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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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2004年,滨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把促进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首
要任务,多措并举,努力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1) 利用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以
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对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及信教群众广泛进行党的民族政策
以及国家有关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培训1500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5万
余份。(2) 积极开展争创活动。指导阳信县从2001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活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在
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活动,11月初,阳信县大杨村、
无棣县五营中村分别被省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阳信刘庙街村被国家民政
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3) 全面贯彻中办发[2001]23号文件
精神,会同民政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的意
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村(居)的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村四级信息
员队伍,完善了对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隐患进行定期排查的预警机制。妥善处理了多
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及时将一些影响安定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了涉
及少数民族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6月,全省民族关系研讨会在滨州召开,滨州
市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到阳信县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会后,省民委下发
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阳信县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活动经验,掀起争创民
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高潮的通知》(鲁民发[2004]25号) 。(4)开展“全市第四次民
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会同市委宣传部、统战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
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侯宪秀副书记任
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文禄,市政府副市长祁维华,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
长姜银浩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
导。 期间,会同市委统战部举办了全市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共有100余名干部参
加了培训;与市文化局联合举办了以歌颂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晚会;利用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
造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10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由15名少数民族干
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5) 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年内向省争取少数
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和鲁羊扶持资金20万元,争取市政府专项列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实施“少数民族帮扶工程”。
共协调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投入资金100多万元, 用于少数民族村庄的修路、通
水、教育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有效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争取
省民委在无棣举办了冬枣栽培管理技术培训班,培训阳信、无棣少数民族两委班子成
员和种植大户120余人。 协助教育部门继续推进少数民族中、小学的规范化建设,认
真抓好全市少数民族考生登记录取工作,落实对少数民族村考生降低分数线录取政策。
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村庄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制定了《关于贯
彻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计划生育观念
的转变,基本杜绝了无证结婚和计划外生育的现象,为人口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张力)

【宗教工作】 2004年,全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4种宗教,信教
群众47357人。 其中,天主教徒5791人,基督教信徒19809人,回族穆斯林16967人,
佛教居士4790人。全市已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12处,其中天主教26处,基督教7
处,伊斯兰教15处。(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3月12日,中
共滨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会后,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将抵御
境外宗教渗透,加强宗教活动管理,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等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
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动了宗教工作部门的积极性,加强了全市的宗教事务管理
工作。(2) 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工作。市民宗局按照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的统一
部署,第一季度组织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对全市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
查。全市2003年度年检的宗教活动场所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各县区、乡镇宗教
工作部门的认真年检和市民宗局的抽查,管理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宗教活
动正常有序。财务收支规范,年检全部合格,得到了省宗教局的表扬。(3) 开展宗教
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结合宗教场所年检工作,市民宗局在全市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
开展了宗教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都举办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
所负责人学习班,各爱国宗教团体都举办了义工班,组织领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
博兴、邹平、惠民、无棣等县还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开展了学习宗教法规政策大
讨论活动。市民宗局协助惠民县民宗局举办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参加的学习
宗教政策法规座谈会。(4) 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针对宗教工作的某些热点问题,
进行了调查研究,向省宗教局写出了专题调研工作报告并在全省宗教工作调研会上进
行了交流。会同有关单位为滨城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落实了原鸿济堂、惠民县基督教
三自爱国会县城南关基督教堂的房地产问题。会同开发区宗教工作部门对两处宗教活
动场所进行了调查研究。按照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关于再次印发中办厅字[1996]
38号文件的通知》的要求,为从根本上解决佛教活动混乱的问题,会同有关县区对博
兴县兴国寺、滨城区天王堂、邹平县唐李庵申请依法登记情况进行了调研,向省宗教
局写出了依法进行正式登记的请示,省宗教局已批准博兴县兴国寺正式登记开放。

(侯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