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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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境内府、州、县设医学署,掌疾病医疗之事。武定府设医学正科一名,滨
州设医学典科一名,每县设医学训科一名。各医学署有医官,有的置药局。
中华民国建立后,县政府一科兼管卫生行政事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抗日民主政权建立有军政合一的卫生机构,管理抗日根据地军民的卫生医疗工作。
1946年10月,渤海区行政公署卫生局召开全区卫生会议后,惠民市和阳信、沾化两县
先后设立卫生科,其余各县在县民政科设专职卫生科员。
1950年5月惠民专区建立后, 专署组建医政合一的惠民区中心卫生院,除负责医
疗外,还设有医政、防疫、妇幼保健三股和一个防疫队,负责全区医药卫生事业的建
设、 管理和社会卫生工作。1952年8月,惠民专署建立卫生科,负责全区卫生行政事
宜。 1958年3月,专署文化、教育、卫生三科及体委合并为专署文教卫生督导组,综
合管理全区文教、卫生、体育工作。是年,设专署卫生局。至1985年,全区的卫生行
政工作由地区卫生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