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进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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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境内就有进口商品出现,绝大部分由外籍商行输入,中间商人销往各
地。1915年,境内经营进口商品的洋货铺、杂货铺达250余家,以销售煤油、火柴、
棉线、颜料、布匹为大宗,纸张、稻米、铁器、药材、土杂品次之。此后,有“美孚
”、“德士古”、“亚西亚”等洋行的煤油,法国、德国的颜料,英美的香烟(双刀
牌、单刀牌、大鸡牌等),日本的布匹以及棉纱、火柴、白糖、药材等,充斥境内市
场。1931年日军侵占东北后,各地商界纷纷组织抵制日货,但英、日、意、法、美各
国的人造丝却经大连偷运至下洼、埕口、羊角沟至小清河内地高苑县等地。当时,沾
化县下洼曾先后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经营洋货的店铺及货栈,有:“庆聚成”、“
鸿记”、“文昌”、“和纪洋行”、“天法成”、“亚西亚煤油公司”、“德士古煤
油公司”、“恒丰”等商行。1934年,博兴、齐东、邹平等县商界经营的进口商品有
煤油1.64万桶,价值6.57万元;火柴1.93万箱,价值13.48万元,石油6万桶,价值16
.8万元;棉线170件,价值7.05万元;石炭157.1万公斤,价值8.74万元;食糖1.8万吨,
价值720万元;纸16.02万刀,价值52.87万元;大米1500包,价值2.25万元,以及铁器
、药材、洋布、电光丝等。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伪、国民党顽固派对境内革
命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城乡贸易阻塞。1940年,清河区抗日根据地,粉碎经封锁,
进口的主要商品有机动油、军工品、医药、印刷、交通用具、被服染料、渔具、杂货
等。1946年,渤海区与胶东区开展转口贸易,分别由胶东地区进口钢材、木材、纸烟
、煤油、火柴、汽油、棉纱、西药等大宗物资35种,总值8392万元(北海币)。1947年
,山东财经会议决议,禁止外来棉织品洋线(合胶线除外)、丝麻织品、化妆品、外来
机制纸烟进口,对军工器材、汽油、西药、棉花、文化纸张、染料等实行免税进口,
对食糖、茶叶实行重税进口。1948年,渤海区进口的大宗物资有汽油、柴油、煤油、
碱矾、军需工业品、西药、交通器材等,总值37.27亿元(北海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惠民地区的进口商品多为上级业务部门调拨,自汇进口
较少。上级调拨物资主要是钢材、木材、化肥、农药、煤油为大宗和纺织品、粮食、
食糖、五金、交电、化工、医药、器械、生活日用工业品。
1978年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区内利用中央、省拨外汇和地方外汇
进口了大批生产资料,主要有工业、商业、食品等加工机械设备和钢材、木材、车辆
、交电用品等。1978~1985年共用外汇771.62万美元。1982年,用外汇额204.31万美
元,其中进口美国白松木5968.55立方米,三合板746.9立方米,钢材60吨,机械设备6
(台、套)。1984年,用外汇164.21万美元,分别进口钢材、矽钢片、镀锌板1335吨,
机械设备30多台(套),汽车12辆(日本丰田车、三菱吉普车两辆,日本丰田面包车两
辆,超豪华皇冠牌轿车六辆,普通型皇冠牌轿车两辆),原材料35吨,电视机390台(日
本产夏普牌18彩电70台,日立牌18彩电100台、声乐牌16彩电200台,香港产金星
牌20彩电20台)。1985年,全年用外汇377.87万美元,进口各种设备317台(套),钢
材4978.3吨,进口汽车17辆(日本载重汽车10辆,日本产马自达9座面包车三辆,马自
达12座面包车四辆),各种原材料3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