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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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6年,惠民县即开始有中国共产党的活动,主要由上级派遣党员,以合法身份
为掩护编印进步刊物,宣传马列主义,培养青年学生积极分子,准备建立党的组织。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党的活动一度被迫停止。1928年起,博兴县党的活动逐
步活跃, 并于1930年发展了境内第一批中共党员。翌年8月建立中共博兴特别支部。
1932年2月,建立了境内第一个农村党支部;3月,建立了境内第一个中共县委--中共
博兴县委; 8月,中共博兴县委组织发动了境内第一次由共产党领导的“八·四”博
兴农民暴动,但因条件不成熟而失败。1933年,无棣县发展了第一批党员,建立了中
共无棣县活动分子委员会和五营村党支部; 惠民县建立了中共惠民县工作委员会。1
934年后, 邹平县党的活动逐步展开,并于1936年建立了中共邹平乡村师范特师部党
小组。是年,阳信县也开始有党的活动。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博兴、无棣、惠民、邹
平、阳信等县的中共党组织,先后以乡村师范、乡农学校、高级小学等为阵地,进行
党的活动,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和进步青年组织,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各县党组织在中共清河特委和冀鲁边区特委领导下,
组织人民群众,团结爱国人士,创建抗日武装。北部无棣、阳信等县共产党员,首先
响应中共中央北方局号召,组织群众武装,抗击日军进犯。12月26日,根据中共山东
省委的指示,姚仲明、廖容标等人组织长山中学“民先”队员,发动了黑铁山抗日武
装起义,建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后改称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先后
在南部山区和邹(平)、长(山)、桓(台)交界处及博兴、高苑和惠民、阳信、无棣等县
边区建立了抗日根据地和抗日民主政权,领导全区人民与日伪军及国民党顽固势力进
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做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沉重地打击了敌人。1945年10月,全
部收复了失地,解放了全境。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中共渤海区党委及各地委、县委领导下,全区开展了反奸诉
苦、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在此基础上,于1946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土地
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 ,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6月,国民党
军队进犯解放区,黄河以南各县相继被占领。全区人民开展了与国民党军队、还乡团
和武装匪特的斗争。 1948年3月,全境重新解放,并大部歼灭了窜犯的匪特武装,巩
固了人民政权,保卫了胜利果实。
在反击国民党军队武装进犯的同时,平息了国民党匪患的黄河以北各县继续进行
土地改革,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支援解放战争。渤海区抽调千余名干部分赴惠民、
阳信两县帮助进行土地改革,到1948年,全区83%以上的农村基本上摧毁了封建统治,
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与此同时,为了保卫胜利果实、解放全中国,全区掀起了参
军支前的热潮。作为华东战场的后方,在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期间,惠民、无棣、阳
信、沾化等县还接待安置了华东局和鲁南、鲁中区所属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人员和
伤兵员、家属等40余万人。1948年,全区组织了8.1万余名民兵随军转战鲁、苏、豫、
皖4省, 参加了济南、淮海等重大战役。1949年,全区又组织了4.85万名支前民工随
军南下,先后参加了渡江和上海等战役。是年初,全区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的
指示,还组织了5000余名干部随军南下,到江南新解放区开辟工作。各级党组织还领
导组织人民群众战胜了黄河洪峰和旱、涝、雹等自然灾害,发展生产,稳定了社会秩
序。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1950年5月中共惠民地委建立后, 领导全区人民稳定市场,控制物价,统一财政
管理,医治战争创伤,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生产,与国内外的反动势力进行斗
争,并且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
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抗美援朝1950年6月, 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把战火引向中国边境,中共惠
民地委响应中共中央号召,迅速在全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全
区人民增加生产,厉行节约,订立爱国公约,开展捐献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
朝战争,有两万余名青年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有2285人牺牲在朝鲜战场。
镇压反革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国民党留在境内的残余势力,继续破坏捣乱。
1950年11月起,中共惠民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及中共山东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
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发动群众控诉和检举,重点打击了残余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
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严惩了一批犯有重大罪行、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
1953年底结束,基本上扫除了国民党隐蔽在境内的反革命残余势力,稳定了社会秩序,
巩固了人民政权。
三反、五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一些不法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为了牟取暴利,
腐蚀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偷漏国税,盗窃国家资财和经济情报,在国家订货中偷工
减料,对抗美援朝、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同时,在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中出现了贪污、浪费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1951年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区
党政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初,结
