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渔政管理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滨州地区志(1840-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article/3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1/article/3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沿海府县设渔团(渔会)管理渔政。1912年,各县设劝 业所, 后改为实业所或建设科兼理地方渔业。1921年1月,山东省实业厅发布《山东 省渔业管理章程》,为山东第一部较完整的渔业法规,境内均参照执行。1945年,境 内各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兼管渔业。 1950年惠民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建立“山东省下洼渔业合作社总社”,对境内水 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1955年,为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解决无棣县与河北省黄骅 县的海上纠纷, 签订了《山东省无棣县与河北省黄骅县沿海渔场划分协议书》。195 6年,为加强渔业指导工作,维护海上生产秩序,保护渔民作业安全,专署水产局购置 渔业生产指导船一只(60马力) ,兼司渔政具体事务。1958年,沾化、无棣两县各有一 只渔政船,执行县内渔政管理任务。 1979年,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增殖水产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对外代 表国家保护我国渔业权益,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的《条例》、《规定》,惠民地区水 产局设渔政科,沿海沾化、无棣两县水产局分别设渔政股,并配有渔政船、摩托艇各 两艘,内陆县设水产站,负责核发“渔业许可证”,征收资源费、安排渔场、网场, 解决渔场争端,并在省渔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禁渔期检查和渤海增殖管理等。 是年,全区审核发放捕捞许可证1366件。1985年,全区有渔政船六艘,其中地区水产 局两艘,无棣县、沾化县各两艘;摩托艇六只,其中: 地区水产局、无棣县水产局、 沾化县水产局各两只。全区审核、发放捕捞许可证18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