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剿匪反特
抗日战争中,侵华日军在军事进攻的同时,向抗日根据地派遣特务,搜集情报,
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以配合其军事行动。境内各级公安机关针锋相对开展锄奸反特工
作,清除混入抗日队伍内的奸细,打击日特和汉奸,各县都先后破获了一批敌特案件
,处决了一些民愤极大、罪行累累的特务和汉奸,维护了地方治安。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进攻解放区,先后派遣特务控
制各地“还乡团”、“复仇队”、“难民所”、“党团活动小组”等外围反革命组织
,收容散兵土匪60多股7000余人,后增加到370多股,1万多人,策划暴动,进行暗杀
,破坏交通、通讯,扰乱社会治安。惠民、阳信、滨县等县的部分区中队、土改队、
基层政权遭到严重破坏。1946年,国民党匪特在惠民县二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泊东
惨案”,杀害干部、民兵36人,并先后在阳信县劳店区、无棣县宋家村、滨县钟楼孙
村及沿海一带制造流血事件,杀害干部、群众,抢劫粮食、物资。由于匪特的反革命
恐怖和破坏活动,在一段时间内参军、支前等各项工作受到影响,前线和后方、上级
和下级的通讯联系一度中断。为了打击敌特的嚣张气焰,保卫解放区,渤海区党政军
民、公安机关展开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5月24日,平息了国民党特务策动的泊东反
革命武装暴乱,抓获匪徒100余人,先后公审处决首犯12人;6月,成立渤海区后方剿
匪司令部,以匪特活动猖獗的惠民县作为剿匪重点,其他匪特活动严重的县成立剿匪
指挥部,除军区直属部队、县大队、公安武装、区中队外,每县还抽调2~3个精干的
民兵中队参加剿匪,各区组织了短枪武工队,实行乡村联防。到翌年3月,共歼灭匪
特54股,击溃21股,毙伤俘1300余人,破获敌特地下组织360余起,捕获地下匪特13
00余人,悔过自新者1900余人,打击了敌特的嚣张气焰。1947年秋,境内匪患基本消
除,社会治安趋向稳定。
1950~1965年,全区侦破潜伏特务案四起,逮捕68人,其中:判处死刑14人,徒
刑26人,管制17人,劳动教养11人。
1983年8月,地区公安处协同阳信县公安局破获并逮捕了偷渡香港投靠台湾国民
党特务机关、又返回阳信县进行特务活动的李建忠。
二、反动党团登记
1946年,在大规模剿匪反特的同时,对汉奸和国民党军、政、警、宪、特及国民
党与三青团骨干分子进行清查登记,并在登记中破获了一批历史案件。1949年后的登
记对象是隐蔽较深的国民党员、三青团骨干和国民党军、政、警、宪、特人员。195
7年,对国家机关、工矿企业和文教等系统的登记对象进行了清理登记,全区清理出
国民党分遣队四个,日伪交通联络点三个,国民党县、区党部22个,国民党区党部委
员、三青团区队长、指导员以上人员和警、宪、特人员1087人。这些人多是在解放战
争后期潜伏下来的,其任务是秘密发展组织,企图作为国民党反攻大陆的内应。经过
审理,共计惩处526人,占总人数的48.39%。
三、镇压反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残留境内的土匪和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
动会道门头子,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反革命活动,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了巩固人民
政权,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以下简称“镇
反”),自1950年10月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镇反运动。1954年底结束,
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年10月~1951年10月)。学习中共中央“镇反”指示,分析区内情
况,于1951年1月10日全区统一行动,逮捕了一批残余惯匪。3~5月,全区普遍开展
了群众性的检举控诉活动,贯彻“稳、准、狠”的方针,打击了浮在表层上的恶霸、
土匪、反动会道门头子、特务及反动党团骨干等反革命分子。6月,镇反运动转入清
理积案,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全区清理积案3000多起。通过宣传教育,广
大群众进一步划清了敌我界限,全区有3万余名道徒控诉、退道,并依法惩处了一批
反革命骨干分子。全区镇反运动比较彻底的村庄占87%,不够彻底的占8%,尚有5%
的村庄未动;股匪、伙匪虽已肃清,但零星散匪还时有发现,打击恶霸、特务,取缔
反动会道门斗争不平衡、不彻底,全区还有一批反革命首恶分子外逃。