合“三反”运动,在全区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
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严厉惩处机关中的腐败分子,打击不法
工商业者,教育了干部,创造了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在“三反”、
“五反”运动高潮中,也曾出现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现象,在立案和处理时及时作了
纠正。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中共惠民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
合作决议》(草案),制定了《大力推广常年互助组,有重点地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的规划,并在惠民县小郭家村进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先后在全区试办了一小
批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年底,全区各种类型的互助组发展到57068个,入组农户占总
农户的46.2%;已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50个,入社农户2492户,占总农户的3.6
%。1955年底,全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4525个,入社农户占总户的66.26%,
基本实现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同时,开始转社、并社,创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春,全区掀起大办高级社的热潮,到10月,高级社发展到5264处,入社农户占
总农户的96%,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由于缺
乏办社经验,管理不善,有的违背自愿互助原则,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是年秋,开始
出现一些农民自行退社单干。为了巩固农业合作化成果,中共惠民地委根据中共中央
《关于整顿农业合作社的指示》,对所有合作社进行整顿,缩小规模,是年底,全区
共有农业生产合作社5483处(包括初级社219个) 。其中,一类社占29.6%,社员生活
达到或超过当地中农水平;二类社占54.4%,群众生活比建国前有提高,三类社占16
%,生产没发展,生活没改善,社员情绪不稳定,时有闹退社现象发生。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境内的工商业主要是
个体商贩。1953年,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中共惠民地委
召开了私营工商业者座谈会,宣传中国共产党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方针政策,各县也
先后召开私营工商业代表会、座谈会。在此基础上,中共惠民地委组织20余人的工作
组,在滨县北镇进行试点,首先把饮食业组织成五个“大众饭店”,相继组织了棉布、
文具、百货、糕点、肉食、杂货等合作商店;同时对私营商业进行登记,发放营业证。
1954年,中共惠民地委为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工商业工作
委员会,对私商改造有计划、有领导地全面展开。针对全区个体商贩占私商90%的实
际,采取组织合作店、组,实行公私合营,或直接改为国营,或为国营企业代购代销
为主要形式,对私商进行改造。到1956年,全区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
束,有1.68万名私营工商业者通过过渡、合作、合营等不同形式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
占总数的81.2%。 共组织公私合营商店五处,合作商店49处,合作小组207个,代销
5147户,经销3066户。个体经营者还有1500户。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抗日战争时期,境内抗日根据地军民在大生产运动中大
力发展手工业, 并开始走组织起来的道路。1942年8月,博兴县康坊村组织了“万兴
成”纺织合作社,组织纺线织布,制作军服,支援抗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
区手工业者为了摆脱技术落后、生产不稳的困境,发展生产,要求组织起来走合作化
道路。1953年,在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运动中,全区
手工业合作化形成高潮,共组建手工业合作社(组)39处,社员达880人。1956年,全区
手工业合作社(组)发展到348处,社(组)员达12887人,占手工业总人数的95.2%。计
有黑白铁、建筑材料、陶瓷、木材加工、造纸、编织、纺织、缝纫、皮革、油脂、食
品加工、印刷、文教用品等13个行业。至此,全区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956年,全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
中共惠民地委认真贯彻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领导全区人民开始进行全面的、
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1957年5月, 中共惠民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党内
开展了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在整风过程中,根
据中共中央指示, 相继开展了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进攻的运动,全区有972人被划
为右派,造成了不幸的后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1983年底,98%以上的人被
平反。
1958年5月,中共惠民地委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全区自上而下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运动。 在一个月内就有5320处高、初级农业社合并、“升级”为211处人民公社,其
中, 今境以内103处,入社农户占98%。实行了公社一级核算和政社合一的体制。此
后,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在全区泛
滥开来。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下,全民实行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实
行大兵团作战, 劳民伤财。1958年底到1959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指示精
神,开始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决定恢复自留地和农村市
场,允许社员饲养少量家禽家畜,纠正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两种倾向,
要求干部轮流到人民公社、工厂参加劳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关系,全区
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中共中央庐山会议后,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的
