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调拨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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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所产棉花在集市进行贸易,私营商行收购棉花运销
张店、济南、青岛、天津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区所产棉花纳入国家调拨
计划,按照省供销社指定地点,依靠省棉麻公司和淄博、禹城、德州转运站中转,运
销省内外。1953年以后,棉絮实行计划供应。1964年始,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供应棉
絮0.25市斤,凭票购买。生育头胎、二胎每人补助棉絮1市斤;死亡每人补助棉絮1市
斤。1965年,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供应棉絮0.5市斤。1970年增为0.6市斤。婚娶据情
适当补助。1981年以前棉絮供应,查无资料。仅据《惠民地区棉麻企业资料汇编》载
:1981年全区民用棉絮供应207吨。1982年,建博兴县小营二级转运站,中转外运全
区棉花,出口和销往上海、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南、青岛、烟台等省市。
1981~1985年,全区棉花供应区内纱厂1.05亿公斤,调二级站外运1.96亿公斤,出口
807公斤,供应生活用棉7.3万公斤,其他用棉107.4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