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类 乡镇企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rec=380&run=13

境内的乡镇企业渊于世代相传的农村个体工商业。解放前,具有鲁北特色的砖瓦
窑、土造纸、土纺织和染坊、油坊、粉坊、酒坊、磨坊、糖坊、豆腐坊、烘炉、糕点
铺、家庭编织、货郎担等,遍布城乡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区农村的工商业者,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积极地参加了铁业社、木业社、皮革社、缝纫社等手工业合
作社(联社),作为农村副业附属农业社。
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多数手工业社被划为社队企业,各社队贯彻土洋并
举、大中小结合、自力更生和“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服务于城市,服务
于农业,服务于国营企业,服务于外贸出口”的方针政策,全区部分公社相继建起了
食品、砖瓦、铁业、木器、纺织、皮革、缝纫等社营企业,并在曲折的道路上不断得
到发展壮大。
1978年,全区共有社队企业7078处,从业人员8.05万名,现价总产值20145万元
,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5.4%。其中,工业总产值10163万元,占50.5%;交通运输
业总产值1973万元,占9.8%;建筑业总产值4922万元,占24.4%;商业、饮食业等
总产值3087万元,占15.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中,全区社队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1
984年,农村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后,社队企业遂改称乡镇企业,加快了发展步伐。
1985年,全区有乡镇企业5.65万处,从业人员22.04万名,占农村劳力总数的15
.5%;现价总产值6.60亿元,占全区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7.3%。其中,工业企业399
8处,从业5.73万人,总产值2.19亿元,占33.18%;交通运输业9898处,从业2.23万
人,总产值4767万元,占7.27%;建筑企业1138处,从业6.34万人,总产值2.45亿元
,占37.12%;商业、饮食、服务企业41466处,从业7.74万人,总产值1.48亿元,占
22.43%。全区乡镇企业主要产品有48类,工业品占43类,其中重工6类,轻工37类。
按原料来源分,农副产品22类,其它26类,属轻型产品结构。多数企业采用传统的工
艺技术,生产流程不规范,少数工艺技术较好的企业,也仅是国内五十、六十年代国
营企业的水平。乡镇企业职工中,专业人才奇缺。大中专毕业生仅有46名,二级以上
技术工人50722名,技术员492名,初级以上技术人员(包括长期借用、聘用)340名,
分别占从业人数的19.9%、0.1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