开展“反右倾”斗争,党内民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打断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在
“反右倾” 斗争中,全区12个县有1.64万名党员干部遭到错误批判和伤害,有1 034
人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
误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全区国民经济、人民生活自1959
年到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 1960年5月,为了搞好生产救灾,全区抽调干部组成工作
组深入到滨县等重灾区帮助群众生产救灾。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
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全区重新开始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落实农村政
策。1961年,全区贯彻执行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中
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农业60条),中共惠民地委
结合全区实际, 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 人民公社开始实行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保障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自主权,社员的生活资料和自用
小农具归社员所有,开始停办集体食堂,实行评工记分,有的地方实行了包产到户,
农业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 1962年1月,中共惠民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的指
示,先后为“反右倾”斗争中被错误批判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甄别平反,给被划为“右
倾分子”的大多数人摘掉了帽子。1963年开始,全区经济形势明显好转,群众生活逐
步得到改善。1963年,按照中共中央部署,在全区农村组织开展了以清理帐目、清理
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首先在滨县北镇公社进
行试点, 然后在全区农村生产大队面上展开,称为“面上四清”。1964年9月,根据
中共山东省委的统一部署,全区选调200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团,由地委书记王成旺带
领到齐河县参加全省点上“四清”工作。在“面上四清”和全省点上四清的基础上,
1965年秋,中共惠民地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
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精神,组织了四个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分赴邹平和桓台、
广饶、 垦利四个县的42个区、101处人民公社、1104个生产大队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
动,后又增加了博兴县,重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揭发批判“四不清”
(即政治、经济、组织、思想不清)干部的错误。这次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纠正
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对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刹住
封建迷信歪风有明显效果。但在运动中,把阶级斗争扩大化,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
矛盾,致使全区数千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
(简称五·一六通知),中共惠民地委成立了以地委书记王成旺为组长的“文化大革命”
领导小组,并抽调干部组建了“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文化大革
命” 的日常工作。是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
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后,“文化大革命”在区内兴起,机关、学校纷纷成
立红卫兵组织,实行“革命大串连”,开展“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扫“四旧”,揭发批判“牛鬼蛇神”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一大批干部、群
众被无辜揪斗和批判,学校停课,工厂无法正常生产,机关工作瘫痪,各级党的活动
被迫停止。
1967年初,由上海发起的、以进行全面夺权为核心的“一月风暴”很快波及区内,
全区上下以群众组织为核心,以批判“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 (指所谓走资本主
义道路的当权派) 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突破口,斗争矛头直接指向了各级党政领导
机关和领导干部。2月27日,全区群众造反组织大联合,夺取了地委、专署的党、政、
财、文一切大权,建立了军、干、群三结合的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县、公社、生产
大队、生产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亦先后被夺权,建立了”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
导小组“。
在各级革命委员会建立不久,开展了“反逆流”斗争,造成两派群众组织的长期
对立和“内战”不休,机关继续处于瘫痪状态,工厂企业停工停产,学校难已复课,
无政府主义泛滥,许多老干部继续遭受迫害,社会秩序混乱。
1968年3月, 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进行改组,各县及基层单位革命委员会也相继
全面进行改组,实行群众组织“革命大联合”,进行“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
伍” ,并于年底在全区开展了“反复旧”运动,地直机关600余名干部被赶到沾化、
无棣两县的边远农村安家落户,200多人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6月,中
共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十条)下达,“反复旧”中的错误始得纠正。
1970年春,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中共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按照
中共九大制定的“五十字建党纲领”在全区开始整党建党。在整党建党基础上,各级
党组织陆续恢复。 6月,重新恢复建立中共惠民地区委员会。各级党委建立以后,领
导全区人民进行了恢复社会秩序, 批林整风, 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和清查
“五·一六”斗争,全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出现转机。但是,由于在两派群众组织争
斗中形成的资产阶级派性作崇,当江青反革命集团在1974年发动“批林批孔”运动时,
全区群众组织山头再立,社会重陷混乱。
