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计量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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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境内广大农村用于农业生产、手工业制作、土木建筑、集市贸易的度量衡
器具种类繁多,量值基准极不统一,给生产流通带来极大不便。1928年,国民党政府
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规定了标准制和市制两种混用制度。以后又陆续颁
布了《度量衡法》、《度量衡检查执行规定》、《度量衡营业条例》等法规,因贯彻
不力,形成了旧杂制、标准制、市制混用的局面。1959年推行市制,度量衡制方逐步
达到统一。

一、度器
传统计量单位为里、 丈、尺、寸、分。180丈为一里,其他均十进制。境内使用
的传统度器有: “棉布尺”,用于织布的买卖交易,一棉布尺折合1.85市尺;“老广
尺”使用于清末,一老广尺折合1.05市尺;“营造尺”,俗称木匠尺,一营造尺折合
1.55市尺; 另外还有“岔尺” (俗称弓步) ,又名“三尺杆子”,一岔尺合5市尺。
1959年10月,境内推行“米”制单位,但市尺仍有使用。

二、量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有石、斗、升、合、勺、撮等,均十进位。清代称旧斗,
民国期间改为市斗。一旧斗约合73市斤,一市斗约合64市斤,以量粮食为主。另有液
体量器“提”,有一斤、半斤、一两之别,以量酒、醋、油等用。

三、衡器
衡器比较复杂,境内流行的有行秤、盐秤、大秤(亦称老秤)、戥子秤、天平、台
秤等。大秤一斤为24两,行秤一斤为20两,市秤一斤为16两。民国时期广泛推行市制,
取消大秤、行秤。1950年后,开始用台秤、案秤。1980年后,商业计量始用重力仪、
电子秤、光电分析天平。

四、器具生产
解放前,境内度量衡器生产制造业皆为私有,较大的秤店有邹平县荣兴、德顺成、
王丰、福盛、万盛祥、德胜永等14家,高青县有鸿祥、公兴、德顺、鼎新、万新、维
新、励新等七家;其他各县也有大小不一的秤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度量衡器具逐步改为由五金制修厂制作。1978年后,衡
器业下放,出现了一批亦工亦农的个体秤工。1983年,通过整顿,全区共有96户发给
了杆秤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