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基层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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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普选的指示和山东省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
县于6月组织训练干部115名,进行普选试点,建立乡(镇)选举委员会,自10月下旬至
1954年1月底, 全区乡镇选举相继分批结束,健全了乡级组织机构。1956年,全区进
行第二次基层选举,3000人以下的乡镇选代表15~30人,3000~7000人的乡镇选代表
31~50人,7000人以上乡镇选代表51~70人。经过建立选举机构、宣传动员、审查选
民资格、划分选区等步骤后,全区基层选举于12月全面结束,实际参加选举人数占选
民数的84%左右, 被剥夺选举权人数占总人口数的2%左右。1958年,全区进行第三
次基层选举,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 1963年, 全区进行第四次基层选举,从
1962年10月开始试点, 到1963年3月全面展开, 6月全部结束,全区实际参加选举人数
占选民人数的88.8%, 被剥夺选举权的占总人口的0.88%。1965年,全区进行第五次
基层选举,12月底结束。“文化大革命”10年中,民主法制受到严重破坏。1980年,
全区进行第六次基层选举,按照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发布的《选
举法》,基层选举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全区层层建
立选举领导小组,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地区先在桓台县进行选举试点,取得试点经验
后,逐步在全区展开。1984年,全区进行第七次基层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比
例为工农群众占55%,干部占20%,知识分子占15%,民主党派占7%,其他占3%。
全区实际参加投票206.02万人,占选民人数的97.54%,被剥夺选举权的109人,占选
民人数的0.005%。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了政社分开后乡镇基层政权建设。