第二阶段(1951年11月~1952年10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各县派出工作队深入重点地区,发动群众,调查摸底,清查残存的反革命分子,逮
捕了一批恶霸、土匪、特务、反动道首、反动党团骨干等反革命分子,破获了惠民县
九宫道、阳信县后天道、博兴县一心团阴谋反革命暴乱三起,整治二类村368个,三
类村143个,建立村治安保卫委员会119个。全区还有镇反不彻底的二类村455个、三
类村84个。
第三阶段(1952年11月~1954年年底)。1951年12月“三反”、“五反”运动开始
后,镇反运动受到一定影响,海外敌特机关趁机加强派遣活动,内地反革命分子有的
不服管制,有的重新进行破坏,特别是尚未取缔的反动会道门及镇反不彻底的二、三
类村庄的反革命分子又重新抬头。鉴于此种情况,从1952年11月开始,在全区开展扫
清残敌的第三阶段镇反运动。又陆续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并处决了其中罪大恶极
又不思悔改者。全区95%的村“镇反”进行的彻底或基本彻底。第三阶段“镇反”运
动到1953年年底已结束,追捕外逃反革命分子、整顿和建立治安组织等工作延续到1
954年底。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区内反动会道门名目繁多,明令取缔的有一贯道、九宫
道、无极道、安清道、圣贤道、中央道、皇蘸会、皈一道、老爷道、仙姑道、武当道
、先天道、一柱香、佛爷道、万国道德会、一心天道、龙华教会等40余种,其中多数
为国民党特务机关操纵利用,进行反革命活动。1950年3月,在中共惠民地委、专署
领导下成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办公室,进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在全区开展了取缔反
动会道门的斗争。对一般道徒教育其自动退道,一般办道人员进行登记,对拒不登记
、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的道首,坚决依法惩办。到1952年2月,全区逮捕惩处了一批反
动道首,多数办道人员进行了登记,广大受骗道众纷纷退道。此后,到1985年底,个
别反动会道门的活动时有发生,都及时进行了取缔。
第一辑 对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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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剿匪反特
抗日战争中,侵华日军在军事进攻的同时,向抗日根据地派遣特务,搜集情报,
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以配合其军事行动。境内各级公安机关针锋相对开展锄奸反特工
作,清除混入抗日队伍内的奸细,打击日特和汉奸,各县都先后破获了一批敌特案件
,处决了一些民愤极大、罪行累累的特务和汉奸,维护了地方治安。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进攻解放区,先后派遣特务控
制各地“还乡团”、“复仇队”、“难民所”、“党团活动小组”等外围反革命组织
,收容散兵土匪60多股7000余人,后增加到370多股,1万多人,策划暴动,进行暗杀
,破坏交通、通讯,扰乱社会治安。惠民、阳信、滨县等县的部分区中队、土改队、
基层政权遭到严重破坏。1946年,国民党匪特在惠民县二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泊东
惨案”,杀害干部、民兵36人,并先后在阳信县劳店区、无棣县宋家村、滨县钟楼孙
村及沿海一带制造流血事件,杀害干部、群众,抢劫粮食、物资。由于匪特的反革命
恐怖和破坏活动,在一段时间内参军、支前等各项工作受到影响,前线和后方、上级
和下级的通讯联系一度中断。为了打击敌特的嚣张气焰,保卫解放区,渤海区党政军
民、公安机关展开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5月24日,平息了国民党特务策动的泊东反
革命武装暴乱,抓获匪徒100余人,先后公审处决首犯12人;6月,成立渤海区后方剿
匪司令部,以匪特活动猖獗的惠民县作为剿匪重点,其他匪特活动严重的县成立剿匪
指挥部,除军区直属部队、县大队、公安武装、区中队外,每县还抽调2~3个精干的
民兵中队参加剿匪,各区组织了短枪武工队,实行乡村联防。到翌年3月,共歼灭匪
特54股,击溃21股,毙伤俘1300余人,破获敌特地下组织360余起,捕获地下匪特13
00余人,悔过自新者1900余人,打击了敌特的嚣张气焰。1947年秋,境内匪患基本消
除,社会治安趋向稳定。
1950~1965年,全区侦破潜伏特务案四起,逮捕68人,其中:判处死刑14人,徒
刑26人,管制17人,劳动教养11人。
1983年8月,地区公安处协同阳信县公安局破获并逮捕了偷渡香港投靠台湾国民
