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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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概况
清代,府、州(县)书院的执教者,由官府从举人、生员等士子中聘用。私塾、义
学中的塾师由办学者从功底较深的读书人中延聘。清末,学堂教员由省、县立师范或
师范讲习所毕业生充任,也有的从开明塾师中延聘。
民国初年,各级学校教师,主要是师范学校、师范讲习所的毕业生,由办学单位
或学校校长择聘,不足部分从高等小学堂毕业生和私塾塾师中选聘。1931年,无棣县
有教员320人,各类师范学校毕业生仅45人,省考核及格者98人,仅占30%左右。1935
年, 阳信县有高、初级小学教员393人,省鉴定合格者240人,占61.1%;博兴县共有
高、初级小学教员356人,省鉴定合格者190人,占53.4%;邹平县教员304人,省鉴定
合格者219人,占72%。
抗日战争时期,教员多从原职人员中延聘或留用,或从社会上聘用。抗日根据地
的教员先经政府统一培训,然后进行分配。1945年各县解放后,各级学校的教师来源
于根据地和解放区培养的师范毕业生及培训班学员,不足部分多为留用的旧职人员。
1949年上半年, 全区有教职员3287人,其中,大专教师5人,中师教职员40人,中学
158人,高小857人,初小2227人。高小中有民办教师5人,小学中有民办教师13 55人。
为解决师资不足,除从当地选拨培养外,是年12月,渤海行署教育处从青岛、济南等
城市招收一批知识青年,经培训后分配各县充实教师队伍,并同时建立联立师范,加
快培养教师。1950年,全区小学教师增加到4431人,其中,初小4087人,高小344人。
1951年11月,各县从农村招收150名乡村高小生,经训练后充任教师。1953年下半年,
在接受分配师范毕业生600人充实教师队伍的同时, 对不称职的教师分别不同情况进
行劝退或抽调离职学习进行培训提高。年底,全区共有教师9858人,其中,中学 (含
师范)218人,小学9640人。1957年,全区中学教师达1673人,多为留用教师和高等学
校毕业生;小学教师1.67万人,多为师范学校毕业生和社会知识青年。
1958年,在“大跃进”中,教育盲目发展,为解决师资,采取提前毕业和降低标
准,缩短时间,加速培养的办法发展师范教育,并大量吸收民办教师,教师队伍发展
很快。1959年,中学教师发展到2552人,小学教师2.41万人。1961年,贯彻“调整、
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缩短教育战线,精减教师,到1962年,共精减教师3490
人,中学教师比1959年减少21%,小学减少57.2%。
1963年后,随着经济恢复,教育事业又开始发展。为解决师资不足,1964年,全
区从城镇以上非农业户口的高中毕业生中招收740人,经短期培训充实小学教师队伍,
其中从当地招收50名, 从青岛招收690名。1965年,又从本区长期代课教师中选拨小
学教师200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师范学校停止招生,教师来源一度中断。1 968
年11月后,大批公办中、小学教师回原籍,造成全区教师数量减少,分布失衡。又由
于盲目发展中学教育,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小学教师严重不足,只能从回乡知识青
年中吸收大量民办教师,有的还增加一批工农兵兼职教师。是年,全区从复退军人中
选拔小学教师410人。 1971年,全区2000余名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正式小学教师。1972
年,全区从社会上招收小学教师339人,其中,民办教师转正212人,从下乡知识青年
中招收127人。是年,全区有教职工2.09万人,其中,民办教师1.42万人,占68.1%。
1976年“文化大革命” 结束时,教师队伍数量不足,业务素质很差,中学教师中
有相当部分是由小学教师充任,小学教师大部由民办教师充任。是年,全区共有各类
学校教职工3.09万人,其中,非正式教职工(含兼职教师和长期代课教师)1.6 8万人,
占54.6%。小学非正式教职工占69.3%,中学占33.4%,“五七”学校占79.9%。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充实教师队伍的同时,着重提高教师的业务素
质。是年,从民办(代课)教师和下乡知识青年中招收小学教师652人。1980~19 82年,
在调整中学的同时,对全区现有中小学教师进行调整,逐级下放,中、小学教师队伍
明显加强。1983年,全区小学教师中民办教师仍占66.2%,中学中民办教师占19.5%。
1984年,全区择优录用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540人。
