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用材林速生丰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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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境内用材林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年造用材林不
足万亩。1959年上升到6.8万亩。1960年后,开始发展县、社、生产大队林场和国、
社(队)合营林场。1969年,全区营造用材林7.3万亩。1977年,全区用材林面积达28
.6万亩。此后,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营林指标,每营造1亩用材林国家扶持10元钱,
全区开始有计划地建设用材林基地。1978年,邹平、惠民两县建用材林基地1800亩。
到1983年,邹平、惠民、高青、阳信、博兴五县共建用材林基地1.77万亩,其中:杂
交杨1.2万亩、泡桐2550亩,槐、椿、榆3120亩。1984年,开始营造速生丰产林,按
照每造1亩速生丰产林,国家一次性预借造林费20元,五年后归还的规定,全区五个
县、35处乡(镇)、77个生产单位,营造速生丰产林8179亩。1985年底,全区有用材林
21.78万亩,其中:滨州市4450亩、滨县1.12万亩、惠民县4.34万亩、阳信县1.81万亩
、无棣县4033亩、沾化县849亩、博兴县1.18万亩、邹平县9.86万亩、高青县2.53万
亩、地区直属单位1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