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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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购议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实行粮食自由交易,贸易公司、合作推进社和国营
商店兼营粮食,调剂有无,稳定市场粮价,管理市场粮食交易。1950年,专、县粮食
公司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方针,全区购销粮食1.15亿公斤,控制了粮食市场,
平抑了粮食价格。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不准私人经营粮食,停止国家经营的
贸易粮。 1963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供销社经营的粮油议价业务移交
粮食部门, 境内粮食议购议销量逐年增多。是年下半年,全区议购粮食778万公斤。
1965年,全区议购粮食2977万公斤,议销粮食2520.5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时期放
松了粮食议购议销工作,城镇议价粮凭证限量供应, 品种单一。1968年全区仅议购粮
食4万公斤。 1972年,全区议购粮食34万公斤。1978年后,地区建粮油议价公司,粮
食议购议销日趋活跃。1981~1985年, 全区议购粮食3亿公斤,议销粮食2.23亿公斤,
平均每年议购粮食0.6亿公斤,议销粮食0.45亿公斤。

二、粮食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粮油自由上市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议定。粮商粮
贩囤积居奇,垄断粮食市场,粮价暴涨暴跌,极不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全
区有粮食市场255处, 每集平均上市粮食1000~1500公斤,成交50%左右。粮食部门
为了平抑粮价,稳定市场,按照“大购大销,吞吐结合,平抑粮价,稳定物价”的政
策,通过市场调节和行政手段,对粮食市场进行管理。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
策后,全区夏粮和秋粮市场交替关闭,以保证统购任务的完成。粮食部门对粮食交易
进行管理,稳定粮食价格。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 中,全区粮食市场压缩为130余处。1978年后,全
区粮食市场逐年活跃,上市粮食大增,价格比较稳定。1980年,全区平均每集上市粮
食2万公斤,成交80%。1985年,全区有粮食市场248处,主要集市上市粮食13~26.5
万公斤。其中,邹平县2~8万公斤,博兴县1.5~3.5万公斤,惠民县1.5~4万公斤,
阳信县2~3万公斤,无棣县2.5~3万公斤,沾化县2~2.5万公斤,滨州市1.5~2.5万
公斤。

1966~1985年全区议价购销粮食数

单位: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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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议购 │议销 │年度│议购 │议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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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1340 │2022.5│1976│43.5 │2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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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358 │536 │1977│15.5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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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4 │1021.5│1978│310.5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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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670 │121 │1979│1722.5│3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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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501 │386 │1980│2724.5│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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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205.5 │41.5 │1981│4313 │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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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34 │9 │1982│3061.5│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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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63.5 │9.5 │1983│5154.5│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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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4 │82.5 │1984│10910 │7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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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130.5 │221.5 │1985│6539 │7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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