1985年,全区教职工3.74万人,其中,教师2.99万人(包括民办教师1.60万人)。
在教师中,高校教师438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338人,高中教师1465人 (本科毕业及
以上的291人,占19.86%,专科毕业的802人,占54.74%),初中教师7165人(专科毕业
及以上的969人,占13.52%,中专、高中毕业的5236人,占73.08%),小学教师2 0512
人(中师、高中毕业及以上的13649人,占66.54%)。

二、教师培训
民国期间,各地通过办简易师范和短期培训班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1925年前后,
对农村青年塾师进行培训,使其摆脱封建的塾院教育,转变为学校教师。
1944年春,渤海区四专署和沾化县教育科在沾化县太平镇举办第一期小学教师训
练班, 学员100余人,时间10天。是年夏天,又在沾化县杏行村举办第二期知识分子
训练班, 学员200余人。1945年,专署教育科举办三期由无棣、阳信两县教师参加的
训练班, 共有600多人参加学习。10月,为了开展冬学运动,办好庄户学校,各县普
遍组织教师进行轮训。1949年,四专署成立教员训练班,轮训高小在职教师,各县组
织轮训初小教师。10月,渤海行署教育处举办全区中学教员学习会,集训政治、国文、
史地、教育四科教师及中学教导主任,历时2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速培养师资,惠民专署先后建立两处联立师范,共
10个班。 同时,对渤海行署分配本区的500名城市知识青年进行短期培训,充实教师
队伍。 至1950年10月,全区共办教师培训班三期,培训800人。1952年,专署将二联
师改为教师进修学校, 招收在职小学教师200人进行培训,并办短训班四期;各县也
先后成立教师业余学校,加强在职教师的业务培训。1953年,专署文教科对全区2000
名不称职的小学教师进行分期轮训, 有197人被选送到初师学习。1958年,在北镇师
专设师训班,抽调在职教师脱产学习。1959年初,北镇师专设中学师资训练班,培训
师资465人。 是年,全区有477人参加高等师范函授教育,并选送138名教职员去省学
习。1963年,地区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小学教师培训班,从全区选调担任小学高年级语
文、 数学课的教师进行培训,学习一年,共办两期,培训151人;各中等师范学校举
办初、中师函授教育,全区有5977人参加学习。1964年暑假,全区集中1034名中等学
校教师集训,参加初、中师函授达4488人。1965年,全区有1100人参加高等师范函授
学习。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畸形发展,大批小学教师升任中学教师,为了提高其
业务素质, 1969-1973年,先后在北镇师范、惠民师范和博兴师范举办七期中学教师
培训班,共培训1000余人。1977年,全区小学教师不胜任者占30-40%;初中教师中,
小学文化程度的占0.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9.8%,高中文化程度的占78.1%,大专以
上仅占1.6%;高中教师中(含中专学校),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9%,高中文化程度的占
55.7%, 专科文化程度的占22.2%,本科文化程度的占17.2%。为了提高教师文化业务
水平,各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在职自学与脱产学相结合的办法,举办业余师范
和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利用假期和平常业余时间组织学习培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教师培训逐步走向正规。1982年,建立惠民地区教育学院,负责培训中等
学校教师, 各县相继建立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小学教师。是年,全区有430名在职教
师参加山东师范大学举办的函授学习。1984年,地区教师进修学院从全区在职教师中
招收专修科学员132人,分设历史、地理、生物三个专业,学制二年。
1985年, 全区有教师进修学校八处,设二年制中师班11个,学员450人;中师函
授班15个, 学员699人,地区教育学院有六个班,设生物、地理、历史、外语四个专
业,有学员249人。

三、教师管理
清朝,书院教师有主持人延请。私塾塾师由办学者聘请,聘期一般为一年,束修
经双方议定,由办学单位承担,分期发给。
民国年间,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对教师延用聘任制,教师由学校校长聘任,报
上级行政部门备案。