197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始对全国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整顿。惠民地区各
级党组织领导全区人民狠批资产阶级派性,打击帮派势力,整顿领导班子,开展农业
学大寨,恢复建立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混乱局面开始扭转。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
团又从上而下发动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区见好的形势再度出现混乱。
10月,中共中央代表人民意志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中共惠民地委领导全区人民深
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全区
迅速实现了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局面,各项事业有了发展。但由于受“两个凡是” (即
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
循) 的影响,在“揭、批、查”中,又株连了一批干部,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遇到了严重阻碍。

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共惠民地委认真贯彻党中央重新
确立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
口号,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起,全区开展真理标准问
题的大讨论,进行拨乱反正,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 清除“两个凡是”的
错误影响,按照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复查和平反了大批冤假错案。到1981年底,
全区12个县共复查各类案件2.48万件,占案件总数的96.6%。先后为国民党起义投诚
人员落实政策,为已改造成劳动者的绝大多数地主、富农改订成份,逐步落实干部政
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等,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1980年,中共惠民地委制定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草案)》,
开始在农村推广联产到组、联产到户等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下半年全区重点推广
了“双包”(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到1981年底,全区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的单位已占总数的93%。1983年底,全区除个别原来集体经济比较厚实的单位实行专
业承包外,其余全部实行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中共惠民地委根
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全区撤销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生产队,建立乡镇政府和村民委
员会,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全区粮食总产量达127.30万吨,棉花
总产20.33万吨,分别比1978年增长33.92%和17.7倍。
在进行农村改革的同时,1983年底至1984年上半年,中共惠民地委根据中共中央
关于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方针,对地、县、乡(镇)
党政机构进行改革,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后,地委、行署设一级工作机构22个,
二级机构12个,司法机构及群团机构9个,改为企事业的机构11个,撤销3个,核定行
政编制950人(不含公、检、法、司机关)。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惠
民地委根据“决定”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企业的领导体制、经济管理体制进行
全面改革,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研究制定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
大中型企业活力的政策措施,实行简政放权,将机构设置、人事劳动和管理权力下放
到企业,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在流通体制方面,为搞活市
场,繁荣经济,进行了“三多一少” (即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渠道,少
环节) 的改革;财政体制,先后实行收支包干,“分灶吃饭”;物价体制,实行国家
定价、企业定价和自由定价相结合的作价方式,放开了小商品的价格,允许部分产品
实行浮动价格;在金融体制,对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工资制度,
先后恢复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取消奖金封顶办法,部分企业试行职务工资、浮动工
资和岗位津贴,初步改变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状况。乡镇企业也出现了勃勃生
机。
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1984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地区直属机关开始整党,经过学习文件、对照检查、党员登记、组织处理四个阶段,
到翌年3月结束。此后转入县、乡和农村整党。县、市整党于1985年12月结束。
1985年,中共惠民地委贯彻执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先后为6000余
名知识分子办理了家属子女“农转非”,为大部分知识分子解决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为7700余名在惠民地区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做出贡献的知识分子颁发了荣誉证书,为
1000余名高级知识分子和骨干教师调整了住房,为3000余名知识分子浮动了一级工资,
吸收了2500余名知识分子入党, 安排了112名中级以上的非党知识分子担任领导职务
或荣誉职务。 到1985年, 全区需要落实政策的共40类2.94万件,已累计落实解决了
2.07万件,占应解决总数的70.5%。其中,落实知识分子政策2114件,占应解决总数
的93.3%; 纠正党政机关冤假错案4039件, 占应解决总数的99.7%;落实农村政策
3403件,占应解决总数的97.1%;落实统战对象政策3152件,占应解决总数99.3%;
复议党内不适当处分案2458件,占96.1%;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1172件,占总数的
47%。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方面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
展,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29.56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比1978年增长195.5%,平均
每年增长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