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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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区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邹平县南部山丘地水土流失面积达114平方公里,占山
区面积的51%,耕地年平均侵蚀深2.3毫米,粮食亩产一般在100公斤左右。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立后,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平整土地,修坝垒堰,建
造梯田,拦洪蓄水,植树造林,取得很好的成效。1957年,山区植树造林发展到3万
亩。1958年,邹平县学习厉家寨,向荒山宣战,削岭填沟,修埝培埂,平整土地,修
造梯田,并建了“三八”水库,汇水面积67平方公里,库容106.2万立方米,设计灌
溉面积5000亩。1959年又建成邹平县古城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5平方公里,最大容量
13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5000亩。在此期间,偏重扩大耕地面积,忽视山林建设
,甚至毁林开荒、退林还耕,滥伐林木,山区治理受到一定破坏。1963年,随着国民
经济的好转,山区人民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荒山,并修建梯田3万亩。1965年,山区林
地面积回升到3.6万亩。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年植树,年年破坏,
10年净增0.2万亩。在1975年开始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增修梯
田7000亩。1980年,实行小流域综合承包治理,取得很好的成果。1985年,境内山区
共有林地5.7万亩,已建成标准较高的丘岭梯田6.7万亩,有蓄水能力100~1000万立
方米的小(一)型水库三座和10~100万立方米的小(二)型水库17座,同时兴修了许多
塘坝,控制流域面积347.64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1.5万亩,历年累计治理
160余万亩,修建三合一梯田3.02万亩,历年累计36.86万亩,农业、林果、牧业得到
全面发展。但是,由于水资源短缺,水库干涸,部分工程老化、废弃。

二、风沙区治理
黄河沿岸邹平、高青、博兴、惠民、滨州五县市25个乡镇的145.5万亩耕地为风
沙区,由于引黄灌溉,泥沙积存越来越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进行过治理风沙区的各种尝试。1980年后,确定了“以
林为主,农、林、牧、副全面发展”的方针,走沙、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路子
,在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营造防护林网,发展林粮间作,平整土地,翻淤压沙
,利用水沙资源制砖、制管,取得了显著成效。到1985年底,全区累计治理风沙面积
37万亩,由于引黄灌溉不断产生新的沙害,全区尚有风沙土地100多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