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运输管理由各地汽车站负责。1950年10月,沾化县成立
下洼马车服务站,管理散在农村的马车,翌年与下洼汽车站合署办公。1956年,各县
先后成立运输管理站,对民间运输车辆按照“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
三统政策”进行运输管理,为了合理安排运输,每月召开物资部门平衡会议,实行编
报月度托运计划和五日托运计划,本着先计划内、后计划外,保证重点的原则具体安
排运输任务,遇有特殊情况,一般依靠抽调农村车辆搞突击。同时,对运价进行严格
管理,胶轮马车、机动车、客货车运价执行省定标准;铁轮车、手推车、搬运、装卸
和内河渡口运价由地区交通、物价部门自定。1958年,各县运输站撤销,业务交汽车
站。1960年后,对运输市场的管理,主要是有计划有组织的搞农副业运输,限制个人
私搞乱运。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运输市场管理处于半瘫痪状态,运输秩序混
乱。1968年,地区与各县成立联运办公室,对车辆运输实行统一管理。1972年,全区
建立运输管理站42处。1973年,根据《山东省运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人民公社
生产队的副业运输车辆,由所在生产队提出劳力计划,经运输管理站同意,报人民公
社批准后,由运输管理站与生产队签订“运输协议书”,以生产队为单位,按长年、
季节、临时性三种形式分别编队、编组,运输管理站发给证照和车牌,方可参加运输
。对物资部门除自货自运外,其余部分一律提前向当地交通部门报送托运计划,办理
托运手续,由交通管理部门安排运输,不得自雇散车、散工。凡需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时,必须使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一票据,否则各级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银行不予拨
款。
1978年后,社会车辆急剧增加,出现了争货源、争路线,私拉乱运等现象,运输
市场难以控制。1982年,根据《山东省公路运输管理试行办法》,各县撤销联运办公
室,建立运输管理所和路查站,对公路运输和搬运装卸进行全面管理,突出解决了营
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的经营范围和营运手续,凡参加运输的车辆都必须向交通部门提
出申请,由交通部门核发营运许可证,再持营运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
可运输,均使用统一行车路单和统一运费结算凭证,统一运价和统一营运里程。
1983年7月21日,根据国家经委和交通部通知,对公路运输进行改革,实行计划
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公路运输方针,以国营运输企业为骨干,实行多家经营,发展
多种经济形式,充分调动交通部门和非交通部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发展公路运输
的积极性,同时,允许城乡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辆、拖拉机从事运输。公路运输打
破了部门界限和地区封锁,解决了地区间的不协调问题,促进了运输事业的发展。1
984年,对运价进行了调整。1985年,全区共有运输管理所9处,运输管理站78个。
第三辑 运输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运输管理由各地汽车站负责。1950年10月,沾化县成立
下洼马车服务站,管理散在农村的马车,翌年与下洼汽车站合署办公。1956年,各县
先后成立运输管理站,对民间运输车辆按照“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
三统政策”进行运输管理,为了合理安排运输,每月召开物资部门平衡会议,实行编
报月度托运计划和五日托运计划,本着先计划内、后计划外,保证重点的原则具体安
排运输任务,遇有特殊情况,一般依靠抽调农村车辆搞突击。同时,对运价进行严格
管理,胶轮马车、机动车、客货车运价执行省定标准;铁轮车、手推车、搬运、装卸
和内河渡口运价由地区交通、物价部门自定。1958年,各县运输站撤销,业务交汽车
站。1960年后,对运输市场的管理,主要是有计划有组织的搞农副业运输,限制个人
私搞乱运。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运输市场管理处于半瘫痪状态,运输秩序混
乱。1968年,地区与各县成立联运办公室,对车辆运输实行统一管理。1972年,全区
建立运输管理站42处。1973年,根据《山东省运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人民公社
生产队的副业运输车辆,由所在生产队提出劳力计划,经运输管理站同意,报人民公
社批准后,由运输管理站与生产队签订“运输协议书”,以生产队为单位,按长年、
季节、临时性三种形式分别编队、编组,运输管理站发给证照和车牌,方可参加运输
。对物资部门除自货自运外,其余部分一律提前向当地交通部门报送托运计划,办理
托运手续,由交通管理部门安排运输,不得自雇散车、散工。凡需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时,必须使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一票据,否则各级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银行不予拨
款。
1978年后,社会车辆急剧增加,出现了争货源、争路线,私拉乱运等现象,运输
市场难以控制。1982年,根据《山东省公路运输管理试行办法》,各县撤销联运办公
室,建立运输管理所和路查站,对公路运输和搬运装卸进行全面管理,突出解决了营
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的经营范围和营运手续,凡参加运输的车辆都必须向交通部门提
出申请,由交通部门核发营运许可证,再持营运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
可运输,均使用统一行车路单和统一运费结算凭证,统一运价和统一营运里程。
1983年7月21日,根据国家经委和交通部通知,对公路运输进行改革,实行计划
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公路运输方针,以国营运输企业为骨干,实行多家经营,发展
多种经济形式,充分调动交通部门和非交通部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发展公路运输
的积极性,同时,允许城乡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辆、拖拉机从事运输。公路运输打
破了部门界限和地区封锁,解决了地区间的不协调问题,促进了运输事业的发展。1
984年,对运价进行了调整。1985年,全区共有运输管理所9处,运输管理站7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