党特务机关、又返回阳信县进行特务活动的李建忠。
二、反动党团登记
1946年,在大规模剿匪反特的同时,对汉奸和国民党军、政、警、宪、特及国民
党与三青团骨干分子进行清查登记,并在登记中破获了一批历史案件。1949年后的登
记对象是隐蔽较深的国民党员、三青团骨干和国民党军、政、警、宪、特人员。195
7年,对国家机关、工矿企业和文教等系统的登记对象进行了清理登记,全区清理出
国民党分遣队四个,日伪交通联络点三个,国民党县、区党部22个,国民党区党部委
员、三青团区队长、指导员以上人员和警、宪、特人员1087人。这些人多是在解放战
争后期潜伏下来的,其任务是秘密发展组织,企图作为国民党反攻大陆的内应。经过
审理,共计惩处526人,占总人数的48.39%。
三、镇压反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残留境内的土匪和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
动会道门头子,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反革命活动,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了巩固人民
政权,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以下简称“镇
反”),自1950年10月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镇反运动。1954年底结束,
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年10月~1951年10月)。学习中共中央“镇反”指示,分析区内情
况,于1951年1月10日全区统一行动,逮捕了一批残余惯匪。3~5月,全区普遍开展
了群众性的检举控诉活动,贯彻“稳、准、狠”的方针,打击了浮在表层上的恶霸、
土匪、反动会道门头子、特务及反动党团骨干等反革命分子。6月,镇反运动转入清
理积案,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全区清理积案3000多起。通过宣传教育,广
大群众进一步划清了敌我界限,全区有3万余名道徒控诉、退道,并依法惩处了一批
反革命骨干分子。全区镇反运动比较彻底的村庄占87%,不够彻底的占8%,尚有5%
的村庄未动;股匪、伙匪虽已肃清,但零星散匪还时有发现,打击恶霸、特务,取缔
反动会道门斗争不平衡、不彻底,全区还有一批反革命首恶分子外逃。
第二阶段(1951年11月~1952年10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各县派出工作队深入重点地区,发动群众,调查摸底,清查残存的反革命分子,逮
捕了一批恶霸、土匪、特务、反动道首、反动党团骨干等反革命分子,破获了惠民县
九宫道、阳信县后天道、博兴县一心团阴谋反革命暴乱三起,整治二类村368个,三
类村143个,建立村治安保卫委员会119个。全区还有镇反不彻底的二类村455个、三
类村84个。
第三阶段(1952年11月~1954年年底)。1951年12月“三反”、“五反”运动开始
后,镇反运动受到一定影响,海外敌特机关趁机加强派遣活动,内地反革命分子有的
不服管制,有的重新进行破坏,特别是尚未取缔的反动会道门及镇反不彻底的二、三
类村庄的反革命分子又重新抬头。鉴于此种情况,从1952年11月开始,在全区开展扫
清残敌的第三阶段镇反运动。又陆续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并处决了其中罪大恶极
又不思悔改者。全区95%的村“镇反”进行的彻底或基本彻底。第三阶段“镇反”运
动到1953年年底已结束,追捕外逃反革命分子、整顿和建立治安组织等工作延续到1
954年底。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区内反动会道门名目繁多,明令取缔的有一贯道、九宫
道、无极道、安清道、圣贤道、中央道、皇蘸会、皈一道、老爷道、仙姑道、武当道
、先天道、一柱香、佛爷道、万国道德会、一心天道、龙华教会等40余种,其中多数
为国民党特务机关操纵利用,进行反革命活动。1950年3月,在中共惠民地委、专署
领导下成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办公室,进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在全区开展了取缔反
动会道门的斗争。对一般道徒教育其自动退道,一般办道人员进行登记,对拒不登记
、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的道首,坚决依法惩办。到1952年2月,全区逮捕惩处了一批反
动道首,多数办道人员进行了登记,广大受骗道众纷纷退道。此后,到1985年底,个
别反动会道门的活动时有发生,都及时进行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