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农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rec=231&run=13

境内农业生产历史悠久。据惠民县大商遗址、滨州市兰家遗址、邹平县鲍家遗址
等有原始社会晚期的石斧、石凿、蚌锯、石刀、石镰、石铲等农具证明,早在五千年
前境内已有农业生产活动。春秋以后,随着铜、铁器的普遍推广应用,农业生产得到
较大发展。此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生产力发展一直较缓慢。1945年解放以后,
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
了生产力, 广大农民一手拿枪, 一手拿锄,恢复生产,发展农业,成为名震一时的
“渤海粮仓”,在解放战争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走合作化
道路,加快了农业发展步伐。1956年,全区粮食总产达70822.3万公斤,人均268.2公
斤。农业总产值与1949年相比,增长31.9%。
1958年后,由于“左”的影响,一度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之三年自然灾
害的影响1961年,全区粮食总产降为19370.7万公斤,比1956减少51451.6万公斤,下
降70.7%;农业总产值下降59.8%。
1961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在农村落实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加之化肥、农机供应条件的改
善和推广应用,农业生产逐步转向正常发展的轨道。1965年,全区粮食总产达60237
.4万公斤,棉花总产2950.4万公斤,人均粮食227.1公斤,棉花11.12公斤,农业总产
值为303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由于受到政治运动和自然条件影响,全区农业
在曲折中发展,粮食生产很不稳定,产量忽高忽低。1976年,贯彻中共中央整顿农业
的指示后,生产有了好转,粮食总产77349.6万公斤,棉花总产1060.6万公斤,人均
粮食227.69公斤,棉花3.12公斤,农业总产值494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进行体制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实
行科学种田,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生产积极性十分高涨。1985年,全区粮食总产
为152177万公斤,棉花12883万公斤,人均粮食421.78公斤,棉花35.71公斤,农民人
均收入403.8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60.1%、1082.6%和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