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农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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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时期,农民体育活动除部分乡村练武术外,其他体育项目很少,一般
在春冬两闲或工余开展摔跤、抵拐、棋类、放风筝、踢毽子、投掷、舞龙灯、跑旱船、
踩高跷、扭秧歌、打秋千等民间集体育与娱乐合一的健身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和提高,农
民体育逐渐兴起,多数农村以学校为主要基地,以民兵和学校师生为骨干,开展田径、
篮球、射击等项活动,较大的村庄有篮球活动。在农闲、节日,村际之间相邀比赛。
1958年,博兴县在小营公社杠子张生产大队,进行农村体育活动试点,开展了篮球、
乒乓球、单杠、跳高、跳远、举石砘子、掷手榴弹、铅球、铁饼等活动,随后在全区
推广。 是年8月,在北镇举办了全区农民射击比赛,有60人参加,项目有猎枪、小口
径步枪、军用步枪, 从中选拔了15人,参加山东省农民射击比赛。1964年,惠民军分
区组织农民射手12人,集训三个月,选拨五人参加全省民兵大比武活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基本中断。1977年,
农村体育活动逐渐恢复, 各村先后建立了“青年民兵之家”,组织开展体育活动,运
动项目有篮球、乒乓球、田径、射击、投弹、游泳等。部分县的公社建立了体育组,
全区各公社都配备了不脱产的辅导员,具体负责指导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是年5月,
各县先后举办了农民运动会。 1978年3月,地区在每个县抓了一个农村体育活动点。
九月,各县在活动点的所在公社先后举办了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有广播操、拔河、
篮球、投弹、集体赛跑(男、女和老、中、青)等。
1985年4月, 为迎接全省第一届农民田径运动会的召开,在滨州举办了全区农民
田径选拔赛,有100余名农民运动员参加,选拔运动员20名,于5月参加了全省第一届
农民田径运动会,获女子组团体总分第六名、男子铅球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