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公办学校教师由政府统一录用,统一分配,
统一管理。教师生活待遇不尽相同,有的实行供给制,公家发口粮和津贴,家庭无劳
力可享受抗属待遇,由群众代耕。有的地方实行薪粮制,每人每月发小米150斤左右。
1946年5月, 渤海行署在惠民市召开全区教模大会,历时15天,表彰模范教师15人,
境内五人;模范群众教师三人,境内一人;模范小先生10人,境内四人;模范教育工
作者四人, 境内三人;学习模范八人,境内四人。1947年5月31日,渤海行署教育处
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活动,纪念“六. 六”教师节。1948年,教师生活待遇全部
改为薪粮制,初小教师每月160-200斤小米,代用初小教师每月150斤小米;高小教师
每月190-230斤小米,代用高小教师每月180斤粮食。教师在政治上与国家行政干部享
受同等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教师管理基本延用根据地的办法,实行由政府统一培养,
统一吸收录用,统一分配管理的办法。民办教师由群众推选,区县教育部门批准并负
责培训。 公办教师生活待遇继续实行薪粮制,由政府负担。高中、后师教师每月250
~350斤小米, 职员每月140~220斤小米,勤杂工人每月100~160斤小米;初中、前
师教师每月200~300斤小米,职员100~120斤小米;高小教师每月200~300斤小米,
初小每月120~180斤小米。民办小学教师由办学单位聘请,生活待遇随同公办学校实
行薪粮制,薪粮由办学村庄负担,或由学生集体负担。
1952年7月, 全区中学教师集中进行思想改造学习。是年,中、小学教职员的生
活待遇先后改行工资分制。1953年,全区对教师队伍进行整顿,对一批不称职或犯有
错误的教师作了学习培训、辞退或行政处理,加强了队伍建设。1956年暑假,全区中
等学校教职员集中在北镇开展肃反运动。1957年12月,根据山东省委通知,小学提前
放寒假,以县为单位组织小学教职员开展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进攻的斗争,并在未
经肃反的教职员中开展坦白检举运动,进行内部肃反,有一部分教职员受到了不应有
的伤害。是年,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生活待遇改行等级工资制。1958年,实现人民公
社化后,民办教师待遇改由所在生产队按同等劳力记工分,凭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
不得低于正常劳力的平均收入, 国家给少量补贴,一般每月2元。教师的任用、管理
由生产队和教育行政部门双重负责。1961年,对教师队伍进行整顿精减,全区共精减
1650人。 1962年,精减1995人。1966年1月,对月工资收入不足30元的民办小学、耕
读小学和农业中学的教师,给以分等补助,由国家负担。1968年,小学下放生产大队
办,小学教师大部改为民办教师,由生产大队管理。1971年,国家每月补助民办教师
10元, 其中要交生产队一部分买工分, 参加生产队分配,交生产队数量各地不等。
1974年,小学民办教师补助增为每月13元,中学民办教师补助增为16元,仍执行部分
交生产队,参加生产队分配的办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彻底纠正了“文化大革
命” 中和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全区有四人被批准为特级教师。1980年2月,在省召开
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全区有五名小学教师被命名为“模范班主任”;
7月,有15名教师被省批准为特级教师。1981年8月起,各中等专业学校开始评定教师
职称。1982年,省教育厅批准,全区有58名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首批晋升为讲师。1983
年, 全区有九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七人被评为省优秀班主任。1 984
年, 根据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通知,为320名中教五级或小教三级教师办理了家在农
村的家属、 子女户口“农转非”。1985年9月11日,地委、行署召开庆祝第一个教师
节大会,并作出《关于表彰优秀教师、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区
共表彰优秀教师400人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80个,先进个人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