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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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规模较大的惠民县城共有街巷44条,其他县城多在
20条以下。各县城的所有街道多为土筑路面,街道狭窄弯曲,崎岖不平。1950年建立
惠民专区后,即开始筹备北镇新城区建设。1952年起,先后建成了黄河二路、三路和
渤海七路的中心路段,各县也分别对城区部分主街道进行拓宽取直。1957年,新建沾
化县城修筑了富桥路、中心路、富成路三条干道,全长5400米。与此同时,各县还将
一些土质路面改为灰土或碎砖路面。1960年,无棣县城海丰路改造成沥青路面。1970
年后,北镇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各县城也陆续将主要街道改成沥青路面,初步改善
了城区交通条件。1978年后,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加快,改造、新建了一批高标准、高
质量的市内道路。 北镇的黄河1~6路, 渤海5~9路已全部或大部改建成沥青路面。
1982~1985年,城市道路建设出现了高潮,到年底,全区共修建城区道路146.16公里
(含桥梁39座),其中,滨州市已建成黄河一至六路和八路,渤海五至九路,道路布局
基本上呈棋盘式,宽度均按国家规定标准,道路断面将原始的落后的一块板改为上下
行车道的两块板或分隔行驶的三块板结构,并全部改为沥青路面,重要交叉路口设有
环岛,扩大了交通流量,美化了环境市容。

二、城区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各县城照明设施多点燃植物油和煤油灯,公共场所
辅以少量汽灯。1940年,日本侵略军在惠民县城建发电厂,专供官署机关用电,主街
设置专杆、专线,夜间定时送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各县城开始兴办电力事业,1954年,北镇油棉厂安装75
马力的柴油机和一千千瓦的发电机组发电照明。 1956年6月,建北镇发电厂后,开始
增设路灯, 均系白炽灯。1957年4月,邹平县建发电厂,配备40马力柴油机一台,发
电量为30千瓦,仅供县城照明和有线广播用电。1960年, 邹平发电厂扩建后解决了县
城部分照明问题。1960年后, 其它各县通过自建电厂或引进高压线,先后解决了照明
问题。路灯启闭时早时晚,时断时续,照明很不正常。到1981年,北镇仅有路灯30盏。
1982年滨州市建立后,成立路灯管理所,对原有线路、路灯进行整修改造,全市路灯
发展到115盏。1985年,全区有城市路灯2407盏,各县、市城区照明全部解决。

三、城市排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城市规模小,工业基础薄弱,城内污水、废水及雨
水均经街道流入池塘或护城河。如果连降大雨,外泄不及,城区往往沟满濠平,造成
房屋倒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各县组织县直单位和城区居民挖路沟、疏河道,扩大
排水能力。1949年,北镇开挖了单寺干沟,西起杜店的李家口,东至沾化的店子入徒
骇河,为北镇城区排水渠道。1965年,开挖潮河和秦台干沟,作为北镇排水和泄洪河
道。1970年后,北镇和各县开始铺设排水管道,明沟改为暗沟。1981年冬至1982年春,
为解决城区排水困难,滨州市开挖北大沟,惠民县疏浚护城河,邹平县修砌八条排水
沟。其它各县都根据财力,投入资金,疏通排水渠道,初步形成了城区排水系统。到
1985年底, 全区城区共修筑城市防洪堤61公里, 铺设下水道44.98公里, 排水面积
755.74万平方米,日排水量达4.4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