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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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房、货场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境内无固定储棉仓库,靠借用民房和露天存放棉花。1
952年,各县油棉厂建部分棉花仓房,容量甚少,仍需借房储棉。1955年棉花丰收,
原有仓房更不适应需要,油棉厂续建部分棉花仓房。1978年后,全区棉花收购量骤增
,基层采购站和油棉加工厂扩建仓房、货棚、货场,扩大棉花库存量。至1985年,全
区有储棉正式仓库2088间、8.86万平方米,简易仓库592间、2.13万平方米,正式垛
位1339个、27.95万平方米,简易垛位233个、3.59万平方米,可储存棉花3亿多公斤

二、储棉管理
存棉货位垛底,用灰土或者混凝土加固,铺垫石一层,垛顶盖蓬布,垛身用双层
苇席加封,以防潮、防风雨,对高温垛位及时挖洞或倒垛散热。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火
管理。地区制定《惠民地区棉花收购站(点)消防设施配备暂行标准》和《棉花加工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等级考核标准》。至1985年,全区共有棉花消防土井、机井119眼,
水塔43个,水池202个,共储水5.31万立方米;有消防车六部,机动泵88台(782马力
),灭火器5080只,其他消防器材8275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