理不“断档”。(3) 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处罚力度。本着“全面布控、点面结合、源头控制、重点突破、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与滨城区、开发区及有关办事处搞好配合,全力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履行各项职能。(1) 规范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设置的要求,加大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审批,把事前监督与事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取缔过街横幅和乱摆乱放的标牌、灯箱、广告及条幅,整顿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实行对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有偿使用,确保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2) 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把查处规划违法案件作为执法的重点,组建规划执法中队,把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河道蓝线、绿化绿线当成规划建设的“高压线”,依法对滨州市规划区各条城市道路(含广场)两侧以及公共绿地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共拆除砖混结构的平房面积2030余平方米,板房面积6570余平方米,铁皮屋面积1500余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不断发展的势头。(3) 积极清理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密度,积极创造条件,引摊入室,引摊入“市”,做到还路于民、还净于民。重点治理了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黄河一路(渤海九路段)的马路市场、黄河三路的花鸟市场、黄河二路、渤海五路摩托车占道销售,并对渤海六路和渤海十路的露天烧烤依法进行了取缔,宣传动员经营业户迁移至规定的区域依法经营。共清理迁移商贩摊点800余户,取缔露天烧烤经营户100余家,拆除烧烤门头牌匾60余处,扣留烧烤用具100余套,有效遏制了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的现象。(4)集中治理噪声污染。按照环境保护规定对市区内的噪声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 6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加强了对中、高考期间噪声的控制,对部分无视禁止规定继续制造噪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净化了市区环境。(5) 加大查处乱倒垃圾和乱贴乱画违法行为的力度。对在夜间和凌晨时段内乱倒垃圾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共查处乱倒垃圾案件20余起,并对其中乱倒垃圾数量大、时间长的责任人在新闻媒体上给予了曝光。联合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制贩假证及乱贴乱画小广告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加强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清理街头小广告2600余处,制止乱贴乱画行为60余起,使乱贴乱画行为得到初步遏制。(6) 查处违规演出活动。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占用广场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查处,有效遏止了违规演出活动,规范了市场演出秩序。(7) 规范清理乱停乱放。依据交通管理规定, 利用日常巡查对占道停车现象进行规范整治,共规范处理违规停放车辆620 0余辆。(8) 投诉受理及时有效。设立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各类投诉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 事事有回音”。共受理来信来电603件,来人来访47件,上级批转11件,移送案件28件, 处理率、及时反馈率均达100%,满意率为95%以上。树立了执法局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支持与赞誉。

(李红雨)

【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2004年5月18日,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隆重举行了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揭牌仪式。省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张华福,省建设厅副厅长昝龙亮专程到会祝贺,市六大班子领导,各县区分管县区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及中央、省驻滨有关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共300多人出席揭牌仪式。副市长赵怀明主持揭牌仪式,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4年5月18日, 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揭牌仪式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安世银为执法局授旗。

法制办主任张华福与滨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共同为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揭牌,滨州市市长安世银为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授旗。省建设厅副厅长昝龙亮、滨州市委副书记裴建华作了重要讲话。

(阚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