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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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服务由来已久,历代均利用所统计的土地、人丁、盐、铁等数据征收赋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计工作主要通过有价值的数据、资料、信息等综合反映社
会状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建设服务。1962年,专区统计局整理编印了全
区国民经济年度统计资料,同时按全省统一要求将统计资料改编为《统计年鉴》。专
区统计局为更好地、全面地、系统地反映全区工农业生产建设情况,1963年整理编印
了《1949~1962年全区农业统计资料》、《1949~1962年全区工业统计资料》。1979
年绘制整理了《1949~1979年国民经济30年统计图表资料》,共12个指标,40多幅图
表。1983年整理编制了《1978~1982年新区划调整资料》,共35项指标。1984年整理
编制了1963~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加强了对统计中的投入产出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逐步
由生产型统计转变为经营型统计;在统计的内容上,除原有的工业、农业、商业、劳
动工资、基本建设、物资统计外,新增加了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居民消费与积累、
综合平衡、投资、能源、科技等专业统计的年报和定期报表项目,采取了全面统计与
各种调查相结合的统计方式。为各级领导了解地情、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