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市委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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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发〔2004〕28号
(2004年11月16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鲁厅字〔2004〕26号)批准的《滨州市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精简、统一、
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
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
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上述指导思想,
市政府机构改革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上下基本对应。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建立与省政府组织框架大体
协调的行政组织体系。既保持政府机构的相对稳定,又重点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
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
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坚
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主管或一个部门牵头管理,合理划分、科学界定各部门的事权
和分工,理顺部门之间、条块之间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市财政局管理企业国
有资产的职能,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
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市国资委,为市政府
直属的正县级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
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撤销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
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和改革委),为
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
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重要农产品(主要粮食作物和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职
能划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撤销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其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
革委。市体改办所属事业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管理。
保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民营经
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牌子。承担工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调节、
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内贸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等职能。将市经贸委编报和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入市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将需报国家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投资
管理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
撤销市财贸办公室,其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划入市国资委,其他职能并入市经贸委。
组建市贸易办公室,规格为副县级,为市经贸委内设机构。
撤销市中小企业局,其职能并入市经贸委。组建市中小企业办公室,规格为副县
级,为市经贸委内设机构。
原市中小企业局、财贸办公室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市经贸委管理。
将市机械工业办公室、市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市轻工业办公室、市纺织工业办
公室,分别改为市机械工业协会、市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市轻工业协会、市纺织工业
协会,其机构规格、性质、人员编制不变,由市经贸委管理。上述协会根据市政府授
权,对有关行业进行政策研究、实施宏观指导、为企业提供服务,承担本单位离退休
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等。待条件成熟后,改为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成为本行业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性、自律性、非盈利性、具有产业
性质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经贸委内设机构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为市安
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市广播电视局,由市政府工作部门改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退出市政府工作部
门序列,暂授权行使有关行政职能。
将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列入市政府序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滨州市规划局列入市政府序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建设局。
将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改革调整后,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7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和工作部门32个,
直属特设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办事机构1个。另设派出机
构1个。
具体情况如下:
市政府工作部门32个: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加挂市民营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牌子)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与其合署)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粮食局
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部门管理机构2个:
市法制办公室
市物价局
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政府办事机构1个:
市油区工作办公室
派出机构1个:
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员编制问题。这次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人员编制在省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
内调剂。撤销和职能划转的部门,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其人员编制一并划转。新
组建部门的领导职数配备、内部科室设置、人员选配及工勤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人
员编制的核定,继续按滨发〔2001〕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市规划局、安监局继续
使用事业编制不变。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作出的深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部门要按照省
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政府机构改
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委
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承担。
改革调整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原则和要求,抓紧提出本部门的“三定方
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机构编制调整移交等工作,新组建的部门由新任命的领
导班子或筹建班子负责;并入有关部门的由接收部门领导班子负责,原领导班子负责
做好人员、资产、档案、文件等移交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参照这次改革的精神,认
真研究探索本部门、本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
深化内部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和提高。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同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结
合起来,既要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又要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
行。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财务纪律,不得突击提拔干部、
突击花钱、铺张浪费,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
排、工作正常运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监督
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改革积极稳妥地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